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 In Tw wrote:
如果側溝水是西往東流,路中央的雨水箱涵是東往西流,那麼高雄市工務局應該要有人抓去槍斃吧?有這麼蠢的設計嗎?
平交道是人為造成的高點
建議您看 "高雄市一千分之一都市計畫航測地形圖(2000)"
先了解那區域地表的高程
http://gissrv4.sinica.edu.tw/gis/kaohsiung.aspx
Smoking Gun 2014-08-22 11:13 wrote:
麻煩請先進息怒
任何一條道路的興建計畫,都要採用 " 國際通用道路編碼 " 原則,去規劃
從 " 鄉鎮道路 " ,到 " 國道 " ,皆如此
針對那份 " 吳敦義市長時期驗收公文的截圖照片 "
我們研究了許多資料,去比對 " 崗山仔二之二號計畫道路 " 的 " 位置 "
皆是徒勞無功
倘若
高雄市的都市計畫, " 有崗山仔二之二號計畫道路的存在 "
那麼
現任高市府的相關成員,為何不能 " 明確指出它的現行既成道路名稱 "
直接釐清相關疑慮
如果
計畫裡,從頭到尾,就是 " 沒有崗山仔二之二號計畫道路的存在 "
那麼
現任高市府的相關成員,除了 " 無法排除該段箱涵的相關法律追訴 "
還要再加上一條 " 偽造公文書 " 的罪名
還在國際道路編碼........真懷疑您只是在隨便說卻不去查資料甚或是來誤導的,前面我已經在提醒您了.......
有圖有真相,您不查我來貼:
60年代編定的高雄市岡山子地區都市計畫說明書
PDF檔第12頁:

像是二號道路還有3-2號道路都是"自凱旋路到縣市界".(單跟雙喔)
而3-1號道路還有4-3號道路都是"自三多路到縣市界".(又是單跟雙喔)
另外
4-2號道路自3-3號道路至4-3號道路
4-4號道路自5-8號道路至4-5號道路
4-5號道路自3-2號道路至2號道路
怎麼上面這些道路的編碼都跟您所謂的"國際通用道路編碼"不同啊?
在崗山仔都市更新計劃裡的"表三 計畫道道路系統表"的資訊更清楚.如果真有哪條法規規定一定要按"國際通用道路編碼",您現在就可以去檢舉高市府官員偽造文書.來吧,丟點您口中的高市府官員偽造文書的依據出來看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