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威中問政中】戳破謊言!王威中揭發侯友宜逃稅上千萬!


他奶奶的熊勒 wrote:
他奶奶的請你看看所...(恕刪)


如果是公司的話,即使地主是股東,這公司仍然算是他人
還是要設算租金,這個在前面網友貼的會計事務所網頁有蠻詳細的說明

http://www.chienchen.net.tw/?p=229
TD4 wrote:
如果是公司的話,即使...(恕刪)


侯友宜妻在位於陽明山上的持有土地上以「又昱實業有限公司」名義興建集合式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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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可看出,這個部份在公司組成與稅籍,以及物件所有與租賃的適法性,以及相關課稅,肯定是都沒問題的。。。

當時後在運用這塊土地時,早就都規劃好了。。。



侯友宜競選辦公室發言人賴冠群表示,大群館土地是又昱公司與任美鈴共同持有,又昱擁有五分之一,任擁有五分之四,依照民法規定,雙方可以簽訂分管契約,讓其中一方享有獨自收益的權利。

賴冠群說明,任把收租利益的權利全部交給又昱公司處理,出租給文大的租金收入,成為公司營收,扣除營運成本,有盈餘再分配給股東,因此又昱和任美鈴之間不是王威中口中的租賃關係,也不是無償使用,自然沒有租金和逃漏稅問題整件事情就是民進黨的抹黑戰術再添一樁

叫國稅局去抄侯友宜啊!
整天在吱吱叫,什麼都不做,最後,什麼都不是,因為選戰打完了!
一切都是假的啦!

halachung wrote:
侯友宜妻在位於陽明...(恕刪)


對,侯家也是說非無償使用,這是分管契約,跟直系親屬無關

所以它奶奶的「女兒公司不用交租」是錯誤的

(侯家鑽分管契約這漏洞,很明顯是要隱匿收益跟作帳)
TD4 wrote:
對,侯家也是說非無償...(恕刪)


這有啥好隱匿的,用公司作帳帳目更清楚好查好嗎。。。

如果有犯法。。。

請檢舉。。。

如果是合法,覺得不合時宜,或是啥漏洞等等的,請要立委修法。。。

侯妻這樣用公司去經營跟處置資產,很合理啊,何來漏洞?

如果要扯節稅,跟避稅,那些政治人物的基金會要不要好好檢視資金運用跟繳了多少稅?

對了喔,我們蘇貞昌好像就有基金會耶。。。

嗯,一定是鑽逃漏稅的漏洞,快查。。。
他奶奶的熊勒 wrote:
同學,我愛租多少錢,...(恕刪)

如果侯太太有收到又昱公司或没收到都没關係,依據税法她都要報税!
都要列入監察院財產收入~
cash551220 wrote:
如果侯太太有收到又昱...(恕刪)



侯友宜2011年的財產申報資料顯示,侯友宜妻子任美鈴和2個女兒投資「又昱實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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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妻她申報的部份,在跟又昱有關的,就是看有沒有支薪,有沒有分紅,有沒有其它酬勞等等而已。。。

至於這部份,我個人認為,肯定有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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