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菸文創爭議 童子賢協調 誠品買回商場、旅館產權 與北市府重新議約.......


shenomenon1110 wrote:
今天誠品股價大跌!...(恕刪)


對一支成交總量39張,單量2張(剛剛看的,上個交易日的總量是9張...)的股票
股價一時波動可以當真?可以當成有意義的訊息?


不熟的東西還是不要亂講比較好
shenomenon1110 wrote:
今天誠品股價大跌!...(恕刪)


那之前遠雄股價大漲,不就代表台北市政府吃大虧了

誠品股價大跌,代表股民不看好這個有可能違法的解決方案會成局,那市政府哪來的得利,畢竟要誠品有得賺,市政府才有錢收

婉君的話確實聽聽就好,不要當真,尤其是一直幫柯市府帶風向的婉君講的話,更是如此


另外,文創大樓的目的不在於收權利金,而在於扶植文創產業
所以權利金根本不是重點,重點在於誠品能否以低租金讓小型文創進入,將焦點刻意轉移權利金上面,就是要故意忽略掉這個案件最初的原始目的,這也是為何這個案子能依照促參法第8條第1項第6款來進行,正是為了配合國家扶植文創的政策,根本不是為了賺錢

至於圖利,光是不經公開招標,直接讓特定廠商得標,就已經構成圖利了,和權利金多寡根本無關

看來柯粉現在是要狂打權利金這個點了,就和當初漂流木狂打台東沒有生長扁柏的點如出一轍
不過看來還是只有被打臉的份





dj720c wrote:
講那麼多有甚麼用比...(恕刪)


所以富邦本來要出手逼誠品退出或改約
那本來可能是富邦和誠品之間的法律大戰
如果富邦獲勝,北市府以後可以收到的權利金會是多少?

結果有人馬上以好朋友之姿出來闢室密喬
最後誠品不但不用被富邦搞一場
反而吃掉整個園區最賺錢的部分

然後回饋給北市的那些進帳真是可憐到不行
代價是地上權被誠品整個買走
這樣合乎bot的精神與法律嗎?

還有說好的扶植文創呢?怎麼在變成北市府自己要去想辦法的事?


dj720c wrote:
講那麼多有甚麼用比...(恕刪)


不說沒人知道~
不說沒人知道~
不說沒人知道~

沒人知道不就代表沒事嘛!

在這裡沒人會去提以前的事,所有事情都是從柯P上任那一天算起。



oviraptor wrote:
所以富邦本來要出手逼誠品退出或改約
那本來可能是富邦和誠品之間的法律大戰
如果富邦獲勝,北市府以後可以收到的權利金會是多少?


你怎麼會有富邦有辦法逼誠品退出或改約的幻想?

台北市政府跟富邦有合約

富邦跟誠品有合約



市政府對富邦有很多手法, 可以逼迫改約

但是富邦有什麼手法可以逼迫誠品退出或改約?

這是政府跟民間企業不同的地方


那你先說說,誠品交了多少權利金來“購買”商場跟旅館

富邦花了“13億”標下松山煙館重新開發

花了“多少錢”蓋好商場跟旅館

你誠品冒出來想直接當二房東一毛錢不必付出還好意思誇口1年繳600萬

13億給你年付利息600萬都得要繳21年

一年600萬不就好偉大,我們好怕怕


dj720c wrote:
目前
誠品商場每年營收12億, 台北市政府可以抽多少? 0元
誠品行旅房間一晚近萬元, 台北市政府可以抽多少? 0元

因為台北市政府只能從富邦手上抽權利金
誠品的營收, 抱歉, 抽不到


以後
誠品商場每年營收12億, 台北市政府可以抽多少? 600萬
誠品行旅房間一晚近萬元, 台北市政府可以抽多少? 50元
而且還保證住房率60^為基準上繳



到底誰圖利啊?
收不到權利金的人, 說沒圖利
收權利金回來的人, 被說圖利?(恕刪)
oviraptor wrote:
股價一時波動可以當真?可以當成有意義的訊息?...(恕刪)


那你趕快去買,現在市府圖利誠品
上個交易日之前好幾個月都在盤整
今天消息出來卻跌!小學生都知道原因

dj720c wrote:
到底誰圖利啊?
收不到權利金的人, 說沒圖利
收權利金回來的人, 被說圖利?


應該可以收 100 元權利金,
現在雖然是收 0元權利金,
但協調後,變成收 10 元權利金,
實際上仍是短收 90 元權利金.

這符合科P自己對五大弊案中圖利財團的看法.
日勝生的爭議不就是這樣,鑑價太低.

只有
-----
本來可以收 100 元權利金,
協調後,變成收 101 元權利金,
-----
這才不算圖利,算北市府賺到.

syntech wrote:
應該可以收 100 元權利金,
現在雖然是收 0元權利金,
但協調後,變成收 10 元權利金,
實際上仍是短收 90 元權利金.
這符合科P自己對五大弊案中圖利財團的看法.
日勝生的爭議不就是這樣,鑑價太低.
只有
-----
本來可以收 100 元權利金,
協調後,變成收 101 元權利金,
-----
這才不算圖利,算北市府賺到.



你這比喻就不對了

權利金千分之五是郝龍斌跟人家簽約的

應該可以收 100 元權利金,
現在卻只收 0元權利金,
但協調後, 回復成收 100 元權利金

沒有變多, 但是至少該收回來的有收回來

dj720c wrote:
講那麼多有甚麼用
比...(恕刪)


你們在說的圖利方向根本不同..

現在是有人在質疑富邦是否能直接轉讓商場跟旅館部份給誠品,

跟你在說的權利金根本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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