搏命救人反被告 3義工判刑4月/搜救國賠後遺症發酵沒人要救失蹤山友

個人對於這樣的判決無法苟同!

救災是屬於緊急避難,刑法第24條規範出為了緊急避難而阻卻違法的條文,此案不只有無適用之餘地?
救了也是死,不救還是死,司法居然還打了救災義工的臉,以後讓這些法官到現場指揮好了,出了事就讓法官自己承擔後果!

electriceye wrote:
就是什麼心態?
有人說救難義工沒有義務救人
我覺得如果認為自己沒有義務救人,最好不要去當救難義工,這樣有問題嗎?你在曲解什麼?

有問題
大大的問題
義工是協助救人
不是義務救人
如果認為自己沒有義務救人,最好不要去當救難義工這句話如果成真
那我可以跟你說
台灣應該不會有救難義工了
會去從事義工的人
沒有一個人會認為是去盡義務的


還是你希望台灣不要有義工了?
不然你自定這個標準用意是什麼?


electriceye wrote:
真要討論心態?那又要當救難義工,出事又說自己沒義務救人...是什麼心態?

如上解釋,本來就沒有義務要去救人
法律上有規定義工必須依法出動救人嗎?
應該沒有這項規定
那哪來的救人義務?
你可以大聲一點去要求各級救難單位
請"認為自己沒有義務救人的人"最好不要去當救難義工
你再看看有沒有問題


electriceye wrote:
你可以容忍、體諒別人的疏失,我敬佩你,但不代表別人也可以,畢竟那是兩條人命
再說一次,我是分別站在兩方的立場..個別表達我的看法

別人當然可以討賠償
但是有此行為會被批評也是正常的
現在大家不都在討論這種心態造成未來更多的後遺症嗎

electriceye wrote:
就好比有人總是呼籲看到車禍或路倒時不要太雞婆,以免惹禍上身
但當那個車禍或路倒的是自己的親人時,又開始責怪社會太冷漠

會"呼籲看到車禍或路倒時不要太雞婆,以免惹禍上身"的人
會不知道社會為何變冷漠的原因嗎?
既然知道,又怎麼會去責怪?
會去責怪的人,通常都會是一些搞不清楚前因後果的人
總認為這個社會虧欠他,認為別人都欠他的人才比較容易去怪東怪西



electriceye wrote:
如果你覺得你沒義務救人,拜託你千萬別去當救難義工


我覺得你根本不清楚義務兩字的意義


electriceye wrote:
如果你要當救難義工,麻煩你請確實遵守救難SOP


我覺得你根本不清楚樂於助人對社會文化的意義


electriceye wrote:
站在家屬的立場,我的重點只有一個...『義工可以為自己辯駁,但死者無法為自己辯護』


你模擬的很真實,但真實不代表良善,這樣的觀點對社會有害


electriceye wrote:
當你發表你的高論的同時,請學會尊重別人不同的觀點


對社會有害的言論,並不值得用尊重的矯情對待之

mikewo wrote:
以前考取 救生員及 急救員執照時
救生員教練就說過"上課練習,不是希望將來你能去救人,而是要在危急時能會自救."
急救課程中的 CPR ,更是一個明顯例子. 對於不認識的人實施cpr 要有心理準備 有可能"被告"
最後
不管有多熱心公益,多少技能 還是"救救自己,救救家人"就好.(恕刪)


看來我以前的教官比較好,她還說了一句"旁邊沒有人證明所說的話,做的事,那寧願見死不救"

說實在的,不會保護自己的人是要怎樣救人
electriceye wrote:
站在救難人員的立場
的確會令人寒心

但站在死者家屬立場
坦白講,我也有可能會追究
錢財全失我無所謂,但寶貴生命消逝就再也回不來了
一碼歸一碼,過失就是過失


這是你最初的留言,我也看得很清楚。

首先,不說其他狀況,只說在「這次」的狀況下,
(1) 義工在非常危險的環境下,救了兩位老人家的兒子
(2) 義工在非常危險的環境下,回去繼續救兩位老人家,也順利把兩位老人家拉到船上
(3) 但是很不幸的,因為水勢凶猛,讓船翻覆了,造成兩位老人家死亡。


請問「你」要追究什麼?

請問「被人救回來的兒子」能追究什麼?

試想,
兒子的命是誰捨命去救回來的?
老人家是誰捨命拉到船上的?

今天是義工故意讓船翻掉嗎?
今天搭救的義工,願意讓船翻掉嗎?

假設你是這位「被救回來」的兒子,請問你要追究什麼?

難道要繼續追究為什麼沒給老人家穿救生衣?
還是船翻覆時,大家落水時,沒人捨命去拉住老人家?
還是沒把老人家舉過頂,犧牲自己救老人家?


那對不起,
我也想問一件事,我也想「追究」一件事...
請問「捨命把你救上岸」這筆帳將要怎麼算?
請問你將如何答謝「捨命把你救上岸」的義工?


