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專責機關回論文門:揭露口委名單會造成蔡英文「傷害與痛苦」

Enter Passcode wrote:
麻煩你用一下腦

我早就說過隨便抹人死全家!

所以我會用疑問句,不會用肯定句


啊,

我明白了,

只要用疑問句,就可以一直說「抹人 全家」。

所以,

EP,你的角色是不是專門在混戰中找人對賭、約人出來見面,藉以解救陷於困境的戰友、讓敵方暫時熄火?

是不是專門抹人是網軍、激怒對方、讓戰友可以去檢舉刪文?

以上都是問句,沒有肯定句,所以都不是抹人。

還有,

我在此統一回答:

EP,無論你約我幾次,我都不會和你對賭、約見面,

以後你再問這種問題,就恕我不再回覆。

尤其是後者,會不會太尷尬了?

萬一被誤會怎麼辦呢?

後面兩句也都是問句,當然也不是抹人。
hotonpone wrote:
奇怪了,你的發言就發你的…

一直提到我做什麼呢???

一直針對性發言…不累嗎????


因為我要提醒對方,

不要亂講話,

樓主大人會像檢舉TD4那樣檢舉刪文喔。

畢竟你是樓主大人嘛。
都懶的解釋T大的邏輯到底那裡出了問題了。

他的問題,本就不是常人所能理解的…

不想跟他討論那麼多…然後還要一直話說重頭。

不想想,為何大家會質疑蔡同學的論文…

是因為你所說的那些,口試委員名單啦,還是什麼你說的有LSE認證呢?

而是蔡同學發生了…1.拿不出原始論文
2.拿出了不應該拿出的2019論文
3.補發了第3張證書
4.自我吹虛了1.5個博士
5.一堆記錯的說謊事件
6.面對質疑時的態度行為
7..........多不可數
因此…有必要由第三方公證,且由最大質疑共同考證…既然檔案資料都存於LSE高等學位檔案室

一同前往廣邀林環牆、賀德芬、歐祟敬、童文薰、徐永泰…這些質疑者…一次解決…由蔡同學共同

請LSE拿出個人檔案資料…說明其學位是真的,論文也是真的…後續,如果疑方不從…那就不證自明了,

如果總統太忙,發個聲明,請代言人或他人代為處理…亦可,可一國總統,任由社會成本不斷擴大…

社會質疑聲浪不止,能做為而無所作為…這是什麼樣的邏輯跟思維呢???
turtlins wrote:
啊,我明白了,只要用(恕刪)


抹人的訂義是什麼?

例如:

你是五毛,沒有證據,,無法用主觀評斷

你很笨:可以用主觀去評斷,即使你比我聰明,但是還是可以你很笨,對吧

在不願意接受事實的情況下,去肯定的説一些不是事實的話就是抹

再來!我沒有什麼戰友,沒有見過面,我的感情/友情可能不跟你一樣泛瀾

好奇的請問你是 gay 嗎?不然怕誤會什麼?
hotonpone wrote:
都懶的解釋T大的邏輯(恕刪)


樓主大人,

問題一直都很簡單:

LSE到底有沒有證實蔡英文當年有拿到學位?

LSE官網聲明已經證實蔡英文當年有拿到學位,

LSE主管在Richardson reports上引用上述LSE官網聲明,已經證明那就是LSE校方的正式聲明;

LSE主管在回覆電郵時也提到這則官網聲明,再次證明那就是LSE校方的正式聲明。

如果你們不能讓LSE否定那則官網聲明,

那你們就推翻不了LSE對蔡英文學位的認證。

如果你們推翻不了LSE對蔡英文學位的認證,

其他那些可以有種種解釋、我也提出種種反證的疑點,都不會有決定性的意義。
turtlins wrote:
樓主大人,問題一直都(恕刪)



假如你所言為真…

大家都無法平息,停止質疑…為三軍統帥者

給予權力,不就因該出面解決問題…

怎麼去解決這些質疑者呢???就我說的方式最簡單的大道…

蔡同學不做為…任由這些質疑者天天在那你所謂的製造問題與麻煩???

