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拉拉拉 wrote:警察可不可以管理學...(恕刪) 菸害防治法:第 12 條 未滿十八歲者,不得吸菸。孕婦亦不得吸菸。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為照顧之人應禁止未滿十八歲者吸菸。第 15 條 下列場所全面禁止吸菸:一、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及其他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二、大專校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換警察進駐校園還是可以捉抽煙打架吸毒的, 教官換成警察, 這個主意不錯!!
frankwing wrote:好樣的! 趕快退出...(恕刪) 狂賀 教官退出校園 黑道接手校園狂賀 (國民黨)黨政退出校園 (民進黨)組織接收校園警察能入校園嗎?看看之前的新聞看看立法院大腸花看看現在民粹的社會沒有法律的保護沒有國外警察的強勢沒有維護公權力的檢察官、法官警察們最好都不要介入
以前的教官就像父母長輩,學生還是很尊敬教官,會教導我們行為禮節、為人處世的道理,以後改約聘人員看守校園,這種只領薪水做份內事的職員,也不會去管你帶什麼刀械、酒類違禁品什麼的,到底廢除後對校園、學生有什麼好處??爽到學生吧,還有那些只頃聽年青人奇怪心聲、為了選票的政客吧…畢業後還是會和同學回學校找教官聊個天,那種感覺真的不是只能用金錢衡量。
狗子2008 wrote:我高中時校外打架被...(恕刪) 我也是開電玩店請之前的同學當員工..結果亂搞盜公款被我查到搞了一陣子賠完我錢他家人要反咬我經營賭博電玩兼恐嚇取財新學校教官問清楚後說你剛轉過來也沒鬧事自己解決好好好唸書在那間學校沒再惹過事雖然還是沒畢業阿宗我還記得你名字耶孩子腿斷了好了嗎.二十幾年了鋼釘拔了嗎不拔老了會酸痛喔教官還是有很多好的啦至少比象牙塔出來的懂孩子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