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aosLin wrote:如果監視器只能用那...(恕刪) 那要抓誰偷喝為何牠自己不在住家冰箱附近偷裝攝影機就好就為了自己不想出錢?讓大家付嗎?若下次是有人不爽牠結果是拿去倒掉 不是偷喝 留下空盒在冰箱內這樣花了一萬八也採集不到犯人那這樣不就也白花?以他這種機機歪歪的個性自己買個攝影機下次有遇到類似情況還沒派上用場自己不想買攝影機又要全民買單嗎
rt442 wrote:原來樓主那麼慷慨 ...(恕刪) 從這則新聞來說是59哦我100天就賺5900了一年有2萬1這麼好的年終外快說沒什麼的人快點支付給大家反正小錢嘛竊盜是公訴罪(非告訴乃論罪)只要報警就是要辦到底了在還沒改之前都是如此之前有打算修法輕微竊盜罪要改告訴乃論不知道有沒有改不過就算改了這則新聞堅持提告還是要辦不然就是警察吃案了
整串看下來發覺不少人跟小弟一樣,只有小學畢業。真心推薦大家一本好書:國小五年級社會課本之憲法保障人民的權利。內容淺顯易懂喔~~讚不談艱深的國小社會課本,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過細漢偷挽瓠,大漢偷牽牛雖然小弟學歷低,但是對於下一代的教育絕對竭盡所能不遺餘力,開18000來教育下一代何謂對錯,我覺得值得!!!!(但看完新聞是覺得這18000完全是廢了,這風向...Orz)簡單的道德問題,討論得這麼深入做什麼!?還什麼微罪!?檢察官!?起訴!?公訴!?貪汙!?殺人!?便利商店!?...$%&$&%^*&$%講這些死人骨頭我也不懂,小學沒教這麼深。就問問你為下一代樹立正確價值觀不知道在各位心中值多少!?倫理道德可以秤斤論兩喊價!?
兩三下 wrote:整串看下來發覺不少...(恕刪) 同意,現在如果放任這59元不抓,那位食髓知味的同學以後要社會付出的代價可能會是18000的幾倍呢?刑罰雖名之為罰,但時至今日社會其內涵除處罰之外也附帶了教育的意義在內,錯誤的認知和行為及早矯正對當事人, 對周遭, 對社會都是好事,話又說回關於"社會資源浪費"的問題,的確, 如此案件所動用到的成本比例真的偏高,私以為要了解過程中是否經過合適的輔導(對所有關係人)與調解,若有, 加害人還是不認帳的話,確實該堅持走司法途徑,若無, 更該檢討制度上如何再走入司法前有合宜的前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