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ctopamine wrote:大法官人數不足還在釋憲......自己都不守法了憑什麼要求老百姓守法 沒錯!三位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朱富美的確不守法,這三句成語:尸位素餐坐領乾薪站著茅坑不拉屎一個人領一句剛剛好.憲訴法中就是要大法官去評議與判決,在判決文中寫出正反方的意見,而不是以個人看法作為迴避理由,再以個人名義私下發表意見.不是憲訴法規定的迴避理由,應該是其他多數大法官也同意,同樣的其他多數大法官也不能任意要求某大法官迴避開會,但是自己擺爛不去開會的,人家會議上表決時為何要算上你人頭?要你出席自己不出席還有臉嘴別人?而任何理由迴避,迴避的人在開會人數中不計入這不是很正常?憲訴法都有寫.而這3位大法官以這理由造成憲法法庭停擺415天,加上大法官兩次提名立法院連一個都沒過,這不是擺明的內神通外鬼要癱瘓憲法法庭,判決書寫的客氣了,說大法官以缺席方式,以及立法院一直不通過大法官任命,造成其他大法官長期無法開會,妨礙其他大法官行使職權.沒有明說這3位大法官跟白藍立委裡應外合癱瘓憲法法庭已經夠客氣了.月薪30萬,上班拒絕開會,理由是支持立法院悖論立法.就是選手認為裁判不公,可以自己訂規則限制裁判的作業流程,甚至導致裁判不能開會討論,裁判只要遵守這規則,就陷入死循環無法工作,這就是翁曉玲在幹的事,翁曉玲老公陳春生還是馬政府時期的大法官,不然叫他老公發表一下高見啊?為什麼要守法?因為你不是那3位大法官,上班不開會還是可以領30萬,正常公司一定是回家吃自己,懂嗎?
現在是怎麼樣少子化 連大法官都變成小班制了以前要十五個人才開班現在五個人也開班建議立法院立法成立新的法院叫做”超級大法官“層級要比現在的大法官更高級”大“有什麼了不起”超級大“更大”總統“有什麼了不起還有”大總統“呢。
笑死!你家管委會人數不足還會開會喔?你會傻傻坐在會議室等開會喔?還是你自己一個人就可以做完全部決議並公告?改天你家管委會人數不足流會的時候,記得通知我一下啊!全都是尸位素餐的米蟲雜質!我幫你叫他們全辭職~讓你可以獨裁!tgdlyg wrote:Ractop...(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