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流淚:為什麼馬英九還是不理我們?

fuuk0101 wrote:
少數服從多數,9%總統要不要自己下台?...(恕刪)


你這樣叫選輸9%的那些人情何以堪?
prettyguy wrote:
很簡單一句話:因為他們沒資格(恕刪)


那換成他們結果會不會好一點??

20130729 拂曉逆襲,攻占立法院,反服貿協議,救台灣主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sKBT3OGY-4
政你媽的風 wrote:
http://www...(恕刪)


憲法是抽象廣義的保障
不是專替某議題解釋的工具
假如這樣無限上綱都能成立
那執政者所有政策
光說關於國內的命令甚至法令走向
都會直接或間接人民工作權那不就通通都違憲?

說個簡單最近事件ETC政策及國營轉民營
國家為社會整體進步需要
改採電子系統導致部份收費員喪失工作
或是將國營企業改制民營優退許多未屆齡員工
用相同邏輯
那這不就是政府帶頭違反保障工作權了?
更何況這還是已經發生
而他是將那"未知數"當成"已經"了

別人想的不重要
那是他的人生他的路
重要的是你自己認為呢?
你的決定難道是要依靠這種論述?
政你媽的風 wrote:
有人會這麼講:憲法第十五條它只講到說人民的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應予保障,有人
認為服貿協議正是要來保障人民的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但是,我們從服貿相關條文
規定來看,顯然地,人民的疑慮在於:萬一這些中國的資金與人員進入到台灣之後,會不
會剝奪人民的工作機會?造成我國人民失業率更加提高?那這顯然就會造成工作權的一種
侵害。

因此,我認為大家應該把焦點不必在所謂的程序問題上再作爭執,而應該從憲法保障人民
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的角度來看。如果說將來服貿協議通過之後正式實施,有產生對人民
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侵害的時候,那就已經違反了憲法保障的這三大基本人權,這就有違
憲之虞。因此我認為,我們現在在處理服貿爭議的時候,是不是應該跳脫出原來的角度,
從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觀念來著眼,而不要陷於所謂的程序上問題打轉。以上就是我
對服貿爭議所發表的淺見。


企業幫員工加薪會使更多原本不在失業率計算基數的人(就是原本沒工作也不想工作的人)

想要出來找工作,所以會增加失業率

所以企業加薪會使失業率上升侵害到民眾的工作權

所以企業加薪違憲!!!

拜託

侵害工作權不是這樣解釋的

寫個信給你老師麻煩他多念點書

GreedIsland wrote:
你這樣叫選輸9%的那些人情何以堪?


不能這麼說
人家也很努力了
雖然叫出的人也贏不了9%...

哀,這群學生被警察打也哭,被黑道嚇到也哭,沒冷氣吹也哭,沒吸塵器也哭,馬皇不理也哭,馬皇說要召見也哭,提出的訴求不滿也哭,還真難伺候..




fuuk0101 wrote:
少數服從多數,9%總...(恕刪)


9%是滿意度,是針對其個人
把另一個拉進來比相對的支持度
你覺得會是9:91嗎?




fuuk0101 wrote:
除非天空下紅雨吧?!...(恕刪)


都是這些老師教壞的啦,

回去給我寫<民主=選票>一萬次.<民調都是假的>一千次.

fuuk0101 wrote:
如果有廉恥心就自己下...(恕刪)


何必牽拖人家家庭呢?


old_hsiao wrote:
都是這些老師教壞的啦,

回去給我寫<民主=選票>一萬次....(恕刪)


那得看看有多少票是用"買" 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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