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ron wrote:既然不拒絕表示自己也不尊重自己的專業,既然答應別人留下來,很遺憾後果就要自己承擔...因為妳可以拒絕!!!我覺得最好以後這種戶外活動,一要有雨天備案,二要有天氣保險。
因為圈子小,不是每個人都這麼有能力可以大方拒絕演出,除非你下次不想參加了。另外主動拒絕演出這種事很不給主辦方面子,一般都是主辦方主動提出,知道差異了嗎?
每一團的風氣都不一樣,指揮不見得會管這麼多,不是每個都把下面吃的死死的。尤其這種事是個人意願問題,你要她留下,她的琴你要賠嗎?...
chang.d1210 wrote:
既然不拒絕表示自己...(恕刪)
不好意思,雨天備案這是主辦方的事,以前中途下雨我們是被通知直接移團到其他地方,團員跟指揮都不見得會清楚。
另外....我實在很不想講,為什麼要讓對方主動退席?今天就是不想撕破臉才讓你提。
異己的並非就是洪水猛獸 wrote:
用為了不賠琴,合理化中途離席,來講這事,
別人2.3萬的琴就可以淋雨?
主辦就會賠個5把7把?
我前輩呆的團我還真沒見過10萬以下的,借的琴破百萬很常見,重點是你不愛護樂器,以後誰敢借你,你跟基金會借小心被列入黑名單。2~3萬的琴
這種等級是學生拿來練習的,職業樂團不會收的
在補充一點好了,因為愛護樂器的理由有百百款。有些樂器會跟演奏者很長一段時間,這會有感情的,很難讓別人理解。我家有一部鋼琴跟了我20年,我從來不讓任何人沒洗手就碰他,鋼琴椅也絕對不允許上面暫放雜物或臨時借來當椅子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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