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928「史上最亂休假」 行政院:過去15年都是這樣-----是嗎

經濟再怎麼差國家不會倒,但民間公司生意不好會倒,員工只能回家吃自己了,連年資都沒了,要再找工作一樣薪水就不容易。

以前9/28勞工都上班呀 , 怎麼不記得有放過假 , 還是說這發言人這15年剛好9/28當天家裡都有喪事不用上班 , 所以以為都是要放假
Ted209 wrote:
以前9/28勞工都上...(恕刪)

上面有寫七天假哪去了 看不見嗎? 看好看滿

Ted209 wrote:
以前9/28勞工都上班呀 , 怎麼不記得有放過假

雇主扣勞工的假,是雇主的錯,還是勞工不對???

hhgame wrote:
誰的錯很清楚了 不...(恕刪)


話說今年 2/1, 29/3 兩天的假, 是不是應該先還給我們??

雖然是過去了, 大家也都上班了
那是否要補加班費給我們??

哇!連數學算式都出現了,而且計算結果是原本認為七天假多放的因素也
從今年初開始沒有多放,七天假原本就是該給勞工的,所以問題出現在之
前休假優於勞基法的公司是不是要把之前多給員工的七天假收回來的問
題而已,可是因為原本七天就是公司"優於"勞基法給假的部分,所以也就
沒有多給的問題,近期出現的取消七天假事件,經過計算之後就更讓人費
解了!
原因很可能是因為開會代表對休假的不了解,可是卻又與資方開會,且給
資方承諾,所以問題出現在"承諾"的部分,可以向資方解釋當初沒有弄清
楚休假的全貌,所以給了一個錯誤的承諾,或者要逕行通過也是可以,畢竟
執政當局因為國家經濟發展,總會有一定的權力.
先給你一點甜頭

haungjh wrote:
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恕刪)

棒流爪貴虧 wrote:
老實講,這些一堆都...(恕刪)


真的,現在打一堆煙霧彈出來。

現行法規勞工就是 單周40工時和原有的七天假

沒放的兩種,要嘛假被挪移了,要嘛就是違法。

但是勞動部死命不說,大家都有這七天假,現在要偷偷強行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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