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慰金、18趴等 今將上演表決大戰

若要來算數學,
假設明年退休,
既然是在84年18%已經落日了,那就用84年當年度的薪水來結算舊制18%的退休金,
105年的薪水是用來結算新制的退休金

skistosais wrote:
十八趴的原始初衷---「優惠利率依定存利率加五成」。

後來,
第一次設了下限。

再後來,
第二次設下限。

一個法以前可以這樣改來改去,有什麼道理以後就不能改?

將來,
有沒有可能改回原始初衷---「優惠利率依定存利率加五成」?

希望,儘快啦。

(愈來愈感覺有希望)

不對就要改,有什麼好討論的。

--...(恕刪)


照這樣說的話應該在都市更新的時候就沒有釘子戶了嘛,台灣不是最講究民主最講究人權的嗎?

只要有一個人不滿意都不可以改,一定要讓全部百分之百滿意才能動,是不是這樣說的?

如果不對就要改,也沒有甚麼好討論的話,那怎麼會有"黑箱服貿"哩?

piwu0531 wrote:
其實台灣最近幾年對於.
22K已經不必繳所得稅..(恕刪)

22K已經不必繳所得稅
你亂說

22K如果年終拿三個月
你看要不要繳稅

不管你領幾K
超過就是要繳稅
沒有那個不用繳稅的
如果政府有錢
人也有錢
我也不會反對18%

問題現在是那些軍公教領太多
吃掉太多人民的財產
才那麼反感

18%給我吐出來
案子已通過,數十億已決議國家買單,各位鄉民同胞們大家繼勤奮工作去吧!
piwu0531 wrote:
其實台灣最近幾年對於中低收入減稅不少 . 現在22K已經不必繳所得稅了 ~
不過萬一未來兩岸關係生變 , 中國取消關稅優惠或是縮減陸客 ... 到時台灣財政被打
回原形 , 不要說能否持續對中低階層減稅 .. 恐怕連政府這幾年的進口油品零關稅或是
取消中油每年上繳法定盈餘等平抑物價政策都無法維持了呢
~~...(恕刪)

真到了圖表哥說的那政府財政惡化時候,
最先該檢討的應是「退休軍公教舊年資18%優惠利息補貼」錢坑政策,
雖說現今政府財政也已經是入不敷出的「寅吃卯糧」了..........

abcpanadol wrote:
可以改, 也已經改沒18%了,

問題在於未改之前的已存的, 18%算不算數?
以及後來存的18%(所謂18%廢止之前的年資),算不算數?

原本存款之時利率18%的, 應該算數, 但一年到期為止,
18%廢止之後才存的通通不算

不過政府廢止之時的, 配套廢止之前年資可存18%,續存也有18% 才有今天這麼多是非...(恕刪)


"廢止之時的, 配套廢止之前年資可存18%,續存也有18%"
這句話的意思根本就是說 : 18%根本就還存在, 沒有被廢止...
華視新聞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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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反對刪18趴 藍:為執政做準備
2015/01/24 15:45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字級 字級大 字級中 字級小

在立法院朝野表決大戰後,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昨天三讀通過,軍公教年終慰問金發放門檻確定由月退俸兩萬塊以下放寬到兩萬五千塊錢,這麼一來,政府將增加九億元的支出,符合領取資格的人數也從四萬多人增加到七萬多人,預計今年過年前就會發放這個「紅包」。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執政黨以經濟好轉,稅收增加為由,將僅上路一年的領取門檻上修,沒有考慮其他中低收入戶月收入遠不到二萬元,資源分配不公,恐怕會引起相對剝奪感,造成社會分裂。

曾提案主張恢復年終慰問金的國民黨立委孫大千則說,年終慰問金是給早年本薪偏低的退休軍公教人員的一種補貼,國家財政允許,適度放寬無可厚非,但同意未來國家財政或物價有變動時,政府可以合情、合理、合法前提再檢討發放的金額。

除年終慰問金之爭,退休軍公教十八趴優存利息、總統與行政部會首長年終獎金與特支費,由於在野黨有意見,也啟動表決,在國民黨多數優勢下,在野黨提案都無功而返。

不過有個令人玩味的現象,原本是民進黨原本和台聯黨提案的全數刪除十八趴優存利息預算、刪除總統與首長特別費與年終獎金等提案中,昨天卻跳出來表示反對刪除,國民黨立委開玩笑的說,民進黨應該是「為執政做準備」。

一○四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原歲出預算編列約一兆九五九七億元、歲入約一兆七九九三億元。經立院審議,最後歲出小刪約二五○億餘元,占歲出預算總數約一.二八%,略高於去年的一.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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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反常不是嗎?
KMT一直是右派政黨,被說成親企業,沒什麼好講的
DPP一直標榜公平正義,看起來像是左派政黨
但台灣沒有真正的左派政黨,DPP只不過是偽裝左派的右派政黨
呵呵

早就說了

要賣台

也是要我上台才賣台

貨貿要過

也是要我上台才過

核四商轉

也是要我上台才商轉

18%

也是要我上台才不刪

投票時要認清楚

巨旦好像也是

說好的幣案呢?

Lobo_lo wrote:
華視新聞的報導---...(恕刪)

delenatii wrote:
"廢止之時的, 配套...(恕刪)

同樣的問題也請你回答一下

你有沒有買過保險?
假設有個儲蓄保險,繳了20年保費後
保證你從第21年起,每年可以領100萬

你或你家人從民國63年開始繳,繳到民國83年,繳滿20年
然後從民國84年開始領100萬
領到後來,這家公司跟你說,這樣領太多了,你繼續領下去,
公司的新客戶會領比較少,公司財務惡化
要把你的100萬取消,改成只能領10萬
你願不願意?
你覺得上法院你會贏還是公司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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