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元飲料被偷喝!女大生驗DNA揪賊 1萬8全民買單

XaosLin wrote:
如果監視器只能用那...(恕刪)


那要抓誰偷喝

為何牠自己不在住家冰箱附近偷裝攝影機就好

就為了自己不想出錢?

讓大家付嗎?


若下次是有人不爽牠

結果是拿去倒掉 不是偷喝 留下空盒在冰箱內

這樣花了一萬八也採集不到犯人

那這樣不就也白花?


以他這種機機歪歪的個性

自己買個攝影機

下次有遇到類似情況還沒派上用場

自己不想買攝影機

又要全民買單嗎



這位女大聲才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敢做正義別人不敢做的事,給社會起到震懾作用,小事壞事都不能做,做了就會被揪出來,贊一下這位女大學生!
wwwmo wrote:
那要抓誰偷喝為何牠...(恕刪)


扯遠了吧

納稅錢花在這種正當地方剛好而已

心頭滅却
rt442 wrote:
原來樓主那麼慷慨 ...(恕刪)


從這則新聞來說
是59哦
我100天就賺5900了
一年有2萬1
這麼好的年終外快
說沒什麼的人快點支付給大家
反正小錢嘛

竊盜是公訴罪(非告訴乃論罪)
只要報警就是要辦到底了
在還沒改之前都是如此

之前有打算修法
輕微竊盜罪要改告訴乃論
不知道有沒有改
不過就算改了
這則新聞堅持提告
還是要辦
不然就是警察吃案了
我贊成女大生提告

我是室友堅決拒測DNA

gn00448694 wrote:
台北一名女大生不滿放...(恕刪)


拒驗就好啦
那室友是白痴

驗出來=永不往來+背前科
不驗=永不往來

怎麼樣都不驗划算
法律,無罪推定原則
沒看過電視喔
小罪不理,最後就是和稀泥的社會

到底是多小才算小,多大才算大??


今天遇到財產損失去報案,警察跟說你這個案子沒到一萬不能成案,自認倒楣吧


這樣大家都可以接受這種話,那我就沒話說
整串看下來發覺不少人跟小弟一樣,只有小學畢業。
真心推薦大家一本好書:國小五年級社會課本之憲法保障人民的權利。內容淺顯易懂喔~~讚

不談艱深的國小社會課本,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過細漢偷挽瓠,大漢偷牽牛
雖然小弟學歷低,但是對於下一代的教育絕對竭盡所能不遺餘力,開18000來教育下一代何謂對錯,我覺得值得!!!!(但看完新聞是覺得這18000完全是廢了,這風向...Orz)

簡單的道德問題,討論得這麼深入做什麼!?還什麼微罪!?檢察官!?起訴!?公訴!?貪汙!?殺人!?便利商店!?...$%&$&%^*&$%講這些死人骨頭我也不懂,小學沒教這麼深。

就問問你
為下一代樹立正確價值觀不知道在各位心中值多少!?

倫理道德可以秤斤論兩喊價!?

兩三下 wrote:
整串看下來發覺不少...(恕刪)


同意,

現在如果放任這59元不抓,

那位食髓知味的同學以後要社會付出的代價可能會是18000的幾倍呢?

刑罰雖名之為罰,

但時至今日社會其內涵除處罰之外也附帶了教育的意義在內,

錯誤的認知和行為及早矯正對當事人, 對周遭, 對社會都是好事,

話又說回關於"社會資源浪費"的問題,

的確, 如此案件所動用到的成本比例真的偏高,

私以為要了解過程中是否經過合適的輔導(對所有關係人)與調解,

若有, 加害人還是不認帳的話,

確實該堅持走司法途徑,

若無, 更該檢討制度上如何再走入司法前有合宜的前置措施
我比較想知道警方要提具什麼文件才能強制要求採證?
如果我被當成嫌疑人,我應該會提不在場證明,請警方自己去調附近的監視器
DNA採樣,這個動作感覺就是讓人不太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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