恁爸不願輸 wrote:
反服貿,從這事情中你...(恕刪)
我真懷疑有幾個人會有耐心看完?

逐字稿轉貼自http://ppt.cc/PLTj
政大民主講堂
主題:為什麼是憲政危機?
講者:政大法律系 林佳和 老師
各位同學大家好!
好--
要有活力一點,各位同學大家好!
好──
我很高興大家能夠站在這邊、坐在這邊,不論站著或坐著。我大概有不是很長的時間,我會讓自己在三十分鐘之內,希望跟各位表達我覺得這一次的問題的某一個面向。
所有的、沒有一個經濟行為不政治,就像沒有一個政治行為不經濟一樣。
各位試想如果,上個禮拜一、三月十七號發生的事情,沒有學生站出來,今天的主題是什麼?今天的主題是服貿通過了──
(麥克風出問題,改用大聲公)
呃,用這個講有點奇怪,本來喔大聲公是用來呼口號、衝撞用的,不過我們今天做一個另外的用途跟大家講一下。
各位先試想,如果三月十七號晚上,三月十八號,學生沒有行動的話,我們今天坐在這邊討論什麼?
第一:不會有這麼多人出現,大部分的人都覺得這是既成事實。也許它有某一些缺點,也許有一些問題還沒有講清楚,也許有些人還想抗議還想衝撞,不過,什麼都是事實。你只能準備事實接下來產生的改變。你會對改變一開始有些不滿,慢慢就習慣了。可是,天佑台灣,今天面臨的不是這樣。
我們可以從很多不同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請容許我今天選擇的角度是──憲政危機。我們回想一下這個過程,各位,兩千零八年,馬英九先生當選了中華民國總統,我們開始稱他為馬總統。當然很多人不稱他為馬總統,很多人稱他為馬先生。陳雲林兩千零八年,來台灣、第一次來台灣,十一月,我們叫做第二次江陳會議,江丙坤、陳雲林的第二次會談的時候,並沒有叫馬英九總統。當然,如果大家有注意到第一次的畫面,連先生這兩個字事實上都沒有講。馬英九先生當選了中華民國總統,回憶一下這個過程,二零一零年六月,我們簽訂了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一般我們稱為ECFA。ECFA裡面規定的,半年後必須要開始接續的、協議的磋商。在去年,二零一三年的六月,經過兩年多的磋商,作為台灣政府的白手套之海基會,決定跟對岸的對口單位簽了服務兩岸,全名叫做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去年六月的事情,如果各位回憶一下,到現在、不到一年的時間,歷史上所有的偶然經常來自於必然,就像所有的必然會用偶然的方式呈現一樣。
回想一下過去將近一年的歷程,去年六月簽訂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但還沒有生效。因為如果你在法律的文件性質上,把他當作是兩個國家之間的條約、協議、協定的話,必須要經過那國國會的審查並通過。當然重點是通過,因為你可能不審議、你可能不審查,你也可能審查,反對的人狗吠火車之後,投了,還是跟原來一樣。這個都有可能,你甚至有可能不通過。各位回想一下歷史上最有名的例子是什麼?這有名的例子就是一九一八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凡爾賽和會簽的凡爾賽合約,帶頭的、強調人道主義的美國威爾遜總統,在巴黎、在歐洲被稱之為全世界最重要的人,可是凡爾賽合約帶回美國,美國國會不同意。所以呢,之後的國際聯盟,美國沒有參加,注定了後來國際聯盟失敗的結果,當然、原因之一。
回想一下過去將近一年的歷程,回想一下我們聽到了什麼,我們聽到了下面幾個聲音。
第一個聲音:服貿只能照單全收,不能修改,國會沒有審查的權力。
第二個聲音:國會也許要通過,也許要,我大概照時間順序這樣講下來──
(相關人員告訴老師怎麼使用大聲公)
這是第一次有人指揮大聲公要怎麼用,剛剛講到哪裡?
剛剛講到回憶一下過去的歷程,我大概依照過去的時間順序,也許有重疊、也許有混淆、也許前後好像看起來有一點不一,這個政府就是這樣,為什麼我們講話不能這樣咧?
我們把時間順序稍微挪一下,第一個我剛說了,馬政府的第一個講法是:協議簽了,只能認帳、只能接受、只能買單。但他不忘麻醉你,說經濟上完全是好的,你有什麼好擔心的呢?