是不是也是蔡同學的問題呢???


所以是否請T大向蔡總統建言呢??如此簡單舉手之道…不從??是何道理爾呢??

運用種種權力,窮盡力氣盡換來更多人的不信任…是何原因呢???

任由T大你在這辯駁…無法拿出直接證據,致如此?那何不由蔡同學直接邀至LSE當面清查

完畢…誰該負什麼責任…那麼簡單的事不做,你在這寫破千萬言也無用呀!!


這樣…的總統…是不是無能呢???那你辯贏我,跟我說又有何用呢?臺灣人民一樣無法信任

社會依然動盪不安呀…你說呢???

還是…種種最合理的推論…就是反證…蔡同學就是違法的,所以不敢從事最簡之大道…而從最繁

的混肴手段呢???然怪社會紛亂不止。
turtlins wrote:
對啊,你說得很好啊,(恕刪)

你又在部分引用了...我講你說這種使用自己論文在其他地方發表是常例
但是你用的是 別人所說的題目相同
但是 卻刻意去省略 蔡總統的在三個地方發表的中文論文
其題目是完全跟他論文不同
甚至與他翻譯的章節標題也不同
結論是 這樣的引用是有違學術倫理的

但是 這種學術倫理的違反狀況
是她論文存在的"前提"下
你要我解釋甚麼叫做前提嗎?
沒有論文 沒有指導教授 沒有口試委員
當然就沒有所謂的學術倫理可以違背....

所以 對於 論文存在者來說
蔡總統的三篇翻譯論文是違法學術倫理的

對於論文不存在者來說
他的那三篇期刊論文是沒意義的
且他使用的title 是很不合適的
因為他那個時候既非博士畢業生
亦非 博士班候選人

不管那個
都是一般博士班候選人 或 博士畢業生
會使用的正常論文刊登/引用 的方法....

這樣的邏輯清楚嗎?
dgame wrote:
你又在部分引用了..(恕刪)



講的很清楚呀!

只是T大總是選擇性的呀。

只要有利的拿來用,支持蔡同學沒有學術抄襲,

但是不利的,專業的,裝作沒聽到,沒聽見…然後又劍指

你看你們承認蔡同學有論文…

再用激將法…把各位打入黑五類,及好像有駁到各位的點之後

再笑各位邏輯不好,且不通…又再一次高傲的姿態強調

蔡同學的論文沒問題,沒有抄襲…都一一反駁各位了…就是各位要好好長考一下

都邏輯線不通…

然後就又一再的宣稱LSE有承認學位、蔡同學有拿出許多間接證據、要各位自己花時間

去找LSE查證…然後一方面又與5位要角於2011年前往拜訪LSE不知道要喬什麼,根據陳水扁言

就是去喬學位…所以現今LSE不明的態度…亦是T大拿來防衛的辯護的最佳武器…

所以T大不是不懂,而是故意與各位玩玩……不然怎麼從中獲取利益呢??
hotonpone wrote:
講的很清楚呀!只是T(恕刪)


說到選擇性的引用

純屬好奇,你可以不用理我:

我看你這話說過很多遍了,後來去了沒?

所以你真是美國公民?

連自己寫的上面三行,都可以跳過紅字部分,問我好奇我賭的如何

就可以知道,他斷章取義的多嚴重

t先生的斷章取義在此橦是有名的!

這不是抹,這是闡述個人認知
turtlins wrote:
樓主大人,問題一直都(恕刪)


我一直要訴求直接簡單的大道…

你卻一直要走小巷間接證明…

何解???

經不起考驗…簡單的事無法完成???

非得搞的社會成本如此之大…大費周章的,由第三者一直在繞跟循環…

你是詞窮了。還是不敢面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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