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杯西瓜汁要250元是要怪自已沒問清楚?還是要怪店家坑遊客?


少林寺方丈,法號"夢遺" wrote:

如果帶自己的家人出去玩,會希望跟自己的家人遇到這種事嗎?
消費者保護法?要人家保護你,自己不會保護自己嗎?
都是大人了,不會保護自己或家人不要遇到這種事嗎?
先問不就好了?
這社會就是這樣,自己不會保護自己,再來怪別人不保護自己?




這位大大您好

就是不希望看到有無辜的消費者被無良店家欺騙,

所以才有這些法規來規範阿!


店家能提供充分的價格資訊,

讓客人事先知道西瓜汁一杯要價250元,

這規定會很過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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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說西瓜汁要250元是要怪自已沒問清楚
又有的說吃到地溝油怪自己貪小便宜

那我猜被鹹豬手是不是要怪自己身材太辣?
66樓說,舉例太爛!

特地上來打臉的!

店家違法了,消保法!記得看新聞

對了,別記仇唷

銀噹•馬汀 wrote:
66樓說,舉例太爛!...(恕刪)





就算是 史提芬‧周 的朋友 也不給面子
怎麼有人在邏輯上一直跳針
明明就是商家沒有標示商品價格資訊在先...才產生沒有問價格而爭執被坑在後
怎麼一直跳針質疑沒先問清楚價格...
況且價格資訊不是消保法明確規定商家有義務要揭露嗎
而有哪條法律條文規定消費前要先問價錢?
就算知道了價錢,
最後也是店家說了算,

當然用小體字去標示"兩"或"時價"都是店家常用的招數,
更不用說這種可以塗改的價表,

除非事前都拍照存證,
不然帳單一來還是會被宰,

就事論事,
很多黑店都會宰外來客,
有些人覺得店家沒錯,
讓這種店家在台灣有增加的跡象,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年紀越大更應思慮周詳,
當您跌倒時是需要別人扶你一把,
還是旁人問你為何不看路呢...

nina125x wrote:
就算知道了價錢,最後...(恕刪)

花蓮人也會把台北人當肥羊宰咧
對法律來說

一般消費模式
商家要明標
因為要要採"雙方合意"正常方式獲利
所以要達成"合意"要件
自是需先揭露自己商品資訊如此方能達成該"雙方同意"要件
沒有價格這重大資訊
是很難成立"合意說"
但還是有例外
像是無菜單餐廳或大禮包等等之類..
已將這不明示部份當成條件

對現實面而言
法律只是基本規範
因為有些場合或方式會有疑慮或"意外"
所以主動詢問可多道防線自保
避免有其他意外情事糾紛發生
如以上所說例外事項

不管站哪面兩方都沒錯
但請記住你是生存在現實當中
麻煩的也是你
若光是"鑽牛角"無視人性劣根性與世界險惡
將避免方法局限於商家道德身上
自己卻完全放棄
置之隨口就能解決方式不理
程度上能說...有些也是自作自受
再多的律法道德約束事後也補救不了你的心情與時間
你懶惰商家才"有機可乘"又何苦不問?
如是正常雙方認知上差異不就更倒楣無處可討?
這跟穿得少走在深夜暗巷之事故機率高低不也如此?
過於不及鑽死胡同講道理只是在空談打高空無助現實預防
看事不要過於片面流於型式理想了會見樹不見林
要你自保不是將責任全加諸於你商家反而不用負責
是在說你能依靠商家律法責任外自己多問一句不會死人
兩方焦點不一別搞混了

另外有的人是...事前想充胖子事後卻被打臉了
將事情混淆攪和一起談
片面說的不一定是真相是事實
人別太鄉愿太信任別人
以後吃虧的往往是自己
別人只是當新聞與笑話沒有比較厲害

miamivice wrote:
對法律來說一般消費模...(恕刪)


好娛樂的回文。


當現實狀況無法要求所有人處處都設想周到時,

也只能用最低道德標準來約束了。


像這次士林木桶道事件,

讓我們意識到消保法「價格揭露」原則的重要性!


所以,

誠懇的奉勸店家們,

多替客人設想,請將商品價格清楚的揭示出來。

這麼做除了保障顧客的權益,

也保障您自己的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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