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gugu wrote:
比如數十年期的壽險或貸款如今因制度變更難以支付
這是當初買壽險辦貸款時無法預見才有信賴保護問題
現在退撫基金或勞保會破產
與近十多年來的超低利率有直接關係
這應該也是當初無法預見的情況, 所以是否可以援引信賴保護原則??
以我個人的觀點,最單純的方法是立即清算所有退撫基金
將目前參加的所有人員依目前的規則反還所有參予人
不夠的部分由政府編預算支付
然後重新訂定一個可長可久的年金制度
免得再過十年又要來痛一次
不過這個方法的衝擊性太大,大概沒有人敢下決定執行吧!!
carymm168 wrote:
其實就算是釋憲,最後的結果,還是離不開人民的,如果真的解釋太扯,又真能有效多久?
修憲也可能打死一切,不知有誰真的能天下無敵?...(恕刪)
MyH0ME wrote:
聽你的意思, "人民"最大, 管你釋憲結果如何, 都大不過"人民"意志力,
如果不合"人民"的意, 就算修憲再加朔及既往, 還怕對付不了?
"人民", 這話我怎麼聽著耳熟? 啊, 對了, 一直有群人, 不管想做什麼
總是以"人民“自居的, 其他的人則打成"人民"的公敵.
難道只要佔了多數, 任何事都不需要講"道理", 反正多數人訂出來的法就是"道理"
這就是你對法理的認知嗎?...(恕刪)
MyH0ME wrote:
聽你的意思, '人...
要照你說的做法, 那其實不用吵年金問題, 我們只要立個法, 明天就把台灣前5%有錢人抄家, 財產均分給其他95%的人,
以縮小台灣的貧富差距, 只要犧牲少數人的利益(這樣的損害比例總比軍公教少吧), 能夠對大多數的台灣人有利, 這很合理是吧?
更何況照一些人的邏輯, 他們日子已經過得很好了, 要那些花不完的錢, 實在是太貪心了, 取之於社會, 用之於社會嘛!
這樣全台灣95%都會贊成立法, 有這麼高的民意支持, 這法不可能是錯的,
如果你反對, 就是在反對95%的民意. 您意下如何?
(恕刪)
過客4112 wrote:
現在退撫基金或勞保會破產
與近十多年來的超低利率有直接關係
這應該也是當初無法預見的情況, 所以是否可以援引信賴保護原則??
以我個人的觀點,最單純的方法是立即清算所有退撫基金
將目前參加的所有人員依目前的規則反還所有參予人
不夠的部分由政府編預算支付
然後重新訂定一個可長可久的年金制度
免得再過十年又要來痛一次
不過這個方法的衝擊性太大,大概沒有人敢下決定執行吧!!
carymm168 wrote:
其實制定憲法的目的是什麼?釋憲的目的又是什麼?
一個國家裏所有的人,其利益會完全相同嗎?
如不同時,又該怎麼辦?靠唱高調就好?...(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