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補助款放自己口袋合法但吃像難看

JasonQ wrote:
其實馬英九沒啥了不起...(恕刪)

其實我也很想立法選舉補助款,每次去選舉政府補助我每票30元自肥一下。還能提高投票率,其實這種補助方式也真有國家這樣做,鼓勵選民投票,就這兩種選舉補助,當然給選民的才是我的正解
sonadora wrote:
民主制度本來就要有法...(恕刪)


法律當然可以修正

但是,不應該在沒有充分討論或是冷靜、理性思考下而隨意變更

相關補助辦法的立法起點,是政黨政治、民主政治

如果,社會上多數人認為不需要、也不用顧慮小黨的營運,那麼當然可以立法廢除

只不過,現實社會中,憑藉著理想與熱血從政是需要犧牲財富、生活與人生享受

大家多數人都知道選舉很花錢

要請人發傳單、佈置活動會場,安排活動、行程,買廣告看板、買媒體時段、買民調公司的服務....

如果,沒有補助款,錢從哪裡來?

小額捐款?
企業贊助?
祖產?

到頭來,廢除相關辦法而沒有配套措施的情況下,會不會將來我們政壇、官員只會出現家財萬貫的財閥子弟?

選舉,會不會成為平民百姓遙不可及的夢想?


過去,以票數作為計算補助款的依據,就是希望補助「受人民支持」的候選人/政黨推薦者,並且訂立了得票率門檻

如果覺得辦法不好,修法呀!
hu4852 wrote:
其實我也很想立法選舉...(恕刪)


你可以透過選舉掌握權力以後去修法符合你的理念

這是你的權力

能不能實現.....看你的能力
JasonQ wrote:
以後去修法符合你的理念

所以你還是要繼續支持目前所謂選舉補助金目前的方式
JasonQ wrote:
其實馬英九沒啥了不起...(恕刪)


民眾黨設立白紙黑字的財務規劃辦法
就跟馬英九設置美牛萊克多巴胺的最低劑量標準一樣
法制化而已
但也就是因為這樣,才有後續民進黨躲在馬英九開的盾後面不要臉的開放萊豬躲開政治風暴,然後當初真正要解決難題明確法制化的,被說成開放萊劑的元兇

拿著道德約束是毫無效力可言的,就跟你明明知道蔡英文對比馬英九有落差,可是蔡英文第二任硬是拿了一個史上最高不能再更高的817萬,比馬英九聲望最高還有陳水扁作比較組的情況下的得票還高

要比道德,我上面都說到關鍵字了,這幾年,要比捐多少,哪個檯面上的政客可以跟郭台銘比?
500萬劑BNT一劑30鎂,45億新台幣應該是跑不掉,馬英九捐多少?陳水扁、蔡英文捐多少?
重要的是馬英九捐的是給了誰?給國民黨?給了他自己的基金會?陳跟蔡又捐給誰?不管給了誰?我都沒拿到,所以,民眾黨的放黨主席自己口袋、或捐給民眾黨,對我而言,有差別嗎?跟國民黨或跟民進黨都沒差別啊,但BNT,我跟我家小孩都有打到…

結果他說要選的時候,國民黨不也是拿著「黨內規定」嘰嘰歪歪,最後自己獨立參選,整個國民黨員罵聲四起、來亂的、拿疫苗勒索台灣百姓的…當初在這版上,什麼難聽話都有…不是嗎?
連後來想辦法協調藍白合不果退出,不也是一堆人說他就來亂的,然後呢,民進黨選上了,藍的說白的假老二,然後完全沒意識到沒有白的自己就成了鐵板釘釘選票認證的真老二…

要來比道德,只有所有人跟政黨全部補助款退還給國庫,我做個老百姓才會覺得他們選舉真的分文不取有德行,這才是我的觀感,但…我真的這樣要求,政客/政黨就會拿法出來說這是他們法定合法的補助…
這個時候就會拿法出來了
啊不是要講道德跟觀感?

再加一句:當你們拿著捐錢當成評斷政治人物的道德標準之一的時候,就是推著沒錢的人遠離政治核心的開始,最終,手握資源的人才會上去…
sonadora wrote:
就跟你明明知道蔡英文對比馬英九有落差


我覺得馬英九很差

是歷任總統最笨也是最沒用的
sonadora
鄭文燦已經出事了,沒選上的柯文哲也倒霉了,搞不好你說的這個最沒用最笨的最後是唯一一個保持名聲全身而退的…誰笨還不知道咧
先不要說現行法規如何如何,
別人都不敢,就你敢,
自詡站在政治最高點 做著政治最低點的事
這反差,真的…
就算過了法律這關,以後說話沒人要信了。
茶太 wrote:
選舉補助款放自己口袋合法但吃像難看


賴總統說過..請你拿出證據哪裡違法......請你拿出證據
柯阿北有什麼問題,平心靜氣慢慢搜證求真相。

我們只是想提醒一點:
目前會想打白的只有民進黨✅
如果矇著頭一股腦跟著落井下石
→ 結果只是爽到民進黨喔🙏

2028 還是需要在野非綠團結,才有勝算⭐
台中盧市長的做法感覺比較正確💜
hu4852 wrote:
所以你還是要繼續支持...(恕刪)


支持呀!

但是可以做出限制條文,明確寫清楚選舉補助款補助對象與限制或是罰則

既然知道有漏洞,第一優先是修補漏洞

真的評估過,修補的可能性太低,才是考慮廢棄或是改用其他方法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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