接下來開始有不同的聲音,剛剛我在還沒上來之前跟同學稍微聊天的時候,同學一直提到:我們都不曉得服貿是什麼、我們都不是很清楚。所以你的問題是什麼?有趣的是,我去年至少參加兩場新書發表會,都在談服貿的可怕跟危險。這件事情早就存在,可是我們社會普遍不知道。剛講到第一個,照單全收。第二個,去年開始有反對的聲音,反對的力量開始出現,例如民間組成了一個服貿相關的、關心的──說關心其實就是反對的意思啦,反對團體出現。開始研究、開始行動,於是政府開始改口了。沒有錯,國會可能可以審查,但國會一樣要照單全收。
專攻國際公法的馬英九總統,馬英九總統跟各位有個關聯,就是他是我們政大法律系專任教授出身的,為此我在這邊跟各位致上最深的歉意。
馬英九總統專攻國際公法,他講的一句話說:如果我們簽了,加以修改,我們將有悖於國際誠信,這樣沒有人還相信中華民國政府的任何動作。好,各位,這個叫政治理由。馬總統話鋒一轉,國際上簽了是不可以修改的、違反國際法的。
也許馬總統忘了,法律上不但可以這樣,而且例子所在多有、比比皆是。一個攸關我們台灣、中華民國過去經濟,一個非常重要的一個叫做台美、中美著作權協定,美國人一直控訴台灣許多的仿冒,侵害美國商品的智慧財產權。我們跟美國簽了一個著作權協定。
各位想像我們跟美國的關係,想像我們跟美國地位的不對等,想像美國簡直是掐著台灣人的脖子在談這個協定。這個協定簽出來了,中華民國的立法院表示對其中兩條有意見,北美事務協調會就銜外交部的命令,跑回去跟美國重啟談判。美國人說:這樣子喔,那我們就重新來談。
這種例子多的很,非常的多,其實不必舉了,這種舉了事實上都侮辱身為法律人跟身為一般公民跟身為一個人的智慧。不必討論這樣的問題,無論如何,馬總統說了。另外一位一樣是留學美國的,剛剛講的是哈佛大學法學博士,另外一位美國耶魯大學政治學博士,叫江宜樺,當了院長。他又把馬總統的講法再講一遍,他說:如果違背跟別人簽的承諾,國際上不誠信。
Good, 這叫政治理由,至少法律上可以吧?不,江院長也說法律上是有疑慮的,我們跟人家簽了、怎麼還能夠反悔呢?各位,這是我們去年一直以來所聽到的,不論如何,基於反對的壓力,馬政府終於承認、終於同意,好,國會還是可以審查,沒有錯,可以進入國會,因為他沒有辦法去違背例如:兩國間條約、協議、協定必須國會審查通過的清楚的法律規定。
當然,後來因為一些時間、反對黨因為策略,開始要求要辦公聽會。有趣的是,馬政府都說他辦了幾場的公聽會、他辦了多少跟所涉及產業的代表,主要是同業公會的這個討論、他辦了多少次立委的閉門會議。各位知道嗎?幾乎全部都是在簽了以後才辦的。不是簽之前,簽了以後才辦的。
像這幾天,一直在媒體上幫ECFA捍衛的中華經濟研究院有一位執行長,李老師。台大經濟系的教授鄭秀玲老師,前兩天爆料了,說:去年開會的時候,李執行長事實上跟她說,其實簽之前他從來沒有看過這個協議的內容。
好,不論如何,一直走到了我剛說的,反對黨開始要求協議前要辦公聽會,所以兩黨辦公聽會的形式不太一樣。民進黨辦公聽會──
(換回麥克風)
對不起,恢復我正常的聲音,謝謝,下次衝撞的時候那台再借我就好了,今天暫時用不到。
各位,兩黨辦公聽會的方式不一樣。國民黨一天辦八場,民進黨兩個禮拜辦一場。無論如何時間就這樣一直走,走到了上個禮拜、走到了上個禮拜的禮拜一。這一天也許應該把它訂為國恥日,但我不確定,因為如果很多事情沒有改變的話國恥會不斷的誕生,也許我們先不要把它訂為國恥日,也許不是。
無論如何,我們的馬政府做了一個非常奇特的指示,這個指示在國民黨的內部會議中常會中,馬總統指示六月以前一定要通過,並也指著國民黨的黨鞭說:如果不通過,我唯你是問。
看到這個畫面我個人非常的感動,這是我看到馬總統最堅定的一次。對不起至少是第二次,去年九月的時候他有一次也很堅定,至少第二次。這個事情絕對比碰到颱風風災來的嚴重,所以要補眠到那裡再補眠,在這種場合非常堅定的指示,於是我們就看到了上個禮拜一的那一個,誇張、荒謬、可笑、小丑行徑般的演出。一個人拿著無線--我不是說我自己,雖然那個人當天也是拿無線麥克風。拿著無線麥克風,所有的螢幕都顯示會議尚未開始,躲到角落、一說是躲到廁所,不論如何,都是角落,自己宣布通過、一讀通過。
