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vo4freedom wrote:人帶回來了然後中華民國法務部想要跟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調資料這樣才能夠有辦法把嫌犯給定罪可是後來呢好像兩方溝通聯繫的不是很好(恕刪) 這你就外行了.詐騙集團成員用詐騙所得的錢一個人都請兩三個律師.大陸的受害人筆錄送回台灣律師會依未經雙方律師交叉質詢筆錄無效.檢察官要求視訊質詢.律師又以不知對方是否有旁人引導證詞所以無效.所以法官都沒有這些律師的皮條只能輕判.一罪一罰?問題是定不了罪怎罰?
pqaf wrote:星期一立院,最好連署要求撤換 羅部長或進行倒閣不信任案....這樣 羅部長就可在中華民國歷史上留名,成為豬油仔國會逼退下,有風骨的法務部長.反受民眾擁戴..(恕刪) 倒閣?不是還要國會改選?現在他們改選結果很可能很不一樣......時代:這是要逼死誰????
羅部長這篇新聞稿跟政府部門平常的風格不太一樣,不過,能夠達到溝通的效果最重要,寫得太有禮貌、太八股的話,立委還不是罵法務部是在耍官腔。在這個line跟簡訊盛行的速食文化年代,許多人已經沒有耐性閱讀於冷靜的官方文字,偶爾也是要白話淺顯一點,才能把事情解釋得更清楚。
他內文沒有敘述前因後果講道理嗎?還是你連這種白話文都看不懂啊?拜託,被打臉打歪了就改戰態度了?你怎麼不去說那些立委質詢的態度跟流氓一樣粗魯?怎麼不去質疑呢? 嗯嗯?晴耕雨讀123 wrote:2016-04-17 00:13 by 晴耕雨讀123感覺像在訴苦..堂堂法務部..像草莓似的..不是應該能言善辯,至少說出個道理嗎?放過台灣還是放過法務部?
個人覺得還不錯,文謅謅的八股聲明會被一些有心人用自己的語言自己的立場製作成懶人包,再利用媒體包裝,最後變成全都是法務部的錯,立委都是正義的使者。當然就算是如此白話,該抹黑的還是少不了,看看蘋果每次引用馬的照片,再看看現在蘋果引用法務部長的照片,不難看出醜化的痕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