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dlyg wrote:
又在亂歪了,牽扯到...(恕刪)

你不是在說被偷塞一千多張。。。

現在不是在討論林洲民說不算的那一千多張圖?
那一千多張要證明無效。。。
你這三個圖片才有效不是嗎?

不然建管稽查怎麼會對不到。。。

因為建管拿的圖是核准後的新圖不是嗎。。。


halachung wrote:
維冠兩次變更設計到底誰核准的?三立新聞持續追蹤,必須經過建管課、技正和工務處長層層關卡蓋章,而當年建管課長已經退休了,工務處長也是現任台南市工務局長蘇金安。他強調,大樓變更結構由建築師負責,他們只就行政上文件審核,程序絕對沒問題。


維冠
建築師沒把關結構設計抓去關,
建管人員沒事.

大巨蛋
建築師沒有申請『樓梯部分合併、部分集中』的設計變更項目,
卻用『樓梯部分合併、部分集中』的圖面申請,
大巨蛋案2名監造人徐少游及羅興華因未善盡責任監督承造人按圖施工,涉違反建築師法規定,移送北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審議,決議停業2年
那建管人員會怎樣?


VICCHEN2006 wrote:
那你應該分得出建築...(恕刪)

在下只看平面圖,機電消防圖,不看結構看不懂也沒必要,跟我工作無關,只是推論結構圖跟防火避難是二碼事,如同結構技師與建築師,機電工程與建築或消防不同性質,建築與消防屬公共安全,是被政府管制的,機電除非跟台電或節能規格有關,政府沒有管太多,技師自行負責
tgdlyg wrote:
維冠建築師沒把關結...(恕刪)

這就好笑啦。。。
一個審議有。。。
一個審議沒有。。。

是因為沒按101年的圖嗎?
來源摸我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0日電)台北市都發局今天表示,大巨蛋案2名監造人徐少游及羅興華因未善盡責任監督承造人按圖施工,涉違反建築師法規定,移送北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審議,決議停業2年。

都發局表示,大巨蛋因施工造成鄰近古蹟毀損、捷運隧道產生裂縫等,為避免影響周邊未來公共安全,北市建管處依建築法規定於去年5月14日進行現場勘驗,發現其工程有79處主要構造未按原核准圖說施工,不符勘驗比例約7成,於去年5月20日發函勒令停工。

同時,此案2位監造人徐少游及羅興華因未善盡責任監督承造人按圖施工,涉及違反建築師法規定,移送北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進行審議。

都發局說,去年12月24日審議結果,認為監造人的監造職責確實違反建築法與建築師法規定,予以停業2年懲戒處分。

此外,當事人收到審議決議書後,可於20日內向內政部建築師懲戒覆審委員會申請覆審,並依內政部覆審結果處理。1050120

有沒有看到爭議點還是在17處與79處。。。
也就是新舊圖的爭議。。。

tgdlyg wrote:
維冠建築師沒把關結...(恕刪)


內政部建築師懲戒委員會已經發佈羅興華和徐少游建築師的停業公告了?

建築師於收到審議決議書後,得於20日內,向內政部建築師懲戒覆審委員會申請覆審,並依內政部覆審結果處理。

halachung wrote:
你不是在說被偷塞一千多張。。。
現在不是在討論林洲民說不算的那一千多張圖?
那一千多張要證明無效。。。
你這三個圖片才有效不是嗎?
不然建管稽查怎麼會對不到。。。
因為建管拿的圖是核准後的新圖不是嗎。。。



反正遠雄『樓梯部分合併、部分集中』的建照圖是有北市府用印,
表示102年設計變更時,
這幾張『樓梯部分合併、部分集中』的圖面是一起送審的,
不然北市府的章哪來的?

royfu83 wrote:
在下只看平面圖,機電消防圖,不看結構看不懂也沒必要,跟我工作無關,只是推論結構圖跟防火避難是二碼事,如同結構技師與建築師


大哥,你也幫幫忙吧

機電水消防管路要不要穿樓板?要不要穿樑?不看結構圖知道嗎?
管路盡量不穿承重牆,不看結構圖知道嗎?
重力雨汙水管要走樑下,也要看結構圖才知道高度....

大哥,你真的不知道畫施工圖的悲哀啊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tgdlyg wrote:
反正遠雄『樓梯部分...(恕刪)


北市府送懲戒是據舊圖送懲戒。。。
就林洲民的舊圖為懲戒的依據。。。
這樣說夠明白了吧。。。

所以勝負就在庭審結果。。。
法官採信新圖還是舊圖。。。
其它都多說的。。。

來源摸我

「臺北大巨蛋新建工程」 監造建築師已由本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 決議「停業2年」之處分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稿日期:105年01月20日
聯 絡 人:洪正工程司德豪
聯絡電話:1999轉8386
0952-826-105
「臺北大巨蛋新建工程」
監造建築師已由本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
決議「停業2年」之處分
「大巨蛋案」屬本市的重大公共工程,因施工造成鄰近古蹟毀損,捷運隧道產生裂縫等違失,為免影響週邊未來公共安全,本市建管處爰依建築法第58條於104年5月14日進行現場勘驗,發現該工程有79處主要構造未按原核准圖說施工,不符勘驗比例約70%,本府都發局於104年5月20日發函勒令停工外,並將徐少游及羅興華建築師2位監造人因未善盡責任監督承造人按圖施工,涉及違反建築師法第18條規定,移送本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審議。
依「建築法」、「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規定,監造建築師應查核施工內容是否與核准圖說一致,「大巨蛋案」未經辦理環評、都審及建造執照之變更設計,該2位監造建築師逕依未經核准之圖說進行監造,經本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104年12月24日審議結果,認為監造人,監造職責確實違反建築法第58條第一項第六款與建築師法第1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之規定,故予以停業2年懲戒之處分。建築師於收到審議決議書後,得於20日內,向內政部建築師懲戒覆審委員會申請覆審,並依內政部覆審結果處理。
點閱: 1503
資料更新: 2016/1/20 18:31

資料維護: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Ramsa wrote:
大哥,你也幫幫忙吧...(恕刪)

這個離題了吧,這裡不用自我介紹,土木告訴我那不是承重,不是結構就好了
royfu83 wrote:
這個離題了吧,這裡...

在下只看平面圖,機電消防圖,不看結構看不懂也沒必要,跟我工作無關,只是推論結構圖跟防火避難是二碼事,如同結構技師與建築師,機電工程與建築或消防不同性質,建築與消防屬公共安全,是被政府管制的,機電除非跟台電或節能規格有關,政府沒有管太多,技師自行負責(恕刪)


既然你不關心也不想了解結構圖說
那如何去推論 結構圖跟防火避難是二碼事?
又如何說服他人,這個推論是正確的?

---
該不會是土水的小包說的吧?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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