各位如果你熟悉立法程序的話應該知道,立法院有一讀二讀三讀。三讀只是把文字念一遍,只能做文字修正,不能做實體討論跟審查;二讀是全院會議,所有的立法委員都能參加,就算你不是那個委員會的,比方說服務貿易協議,也許是經濟、法治跟兩岸相關的委員會,其他委員會你沒有參加,你在二讀院會的時候,仍然可以表示意見。如果你不表示意見,或你表示完意見,說穿了,就是大家舉手表決。
各位,所有熟悉立法程序的人都知道,重點在一讀。一讀上禮拜只有三十秒,事實上平常更快,平常只有十秒鐘,因為只要付委就好了。重點不在那個一讀,重點在接下來的委員會審查。委員會審查輕則一兩天,重則甚至十年,委員會才是真正的戰場所在。你知道、我知道,我們的馬政府當然知道。上禮拜一在我看來,其實一點都不荒腔走板,是經過授意的、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只是有一些東西可能沒有配合好,例如螢幕應該迅速的寫開始並結束、應該迅速出來這些字樣,這個沒有配合好,有時候技術不是萬能的、有時候技術調整需要一點時間。上禮拜一在我看來不是偶然而是必然,從去年、前年我們就講了這是必然會產生的,為什麼?這個有政治解讀,我在這邊不談政治解讀。有人認為馬總統為了他的歷史定位,whatever, 不管,我們看到的就是這樣。
我為什麼要舉、我今天簡單的主題叫憲政危機,為什麼這是憲政危機呢?各位什麼叫憲政主義?Constitutionalism, 什麼叫憲政主義?憲政主義最核心的內涵無非下面幾個:
第一個:制定法律跟執行法律的不能同一,執行法律的人不能自己用來制定;制定的人某個程度也許可以自己執行,如果你用英國式跟德國式的內閣制也許勉強可以這樣講,但是制定與執行的主體絕對不能同一個。當然也不能是王權,王權叫古典的共和,古典的共和這個問題其實不存在了,而就好像你不會因為荷蘭有女王、英國有英國女王、日本有日本天皇,你就說這幾個國家不是民主國家一樣。所以君主在今天的脈絡中不重要,重要在於執行跟制定不能是同一個主體。
好,看看我們台灣,就因為這樣,所以法律必須由立法機構來制定。但沒有錯,立法機構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呢立法機構、在台灣叫做立法院,也就是國會,必須在、可以在,不是必須,可以在明確規定授權目的、授權範圍,並且至少就攸關人民的重要事項保留在自己手上的前提之下告訴行政機關,其他事情你去做。
這個可以、沒有問題。就像我們大法官曾經針對稅捐稽徵法限制人民出境,法律一定要規定,如果你欠稅、我就要限制你出境。法律一定要規定,但至於欠多少錢,法律說那可以讓財政部決定。這個要非常清楚,所以第一個,各位要了解,如果是法律,以及類似法律、甚至高於法律的其他法律文件,在我們的脈絡中,最重要的就是其在跟其他國家之間締結的條約、協議、協定,我們今天看到的顯然就是協議,都應該要遵守這樣的精神。
第一:一定要由國會制定,一定要由國會來審議通過,如果不行、如果是由行政機關先為或後為──
先為就是沒有立法、國會講清楚之前他就先去跟人家談,那沒問題,回來要經過我審議通過;也可以後為,就是我先授權你,明確你去訂,但別忘了不是我授權你去訂,你就完全沒有限制了,不是這樣。你還要遵守我的授權的精神跟目的才行。
好,回到上個禮拜一,剛故事還沒講完。回到上禮拜一,上禮拜一所出現的一個跟我們講的憲政危機最大的一個危險是──把我們跟whatever不論你稱之它為什麼,你喜歡稱它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想要稱它為中國、喜歡稱它為大陸地區;如果涉及法律是一回事,如果涉及個人的政治、宗教、道德與民族、感情那是另外一回事,無論如何我都尊重。
我們單單就我們處理的憲政危機來談,你跟對岸所簽的這個文件到底是什麼東西?各位我剛剛講過了,去年將近一年以來,馬政府不同的回應態度,當然啦,你們上街頭了以後它現在講法又改變了。
