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參與審判 基層法官叫好:以後不用再背罵名

找理由叫說謊啊?你的思考邏輯似乎與平民有很大差異。
不想去教召為何要買機票?
我想你可能沒聽過何謂阻卻違法?但這牽涉到法律專業,老是看法律人用別人聽不懂的法律術語來突顯平民的無知,感覺只是在掩飾自己的社會歷練不足而已。
那就是你拿不出理由教大家如何讓法官准許拒絕出庭了,嘴砲人人會,要拿個真槍實彈說服法官同意不出庭就縮了。
樓是你開的,被問到無法回答的問題就下交流道,
這是你發文一貫的作風,看完這整棟樓,我完全相信,這套草案在台灣絕對不可行。
陳小春2525 wrote:
說到底還是85%的人...(恕刪)


你是從哪腦補來這個%數的
我可不記得我有說過

陳小春2525 wrote:
錯誤!
卷宗裡才會全...(恕刪)


何謂"法院不想承認"?
你要不要舉個你認為不合理的判例來看看?
其實絕代網友舉的那車禍案例就很適合
如果你認為其不適合
那就找個適合的來
記得把判決書
以及你所說的卷宗有但法官不採納的證據一併列出
做為國民法官判案的前例
我就在這當個義工
不會跟你收三千元
否則話都是你在說
你也得拿出證據說明你說的是真的
而我說的是錯的
我想你是拿不出來啦
從看你一直迴避談論絕代網友所提的那車禍案例便知
選擇性的回答問題
就足以證明你的言論空穴來風
等到國民法官開始實施,然後出現幾例恐龍判決,又會有聲音說要回歸專業法官制........
國民法官因為法律的資訊不足,對案子的理解決對是感性大過理性
所以未來在法庭上雙方律師都會打感情牌裝可憐,反而不會在乎證據的攻防
反正國民法官也不懂那些證據的有效性
絕代蝴蝶 wrote:
.被問到無法回答的問題就下交流道,
這是你發文一貫的作風,看完這整棟樓,我完全相信,這套草案在台灣絕對不可行。.(恕刪)


那個問題無法回答?
Deoxyribose wrote:
.記得把判決書
以及你所說的卷宗有但法官不採納的證據一併列出
做為國民法官判案的前例
我就在這當個義工.(恕刪)


你真的會看嗎?多數法律人是只看結果,沒耐心將全部過程看完,大概要花你半天時間跑不掉,畢竟卷宗真的比較多啦。
還是你不想看,我也不勉強,若每個案子都要看到卷宗,法律人不就都不用睡了,對不對?

Deoxyribose wrote:我想你是拿不出來啦
從看你一直迴避談論絕代網友所提的那車禍案例便知
選擇性的回答問題
就足以證明你的言論空穴來風.(恕刪)


我避談?我跟他要事件過程,結果他跟你一樣回我避談,辦案不需了解事件過程?
這叫選擇性回答?還是你只是為了反對而反對?

先來簡單的,看快點只花你半小時而已,裡面有法官以及當事人說法,看完後發表你感想。
https://youtu.be/TnPZyqrdoN4
法官對於有利於原告的證據不採用,而且也沒將不採用的理由寫在判決書裡,法官的說法是忘記了。
若你還有興趣看更多個案再跟我說
katokikyo wrote:
.等到國民法官開始實施,然後出現幾例恐龍判決,又會有聲音說要回歸專業法官制.........(恕刪)


參審團裡面的三個法官會主導一切,因此恐龍判決不會消失。

陳小春2525 wrote:
你真的會看嗎?多數...(恕刪)


"而且也沒將不採用的理由寫在判決書裡,法官的說法是忘記了"

忘記了,該判決就有理由打上訴審,不好嗎?

Deoxyribose wrote:
你是從哪腦補來這個...(恕刪)
真的別太難為他,這是他發文的風格。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怪法官沒有社會經驗,法匠

但是卻說23歲的年輕人就可以當法官因為有社會經驗


23歲懂什麼人生社會現實阿?連個法都不懂的一堆,人生才剛開始,社會搞不好就只有他家跟學校還有網路


我看要不要把總統改成18歲就能選總統,這樣才不會弄個四五十歲的老頭亂搞國家?

嫌別人做得爛,我用民主當神主牌把事情弄得更爛,但是你們不能再罵法官了,因為你罵了國民法官就是罵人民自己啊

反法官亂搞,反的不是亂搞,是反法官佔住那個位子才是真的
其實幹嘛這樣搞
建議連法官這職業都廢掉,通通降級變成書記官
然後改成9人,由國民組成的人民公審團來審判就好啦
當法官的9個人通通公布姓名
反正以後判不好就這9個人負責
大家要罵要打要酸才有對象

題外話,我倒是很好奇
如果是自己的案子,上了法庭,看到台上的法官都是8+9
要嘛就刺龍刺鳳,或是口嚼檳榔,不然就是一臉小屁孩的樣子
不知道是何感想
這法案只要23歲就可以當國民法官,可沒限制學歷也沒有什麼操行考核
真的好讚讚

阿伯應該也可以當國民法官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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