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可復工 法院:遠雄聲請停止停工處分獲准


Davinie wrote:
你不維護那就是公然...(恕刪)


現在很簡單各退一步

市政府發出通知請遠雄進來工地做安全維護

遠雄接到通知後進來做安全維護

結案


至於按照遠雄期望的蓋好蓋滿 已經是不可能的了

收蛋拿錢對遠雄才是最好的解套方式


colinucc wrote:
請教一下,沒有復工...(恕刪)


那只是文字遊戲

法官是說同意局部復工但只限進行安全維護


這帖回文到此

其他網兄正妹請繼續




colinucc wrote:
請教一下,沒有復工要如何“維護”?


用"愛"維護 跟"牽手繞圈圈"就能維護了
瘋狂就是做著一模一樣的事情,一次又一次,卻期待著有所變化。 這就是瘋狂。

我把靈魂賣給路西法 wrote:
那只是文字遊戲
法官是說同意局部復工但只限進行安全維護
局部復工=只能等於安全維護
(恕刪)

我很好奇局部復工只限安全維護?請問如何做安全維護?安全維護誰來界定?遠雄還是市府都發局?要做到什麼樣的安全維護才合格?
這遠雄大巨蛋以看出柯p手腳了,明明是台大醫生卻完全不守法。都發局長更是個不合格的建築師,有營建署署長的副市長也在亂搞....別在硬凹了,就承認柯p是台北市民選出來的大笑話就好了。
我把靈魂賣給路西法 wrote:
那只是文字遊戲法官...(恕刪)

而據悉,遠雄聲請復工,主要是認為大巨蛋停工已超過1年,巨蛋棟鋼結構僅是假固定狀態,結構自重不足,且停工期間經過颱風侵襲、烈日曝曬,加上鋼管嚴重鏽蝕,安全性受損,加上近期地震、豪雨不斷,又即將面臨颱風季,難保不會發生像去年蘇迪勒颱風襲台時,屋頂浪板掉落情況。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大巨蛋工程停工後,地下水位上升、已完成的工程多處鏽蝕為不爭的事實,若遇強震、強颱可能發生公安風險,危害民眾生命安全,因此依行政訴訟法規定裁定停止執行原本的停工處分。大巨蛋可部分復工,並完成適當的工地安全措施。

現在大家都拿報紙的資料來看。。。
實際要等完整判決書出來。。。

因此依行政訴訟法規定裁定停止執行原本的停工處分。大巨蛋可部分復工,並完成適當的工地安全措施。
我認為這個比較符合這次法院的意旨。。。

因為。。。
結構聯結假固定如何“維護”?
結構自重不足如何維護?
水浮力如何只靠維護就能解決?
只靠維護如何能抵抗大地震?
臨時屋頂浪板如何抵抗颱風?
讓大巨蛋主體不會大量浸水?
只靠維護能抵抗強颱?

誰敢簽字擔保?

更何況別忘了大巨蛋內部並不是防水的設計。。。
可供日曬水浸的。。。



我把靈魂賣給路西法 wrote:
那只是文字遊戲

法官是說同意局部復工但只限進行安全維護
...(恕刪)

那就是大巨蛋蓋好,裝潢部份慢點的意思.
我把靈魂賣給路西法 wrote:
那只是文字遊戲法官...(恕刪)


所以屋頂板只需要維護固定目前有的,颱風來了就不會有安全疑慮?

不要跑嘛!好毛球不玩嗎?
我把靈魂賣給路西法 wrote:
那只是文字遊戲法官...(恕刪)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遠雄大巨蛋可部分復工,並完成適當的工地安全措施。
法院指出,大巨蛋工程停工後,地下水位上升、已完成的工程多處鏽蝕為不爭的事實,若遇強震、強颱可能發生公安風險,危害民眾生命安全,因此依行政訴訟法規定裁定停止執行原本的停工處分。

並完成適當的工地安全措施被你解釋成但只限進行安全維護

再怎麼維護都沒有完成安全.....

凹不下去就說到此為止.....XDXD

現在爭那麼多 不如看之後遠雄能做到哪
如果只能進去對目前的結構做防鏽 加固 那就遠雄輸
如果能做到巨蛋主體初步完成 那就遠雄贏
部分復工 主體完成不裝潢也是部分復工阿

Davinie wrote:
我很好奇局部復工只...(恕刪)


抱歉 多碎嘴一篇

我覺得再討論下去沒什麼意思

因為對我來說整份判決很簡單

就是市府發通知請遠雄進來做安全維護

至於維護到什麼程度才算安全?

這是一個學問也可能是另一個爭議點

我認為這部分未來會找建築相關公會當判斷的依據


而我回文中使用安全維護四個字是根據蘋果日報這段內容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在撤銷停工處分判決定讞之前,為免造成路過民眾生命安全受危害,因此今天裁定市府不應該命遠雄全面停工,該工程已完成部分必須有適當措施防範坍塌等危險,但也沒有裁准遠雄可以全面復工。

連結

在我的對中文的理解 這是安全維護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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