講法是說,不但可以逐條審議,還可以逐條表決。之前的最後一個講法是可以審議表決,但要包裹。江院長說包裹,包裹的意思就是:如果裡面有十條,你有九條都有問題,只要全部的人舉手通過,那就全部有效。就算你有五條對、四條半是錯的,所有人都承認是錯誤,各位,包裹表決的意思就是如果通過,十條全部都過。這叫包裹表決,我們江院長說的包裹表決。
好,看了這麼多不同的法律名詞,我們目前聽到的講法是,無非下面幾個。
第一、它可能是行政命令。
我不想花時間在講這個了,因為這個一點意義都沒有,它絕對不是行政命令。任何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它不是行政命令,雖然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提供了一個會案的東西,對我來講,上個禮拜以來的其實不是,這麼多年來的一個事件其實都凸顯了一個事件,就是只要跟對岸的中國來往,我們可以很容易的、馬政府可以很容易的、很片面的、很輕易的犧牲掉我們憲政主義的價值。
我們剛講的第一個,制定跟執行的不能同一,但應該聽國會的。它可以經由國會授權先去簽一個協議回來沒有問題,但國會不但可以實質審議、國會當然也可以實質的修改,也當然可以實質的全部反對,而讓你重新簽。法律上正確,也許你要顧慮的是政治的問題,沒有錯、法律上完全沒有問題。
第二個、憲政主義要告訴我們的是什麼?
憲政主義告訴我們的是程序正義,什麼叫程序正義?各位,一百多年來,人們已經在深自檢討民主制度到底好不好。
邱吉爾的名言是:民主是最壞的,只是我到今天還沒有發現一個比它好的。
議會主義有很多問題沒有錯,所以單純的議會內部的審議表決不夠,需要公民社會的參與、需要公民社會,所以需要審議。我們今天的重要名詞叫做審議、叫做參與。真正的參與,你的主權不是四年一次,各位你的主權不是四年行使一次、透過那個投票,審議應該是你的民主參與,應該是每天都在不斷的上演。
可是上個禮拜以來的發展,這個政府告訴你:這個不重要。
很多人都來跟你講經濟,那我先跟你講政治、我先跟你講法律;經濟也許是好的,但好的事情不能夠不付代價的犧牲我們講的憲政主義。程序有沒有盡到?國會實質的審議有沒有盡到?請問過去一年多來、過去將近一年來、事實上好幾年了,所說的國會不能審查、不能審查只能包裹表決、不能審議、就算你審議了不能修改,請問這是哪門子的憲政主義?那國會可以關門了,只要行政機關自己去就好了。
也許有人會說:馬總統也是我們用選票選上的啦,他至少有六百八十九萬的民意啊。如果你認為是這樣,那我們直接把我們的國家改成獨裁國家就可以了。
如果你在意的是那種形式的投票,不是在意實質的正義,而且別忘了制衡。
別忘了,就算行政標標準準總統制的美國,就算為了要解決阿爾及利亞危機的戴高樂──各位,法國國會跟美國國會的參眾兩院不是晾在那邊沒事幹的,都還有實質的審查、監督,也許到了最後要經由司法權或公民來做公民投票或違憲審查,那是後話。
各位,其實問題很簡單,問題就是憲政主義的精神到底尊重到哪裡?對我來講,這是這個事件最核心的關鍵。這個問題先告訴我,再來跟我說經濟好不好。
服貿,就像經濟全球化之下所有的國家之間的經濟交往,有好、有壞,有人獲益、有人受難,有人成為全球化的魯蛇、有人成為全球化的獲益者,這個都有。
沒有錯,經濟計算是個問題,但你先告訴我,你要強迫我們吞下去的東西,究竟經過了什麼樣的程序,這就是憲政主義。憲政主義很簡單,就是每一個人都是自己決定自己命運的主體。
民主的另外一個核心原則就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同一,我們都是被統治的人,但別忘了我們也是統治者。當然國家不可能靠直接民主方式統治,所以需要代議制度。但代議制度不是萬能;
英國議會萬能主義不能把男人變成女人、女人變成男人,議會什麼都能──
各位這是笑話,當然我們馬總統可能把它當作真理。我一定要講出來這是笑話,這不是真理,不要斷章取義、這是笑話不叫真理。
我們如何面對這樣的問題,其實說穿了,先拿起捍衛憲政主義的招牌嘛。如果你不拿起這個招牌,你認為只要經濟好,有什麼不可以呢?
