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龍的 定義 :"是中國當地旅遊業者為了節省成本,以超低價招攬旅客來台觀光,再透過中資以港資、外資投資台灣旅行業,及食品、餐廳、客運業者等相關公司,導致台灣業者並未因為中國觀光客來台而實質獲益"但是詭異的是, 我記得公司法如果是外資港資, 在台必須先成立子公司才能對本地公司近行投資!那問題又來了, 本地公司是有限公司型態, 那誰稽核公司賺多少錢與該拿回多少錢?若是股份有限公司, 這間紅珊瑚又不是!!!到底一條龍要怎麼弄阿? 盈餘要怎麼搬出去阿? 拜託熟公司法與財物的解答一下阿!!!!
oppo6812 wrote:有網友在PTT上爆料,指此可能是俗稱的一條龍。一不具名領隊導遊表示,所謂的一條龍是由大陸組團社在組團後,一個人的團費都不多,有的1999元人民幣,甚至零團費,即可出團,再由台灣的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找的旅行社多是中資或港資,接團後在台灣旅遊期間,每天會帶到購物點購物,但此重大意外事故的地接社鉅龍旅行社,是否是中資或港資,觀光局還待查證清楚。該領隊說,鉅龍旅行社及柏達旅行社是二家公司,但負責人是同一人,是薄文甫外,出事的遊覽車屬玫瑰石通運公司,與鉅龍旅行社在同一地址,都在南京東路一段,代表關係緊密。tsaixiaolang wrote:最後查證結果就算屬實好了,球大建議大陸同胞不要再來台灣遊玩,不正符合綠民「一條龍不倒,台灣不會好」的口號? 那個負責人薄文甫是我念二技時的同班同學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