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dchang1205 wrote:
確實沒意義阿,無論新制舊制都比不上執法嚴謹來的實在
不要說別的,你嚴格執行勞檢比你改一例一休來的有用,這根本是常識了...
這就是沒意義的地方,該做的不做,反而去做那些引起爭議的...
但是執法嚴謹就跟下水道工程一樣沒有鎂光燈。在沒出事之前,到底只是運氣好沒出事,還是因為有執法嚴謹所以都有照規定來而沒有出事,兩者對一般民眾來講根本看不出來,這樣下次選舉要怎麼選?
引起爭議的才能搏版面,沒辦法,鄉民水準就這樣,我已經放棄了。
budinx wrote:
但是執法嚴謹就跟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