國內有一個金融大財團的總裁,曾經在國內的雜誌上登出一個封面,說台灣不應該太民主,太民主對經濟發展不利。如果你希望是這樣、如果你希望是如此,那我告訴你,憲政主義和你可能沒有緣分,你也可以不要憲政主義。
重點是,我們、也許我應該講一句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Joseph Eugene Stiglitz史丁尼茲的名言。
史丁尼茲說:因為經濟全球化而受影響的人們,就是你、就是我,所以你們的父母、親朋好友、我們在座的每一個人,別以為你們不相干。
全中華民國失業率最高的是二十歲到三十歲有大專學歷的青年,失業率超過百分之十五以上。也許你會安慰我說西班牙百分之五十,我們還好一點,那我就祝福你。別忘了跟你、跟我都有關聯,史丁尼茲說所有因為經濟全球化而受到影響的人們都有權利知道:是誰who、在什麼時候when、基於什麼理由how come、做了什麼決定what。各位,這一次的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告訴我們的,是跟史丁尼茲完全相反的發展。
是誰基於什麼理由做了什麼決定,不告訴我們,直到你們上了街頭他才肯告訴你們。
基於我的時間快到了,因為我們接下來同學還有其他的活動。
最後我想講幾句話,各位今天是三月二十五號,昨天是三月二十四號。一九三三年三月二十四號是重要的一天,一九三二年年底的國會大選,納粹、原名叫做國家社會主義工人黨,Nazi工人黨,這兩個字後來實際上不見了齁。納粹黨、希特勒勝選了,因為兩個左派的政黨內鬨。德國社會民主黨和德國共產黨內鬨,讓選民、應該是基於多數的、比較左派傾向的、也許不喜歡左派,至少比較自由民主傾向的,因為內鬨而讓納粹黨取得執政權。
當時所有的民主人士都不唯恐、都不擔心,都說希特勒這個傢伙看起來白癡白癡的,而且甚至不是德國人、甚至奧地利人。他考維也納美術學校,考了好幾年都沒考過,維也納美術學校的考試的老師說:畫得還不錯,不過很像建築圖,最好去念建築系,不要來讀美術系,因為沒有任何美術的天分。
無論如何,所有的民主人士都說這個人看起來傻呼呼的、這人看起來很好應付,我們只要推一個老大神主牌叫興登堡、一次大戰的英雄就可以壓住他了。當時最天真的政治家叫做von Papen這個傢伙很好控制。各位,剛剛對某個人的描述你覺得像不像我們對馬總統的描述?聽起來還滿像的。這個人傻傻的、這個人看起來還算有禮貌,其實還好。
很奇怪,我們選擇性的遺忘、他們選擇性的遺忘,希特勒在大選中不斷的宣傳:如果我上台,我會把民主踐踏在腳底下。所有人都當作沒聽到一樣,不論如何,他勝選了,一九三三年二月三月,他上台了,上台沒多久,他做的第一個動作,就是我待回要講的三月二十四號的動作;第二個動作,他把所有反對黨都關在監牢裡;兩個月之後,第三個動作,他把所有工會運動者全部關在監牢裡面。
過了半年,他的投票率、他的得票率就在百分之九十九以上了。三月二十四號很重要,一九三三年三月二十四號他通過了一個法律,以納粹黨跟跟納粹合作的右派政黨,什麼德國民主黨什麼什麼...組成的多數,在國會依民主程序,還比我們上禮拜一強一點說實在話,人家還依民主程序通過了一個法律──那個法律叫做解救國家與民族免於危難法,這個名稱今天的人都不記得了,只記得它的別號。
它的別號叫授權法案,授權法案的意思是:我授權給行政機關,以後什麼都是你說了算。
各位,我們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第二項,也許不是真正的授權法案,也許不是。至少當時的立法者的想像不是這樣。
