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stac wrote:其實跟他說這麼多有用嗎?現在有部份的人對於這個事件一切以"美國官方"所發表的為正確內容其他一切都屬於打烏賊戰通通不算 全職的美日辯護人, 每件有關大陸的都會follow 到, 每一篇都可以為恨而辯論must be on the states' payroll
認真過日子 wrote:他國是哪一國,有證据...(恕刪) 但是美國所提出的監控是法院許可的範圍,斯若登爆料的是說超過法院許可範圍,但是又提不出證據出來這整個法治邏輯都亂了吧!誰授權美國法院作的決議,能影響到台灣的使用者呢?法治國是這樣搞的?
認真過日子 wrote:美國是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國會代表民意(議員是人民選的),法院代表法治(是獨立于政府的)。斯諾登如果認為美國政府(國防部/中情局)有問題,應該向國會投訴,或向法院提告。國會可舉行聽證會(這是國會調查很多重大爭議問題的主要方式),法院可獨立審理,從而作出結論。但這兩個美國公民保護自身權益的正規渠道斯諾登都不走,而是找媒體爆...(恕刪) 完全否定了第四權!極權的跡象正在滋生〜而且完全不知道,史諾登報料的內容選擇方式!幾乎8成的證據,或多或少都打上mask,只留下與公眾有關的報料內容!
coffinbay wrote:全職的美日辯護人, 每件有關大陸的都會follow 到, 每一篇都可以為恨而辯論must be on the states' payroll 你放心,01板的全職中國辮護人一定最多,中國最會控制言論了一看01板,一堆人愛中國,恨美帝就知道了, 臺灣如果這麼愛中國,老早就統一了
tracer1000 wrote:吵這麼多最沒資格嘲笑...(恕刪) 你可真是高貴,直接上來就用接客的比喻,你這種素質的人真是拉低01的水平。台灣不是號稱有言論自由嗎?別人說什麽你不同意反駁就是了,還說別人沒資格,嘖嘖嘖。。。
狼0226 wrote:你說得完全錯誤.最有資格批評美國就是中國每次美國都拿人權什麼的批中共結果現在才知道兩個原是同路人.只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紅杏出牆的批接客的,真的是五十步笑百步但這標題是相反,一百步的反過來笑五十步,你說奇怪不奇怪?哪邊完全錯誤了? 本來就是天天接客的在笑人家不守婦道(沒人權!?)
一切隨風去 wrote:台灣不是號稱有言論自由嗎?別人說什麽你不同意反駁就是了,還說別人沒資格, 中國沒言論自由啊,我是拿中國的"接客標準"在看美國的"紅杏出牆標準",得出的結論,中國沒資格笑人家,因為自己更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