如同你說的,
electriceye wrote:
『一碼歸一碼,過失就是過失』

那義工可不可以說,「一碼」算「一碼」,「義工」歸「義工」,
然後,最重要的,「救你性命」就是「救你性命」?

難不成,你現在要說『身為「義工」,不應該談到「感謝」「答謝」與「救命之恩」』?




古今中外 (是的,連所謂的野蠻外國人很多都是如此... 至今也是如此...)

有一種東西叫做「謝謝你們捨命幫助我們。」
有一種東西叫做「我知道你們已經盡力了,謝謝。」
有一些失落已久的美德,叫做「心存感謝」與「原諒」。

而不是「一怒告上法院」,或是「我可能也會追究」。
你的性命是人家捨命救回來的,你有資格追究什麼東西?



我也可以告訴你,我會怎麼做,但是信不信由你。

今天換成是我,我會選擇自己跳下去救。

今天換成是我自己不會游泳,反而被義工救回來,
那我不會無恥到怪罪於義工沒把父母救回來。
我甚至會安撫他們,讓他們了解他們捨命的付出,是受到肯定的。

因為我知道他們也是拿「自己的性命」,來換取「我們的性命」,
因為我知道他們也是拿「他們家的未來」,來拯救「我們家的未來」。



追究?

你能夠追究什麼?

非在場人士與家屬都無權追究,
更何況是一個被救回來的人,他有什麼資格追究?

記住,
人家是義工,人家可以不救你,或任何人。



而你質疑義工如果不願意救人,那就不要當義工。

那當然可以。

而後果就是現在沒人願意負擔這個「被訴訟與被關」的風險去救人

就像是台灣現在醫療界,五大皆空的慘狀。





再說一次,古今中外,
(是的,自古被炎黃子孫稱之為野蠻的外國人很多都是如此... 至今也是如此...)

有一種東西叫做「謝謝你們捨命幫助我們。」
有一種東西叫做「我知道你們已經盡力了,謝謝。」
有一些失落已久的美德,叫做「心存感謝」與「原諒」。

傑洛米168 wrote:
好了好了這位大哥,不要一直強調別人看不懂你的文章
用這句話反駁,我在網路論壇上看過幾萬遍了
別人就是看得懂你的文章才會回你好嗎!!
我也知道失去家屬的痛苦,也能了解你想說的
但是套一句俗話,別人的孩子死不完
義工奮不顧身救人,沒救到人難道就該死!!!
況且大水無情,怎麼不告那艘船的設計結構那麼不堪大水沖翻!!!
幸好這三位義工還算很有人性沒反告回去
這三位義工自己本身也掉下水差點沒命
義工真要告回去,有百款理由可以告的



誰是大哥?用這句話反駁什麼?

我白紙黑字寫著醫療疏失,偏偏有人看成醫生要救活每個人

我說死者無法為自己辯駁死無對證,偏偏有人回我斷章取義。是死者自己拒絶穿救生衣

我說將心比心站在兩邊立場表達看法,偏偏有人說我沒搞清楚為何這棟樓都跟我持相反意見

(這棟樓不能站在家屬立場發言?)

所以。。我能不請他們看清楚我的文再回嗎?

就事論事

站在救難人員立場,我跟大多數人看法一致

站在死者家屬立場,你若真的沒照SOP走,人命關天,家屬要追究.那也是他的的權力

批評家屬不知感恩、不懂體諒、沒有雅量...很容易

那天換作你是家屬時,你怎麼想?

這樣一再重覆贅述我的看法,連我自己看了都煩

所以..除非有新的論點..不然我實在懶得再回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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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eye wrote:
誰是大哥?用這句話...(恕刪)


在千鈞一髮的救難現場
最該遵守的SOP是自我保護
當救難人員都自身難保時
旁觀者(即使是罹難者家屬)有甚麼立場苛責?!

electriceye wrote:
我白紙黑字寫著醫療疏失,偏偏有人看成醫生要救活每個人

你的醫療疏失是建立在什麼標準上?
絕不是你自己就能判斷出來的
一定都是事情發生之後提告才會衍生出來的問題
所以你有要追究醫療疏失的心態
就表示你不接受醫死人的結果
別人會這樣解讀也很合理

不然你如何能事後諸葛的說
只有醫療疏失時才要進行追究?

你教教大家

electriceye wrote:
誰是大哥?用這句話...(恕刪)


老兄~緊急的情況不是甚麼都有SOP可以走的,

孰重孰輕只在一念之間而已,

拿這個案例來說好了,

水越來越兇猛,老人家不願意穿救生衣,

危急狀況應該緊急撤離-SOP

上船的人應該穿救生衣-SOP

你要慢慢待在現場跟老人家盧到穿救生衣?還是把他們丟著按照自保守則先撤退?還是直接讓他們不穿救生衣上船撤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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