可是上個禮拜一,從去年到今天、一直到上個禮拜一,馬政府的表現就是把它當作授權法案來看待,也許授權給我了、我就什麼都可以做,如果我有禮貌一點,我就還稍稍的尊重一下憲政主義,要不然辜負了總統是美國哈佛、行政院長是美國耶魯,講出去有點難聽,那我們就尊重一下。
至少跑程序,讓你反對黨狗吠火車。如果你看到國內的議會多數你就知道了,至少讓你狗吠火車一下,然後呢大不了最後大家來投票、來舉手。任何人、包括完全沒受過教育的人都知道誰會舉手贏,不必講了,一定是藍營舉手贏,你最後還是會拿到你要的東西,只要你稍稍的還尊重什麼叫憲政主義的話。
你讓人家狗吠火車、你讓公民團體在外面叫嚷、你就讓那些辦公聽會好了。我不曉得大家有沒有去參加公聽會,我去參加過,第二次我就不去了。
因為你去那邊你會迅速發瘋,問行政官員的行政官員都不知道,然後呢外面的公民完全不知道你們裡面在幹什麼。
各位,如果它稍稍尊重憲政主義,它至少讓你演出這齣戲,最後再來告訴你少數服從多數,這個大概沒有人反對吧?也許啦,也許有人反對,至少大家、看起來都有禮貌的各位,至少不會公然反對,那還是贏、還是通過。
Good, 至少我不敢在這邊跟大家講這個結果不對,因為服務貿易協定非常的有問題。如果下次有機會,我會很樂意在這邊跟大家談談,服務貿易協定本身內容的問題。
回來談憲政主義,如果它可以做到這樣,我至少在今天會說:服務貿易協議也許有問題,但馬總統沒有違背憲政主義。很抱歉,他的選擇是,他連這一點、政大法律系林佳和老師,外號叫拎老師,他連這一點我可能有的稱讚他都不屑、不需要。
各位,他覺得不需要,連這些程序不會影響後續結果他都認為不需要,對我來講,至少就某個角度而言,他就像一九三三年三月二十四號德國的授權法案一樣,正式宣告權力分立時代的結束、正式宣告憲政主義從此跟各位無緣、正式宣告,把你們自認為不會倒退的民主巨輪活生生地往回推了。
各位,對我來講,這是這個事件最大的意義,如果你還要在這邊跟我說──可是如果不趕快簽服貿,經濟上如何、有些人可能每天損失多少錢。前幾天有個經濟系教授跟我說,如果不趕快同意服貿並生效,國內的匯兌損失一天會幾億,他認為這個事攸關人類宇宙、宇宙人類...講不出來了,宇宙人類神聖的一個最重要的事情,如果你是這樣,那我只能夠說我祝福你,但謝天謝地我跟你不一樣。
我希望各位能夠──對不起因為今天時間有限,我也沒有任何的所謂演講稿,我只想跟你談談,在今天這個題目之下,面對這樣的事件,對我來講意義是什麼。
回想一下如果上個禮拜一學生沒有站出來、回想一下如果馬政府不論基於任何理由,願意把民主程序稍稍的表演一番,我們今天就不會坐在這邊、今天就不會有人抗議,也許有人抗議,但不會是這幾天大家看到的。
各位,為什麼他不要?為什麼他認為這點可以跳過?你有沒有看過馬政府在任何其他的行動上這麼樣的不顧所謂憲政主義、所謂法律程序?當然有啦,有些人會說環保是、環境那些不就是這樣嗎?依法行政不就這樣嗎?
對,沒有錯,你可以說個別法律行為行動的瑕疵,可是你有沒有看過整個結構式的,從一開始說國會不能講話、到國會只能說yes或no、到最後,上禮拜一用這樣的程序、用六月以前一定要通過、用如果不通過我唯你是問指責的國會的黨團領導人,用一直到今天仍然堅持自己合情合法合理,為什麼要這樣?背後因素呼之欲出。
各位,今天我們坐在這邊跟站在這邊的人都一樣,重點在於憲政主義是什麼?
重點在於我們要讓台灣繼續作為什麼樣的國家,這才是這個事件最大的意義。
各位,這是一個演講的場合,我不想跟大家呼口號。呼口號那個大聲公再拿上來一下就好了,我不想庸俗的說台灣加油、大家加油。我只想跟大家說:大家要保重,因為如果你不加油,你真的需要保重跟祝福,謝謝大家,一起加油,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