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鐵子 wrote:
一、
你說:專法不是一種歧視。
我說:不能使用跟你一樣的權利,就是歧視。
於是我們在爭的是「專法是不是歧視」這件事。
二、「不能使用一樣的權利」
是我認為構成「歧視」的基礎。
三、請問,你認為專法不是歧視的基礎在哪裡?
你回說再立一條專法就不是歧視了,這是什麼牛頭對馬嘴的邏輯。
你這種邏輯能力有待加強喔。
到底誰在糾結?
我思前想後了一下﹐我也想問幾個問題︰
依據小鐵子的第一題﹐
我可以推論出︰小鐵子認為同志一定要套用民法﹐才是使用一樣的權利?對吧?
可是﹐有誰可以回答我﹐為什麼一個專門設計給右撇子的工具﹐卻有一個左撇子硬要強迫自己去用?
然後還要工具設計者修改後﹐強迫所有的右撇子一起用?
再來討論小鐵子的第二題︰
不能使用一樣的權利﹐就是該網友認為歧視的基礎。
同樣延續上題﹐一個專門為右撇子設計出來吃飯的工具﹐今天設計另外一個左撇子專用的吃飯工具﹐
最終功效都在於讓兩種習慣的人可以順利無礙的吃飯﹐都使用到了同樣的權利啊?
還是一定要用別人的、改別人的﹐成為自己順手的工具後﹐再強迫別人也要習慣自己的習慣?
講個電影台詞﹐尊敬是要放在心裡﹐不是掛在嘴上的;
類比在本次的相關事件中﹐反歧視不是寫在文章上﹐是要實際表現出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