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5810 wrote:
大家有空看一下判決書...(恕刪)


你要貼也貼這個比較專業吧



103年度訴字第1627號

【裁判字號】 103,訴,1627
【裁判日期】 1040212
【裁判案由】 政府資訊公開法
【裁判全文】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103年度訴字第1627號
104年1月22日辯論終結
原 告 財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
代 表 人 邱毓斌(會長)住同上
訴訟代理人 涂予尹 律師
被 告 教育部
代 表 人 吳思華(部長)住同上
訴訟代理人 蔡甫欣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政府資訊公開法事件,原告不服行政院中華民國103 年8 月22日院臺訴字第1030142501號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訴願決定及原處分關於否准提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單之部分均撤銷。
被告應就原告民國103 年2 月7 日之申請,作成准予提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會議紀錄(其中關於簽到表部分僅供原告閱覽、抄錄);及就記名投票單部分供原告閱覽、抄錄之行政處分。

jeff5810 wrote:
先程序後實體的原則
不會奇怪!...(恕刪)




麻煩你至少把法律的位階,訴訟標的,構成要件和該當責任先搞清楚好嗎?

訴訟標的是此間政府資訊應否公開,不是課綱微調內容及程序是否違法,光判決書案由就打你臉了,後來法院駁回假處分告訴不是也很明確點出這個問題了嗎?
還在鬼扯甚麼先程序後實體?你是在秀你自己的下限還是在考驗01網友們的智商?

專業是很專業
落落長很少人會專心看完
peterboulong wrote: 你要貼也貼這個比較專業吧 1...(恕刪)
都是政府機關
高等行政法院是給行政機關(教育部)留點面子
看不出來嗎?
一定要寫違法大家撕破臉嗎!
刪文專家 wrote: 看完了 但是沒看到法院說課綱違法...(恕刪)
jeff5810 wrote:
大家有空看一下判決...(恕刪)

你有沒有看寫這新聞的是自由時報,
黑箱是記者加上去的,
你去看原本的法院判決文件。。。
主 文
訴願決定及原處分關於否准提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單之部分均撤銷。
被告應就原告民國103 年2 月7 日之申請,作成准予提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會議紀錄(其中關於簽到表部分僅供原告閱覽、抄錄);及就記名投票單部分供原告閱覽、抄錄之行政處分。


真是一堆只會被餵訊息的被記者害死,
人家寫黑箱你就真的以為是黑箱。

黑箱不是法院寫的。。。是記者寫的。。。

jeff5810 wrote:
都是政府機關高等行...(恕刪)


你好好看看法院判決文件好嗎?
不要活在自己的幻想裡面。。。


主 文
訴願決定及原處分關於否准提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單之部分均撤銷。
被告應就原告民國103 年2 月7 日之申請,作成准予提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會議紀錄(其中關於簽到表部分僅供原告閱覽、抄錄);及就記名投票單部分供原告閱覽、抄錄之行政處分。

就是要給他抄錄跟閱覽。。。>>>>會議紀錄(其中關於簽到表部分僅供原告閱覽、抄錄);及就記名投票單部分供原告閱覽、抄錄之行政處分。
原告告他啥你看看。。。

訴願決定及原處分關於否准提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單之部分均撤銷。<<<<

不要歷史沒學好反課綱修改符合史實的課綱,
連中文都要重修了。。。


而且原告是啥時申請的>>>>>被告應就原告民國103 年2 月7 日之申請

這些炒課綱違法的會不會硬凹太大了。。。
然後一堆不明就裡因為意識形態就跟著衝跟著鬧的,
你們到底有沒有搞懂來龍去脈。。。

jeff5810 wrote:
大家有空看一下判決...(恕刪)

自由 寫的也看.
就是論事.請看法院出的判決書.
你有你的認知
我有我的認知
互相尊重很困難嗎?
一定要作人身攻擊嗎?
zuoaihua wrote: 麻煩你至少把法律的位階,訴訟標的...(恕刪)
某黨的洗腦功力真的很強
時不時都會一直冒出相信課綱違法的人
如果真的違法
請趕快去跟律師領十萬比較快啦
不要再在這邊浪費時間了

jeff5810 wrote:
你有你的認知我有我...(恕刪)


戰力太弱,就別怪別人當眾打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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