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rd仔文 wrote:你講誰格殺?不是屋...(恕刪) ........我說的可不是屋主窮凶惡極, 而是屋主不知道對方有沒有武器就推開門, 相反的, 有浴室門隔著, 相對來說是安全的. 屋主的選擇是發動攻勢來進行自衛, 如果雙方沒有阻絕的話絕對成立, 但是有浴室門隔著, 屋主還是這麼做了, 這代表著什麼, 是對自己力量的自信還有犯意, 所以不能用單純的自衛來看這個行為.所以我才說最好就是屋主少講點話, 媒體不要一直挖些有的沒的細節, 那些細節可能就是正當防衛或是防衛過當的界線, 就找個律師好好幫他辯護.
neomanstein wrote:........隔著...(恕刪) 你覺得那瞬間屋主會想這麼多?!我們是事後事不關已的七嘴八舌屋主不是而且請問屋主的犯意是甚麼是我要制伏他保護我老婆孩子還是我要勒死他來保護我老婆孩子
豆子小珍珠 wrote:你覺得那瞬間屋主會想...(恕刪) 是的, 可是司法不會這樣覺得, 檢察官也不會這麼想. 屋主最應該的就是要行使緘默權, 還有這麼多細節是誰透露的, 怎麼媒體報得鉅細靡遺, 不小心讓辯護律師沒路走怎麼辦, 說穿了不就是要大家轉移焦點, 不要大家關注魏家頂新的案子, 不要去注意選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