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酒駕立院交委會初審通過乘客「連坐罰」


Bemo_Du wrote:
花錢買個教訓喝完酒...(恕刪)


處罰無知者不是法律該做的事情

這點日本的連座法就寫的很清楚了
Bemo_Du wrote:
花錢買個教訓...(恕刪)

其實不能這麼說
若被詐騙者聽了這一句
可能會翻桌

善意第三者是法律絕對保護的
問題是
如何證明誰是真正的惡意第三者
推~鞭刑啦
吊照 罰錢 就算是洗大體
還是很多人不怕~
所以也許鞭刑 可能會有一點機會好一點點~
酒駕連坐罰?

不如推
違建連坐罰
路霸連坐罰
家暴連坐罰

罰的都是鄰居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飛翔的魚 wrote: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恕刪)


就變成沒人要搭喝酒駕駛的車而已,
要阻止酒駕效果有限

飛翔的魚 wrote: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恕刪)

贊成

飛翔的魚 wrote: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恕刪)

如果不知道對方有喝不就雖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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