Kake wrote:民主國家行政的精神在法治、監督與制衡
目前的憲法很清楚說行...(恕刪)
以前用不受監督來保證獨立行使職權的想法,要改一改
如果立院才是大多數民意的終極展現,那要求總統跟行政官員一樣,接受全民的監督和答詢,是哪裡有問題 ?
總統是最高職位的行政官員,一樣要接受全民的監督和質詢,選總統是來做事的,不是來當皇帝的,就這點看,我覺得基本上方向沒問題,你抗拒監督和質詢,反而是反民主的心態,值得商榷。
至於是否能行,還是那句話,個人造業個人擔,是要做引領民主前進的領導人物,還是反民主的土皇帝,只要有誠意,辦法總比困難多,就看個人的一念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