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ew不好穿 wrote:西方陣營站在國家安全立場恭賀一項軍事任務的成功...(恕刪) 所以廢死者原來有將被害人和加害人分等級的嘛,以國家安全立場為名就沒有廢死的適用了?那麼所謂國家安全立場由誰來定義?你教人不要看黃教授的粗糙文章,是否別人也可以叫你少讀吳志光的可笑文章?對了不小心找到一篇文章:廢死聯盟的吳志光為何要求嚴禁師生戀?也蠻有意思的
rexjian wrote:所以廢死者原來有將被...(恕刪) 同學別再跟那種自我感覺良好的鄉民打筆仗了他們心中早就有有一套歪理去安慰他們自己扭曲的心靈所以才會用種種可笑的言論來捍衛自己的立場其實該不該廢死來場全民公投就知道了如果絕大多數(那怕只有50.1%)的人都贊成廢死那就真正代表了民意所在而不是由法務部去找九個完全不具備民意基礎也不具備社會公信力的閒雜人士去搞什麼「逐步廢除死刑推動小組」那天聽楊憲宏(這人也是小組成員之一)在電視上述說他的廢死理念時我真的覺得非常可笑一直舉著什麼國際潮流這頂荒謬的旗子彷彿不廢死就跟不上潮流,會很落伍一樣(這讓我想到兩年前iphone推出時,似乎也有類似的風潮..哈)而要怎麼保護最基本的「被害人及家屬人權」則輕描淡寫的幾句話帶過被現場其他來賓砲轟的無處可躲時就裝死裝傻請問由這種人組成什麼小組誰能信服?對了誰知道那個前法務部長現在到底有沒有繼續貫徹她的理念?當初瀆職,抵死不執行死刑甚至說過「願意代替死刑犯執行,就算為死刑犯下地獄都甘心」想必是非常致力於這方面的事務不知道這位女士當上了紅十字會的會長(肥缺)後是不是還這麼的「努力」?
就辦場公投呀, 請廢死聯盟就快開始公投的申請作業呀, 快開始聯署吧, 公投贏了, 馬上就有法律的約束了..輸了, 就好好開始由基層推廣廢死的理念, 多辦一些說明會, 多多了解受害者家屬吧....人權不是無限上綱的, 我們執行死刑已經很人道了.
rexjian wrote:所以廢死者原來有將被...(恕刪) 國家安全立場誰來定義?賓拉登與西方國家彼此就定義好了,還需要解答嗎?有人舉黃教授的文章引例做文章,遭我駁斥怎麼連接到吳志光了呢?整個思路與脈絡真是難以想像啊
LaNew不好穿 wrote:我不過是進入廢死盟網...(恕刪) 我也有看到日「廢死律師」岡村勲妻子被殺後 主張實現被害人正義摘自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222/143366.htm每個人觀念不同,畢竟刑法裡的主刑只有減輕,而沒有加重的道理(例如最高有期徒刑20年,就不會加重到無期徒刑。)死刑只是一個最高標準,而並不是所有罪都只能依此判決。
我的想法很單純~要我贊成廢死~也可以~請看下圖~假設今天有5戶人家,.每家各有1人遇害,只要過半(也就是其中3戶)的全部家屬,都同意廢死那就把死刑廢除吧~不過,有個條件,廢死的對象~僅限是該戶的"加害者",也就是兇手!這樣很簡單明瞭吧~除了死刑之外,剩下的刑,都可以判!而且是依家屬要求來判...比方:人彘(他沒死,他只是沒手沒腳沒眼沒舌而已...)
LaNew不好穿 wrote:當事人澄清說他沒有主張過廢死別跟著東森亂爆來抹黑廢死團體 請拿出資料來說明該當事者哪邊沒有主張廢死過??????他的澄清哪???只憑你一句話,抱歉。你資格不夠。請你不要老是發一堆空洞的言論,請檢附該人在媒體上正式發表過的言論再來辯解。真理是越辯越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