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念聚合體 wrote:https://tw...(恕刪) http://www.gov.taipei/ct.asp?xItem=181139882&ctNode=65441&mp=100003這東西是有爭議的~~你也可以參考看看~~~~~新聞也都沒報哦~~
其實整件事本來很簡單。BOT,政府出土地,廠商出錢。五十年自負盈虧後,時間到全部捐給政府。一家廠商,出了三百五十億蓋了一個巨蛋。實際能使用的時間不到五十年。( 50 - 建設時間 = 獲利使用時間)五十年內必須保持安全以便穩定獲利。說廠商要亂蓋?請您蓋,你敢亂蓋讓危險出現嗎?一出現危險投入的成本全部付之東流。這些經費市政府沒出一毛錢,全部廠商自理。五十年的攤銷成本是每年七億。每年必須包含人事成本水電等,至少得年獲利超過十億以上。不然就要自己貼。以現在建築的規模等,請試算一下每年獲利超過十億的數字。等同一個月營業額需在十億以上。這還不包含廠商為此是否有多的利益可以賺。條件列出來,大家想一想,算一算。再來說一切是合理不合理!^_^********************************************2014年,信義商圈新光三越信義新天地4館,年營業額合計200億元。********************************************如果問題只有限在,若獲利超過多少金額時,需提供固定比率的回饋方案,也許事情就不會那麼僵了!^_^
有! 四百萬的模擬軟體, 加上打官司費用! 未來付出的費用, 持續成等比級數增加中! 但是不會有一毛錢花在大巨蛋的硬體上!突然覺得還好神豬沒選上, 不然看不到如此高規格的好戲!笨阿樹 wrote:所以北市府是出到一毛...(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