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ovvye wrote:是阿盡量打臉哪次判決出來被打臉的不是鄉民????說也奇怪法院每次都會照著我的胡扯下判決我運氣真好真希望能猜錯一次 法院依你胡扯下判決,你還真愛幻想,你喜歡被打臉的嗜好,也真是有意思
jd20112 wrote:何時學法律的變成這麼...(恕刪) 麻煩把我想把駕駛責任無限上綱的發言引用出來拿出不東西就開始給人扣帽子還裝做一副正義凜然那麼有正義感還會給人亂扣帽子????麻煩把面具戴好不想酸你們
很不幸的在台灣...會去問問那些被亂鑽的機車或行人搞出車禍,受傷還拿"過失傷害"罪來威脅+獅子大開口的駕駛就知道了mozlla wrote:我想問一下如果這運將一切都是合法駕駛.撞上這名女生後還會被依過失致死起訴嗎?
sxdcfvgb2001 wrote:少女過馬路看手機 遭...(恕刪) 簡單的說不管女孩低不低頭或是闖紅燈未行走在斑馬線汽機車行經交通號誌處或路口應減速慢行~光這一點計程車駕駛就逃不了刑責的現在只是量刑重或輕而已
隨便的藍 wrote:簡單的說不管女孩低不低頭或是闖紅燈未行走在斑馬線汽車行經交通號誌處或路口應減速慢行~光這一點計程車駕駛就逃不了刑責的現在只是量刑重或輕而已 撞死闖紅燈行人遭吊照 運將申訴判免罰=>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未注意車前狀況不能無限上綱,撤銷吊扣駕照,對此警方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事件發生地... 艋舺大道的紅綠燈十字路口)=> 法界人士坦言,撞死闖越行人,如果是在一般路段駕駛確實可以不吊照,但如果是在十字路口,車輛路過本來就應該要減速,更要注意車前狀況,撤銷扣照恐怕會有爭議。所以呢? 法界人士 不爽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然後呢? 法界人士 比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大?(莫非 所謂的法界人士 就是暗指版上那些嘴砲無敵的專家?)
米高鹽 wrote:撞死闖紅燈行人遭吊照...(恕刪) 這麼淺顯易懂你都能誤解人家的意思是說發生在十字路口爭議很大撞到人不是你們在賠關不是你們在關麻煩為自己發言負起責任http://myshare.url.com.tw/note/46520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8562http://mywoojdb.appspot.com/j9s/j9s?id=8948http://mywoojdb.appspot.com/j9s/j9s?id=7146
laovvye wrote:這麼淺顯易懂你都能誤解人家的意思是說發生在十字路口爭議很大 我才真是很不懂...我貼的是"最近" + 艋舺大道紅綠燈十字路口 的高等行政法院判例你用幾個數十年前的判例是想說明什麼? (以前販毒還是唯一死刑哩! 現在呢?)時代在變 判決也在變...這麼淺顯易懂你都能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