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區立委根本是笑話的來源阿...上次有一個說不爽不要投民進黨的這次又有一個要照顧加害者的生活的不分區立委沒有辦法完全承受民意....當甚麼民意代表?弄一些腦殘的當立委也只是浪費人民納稅錢.........
解決辦法很簡單啊:累犯加重。初犯吊照半年,再犯吊照 1 年,三犯吊照 2 年或更久,比方說。會因此影響工作的人,被罰一次就會怕了,就不會有後續罰太久的問題;仍累犯的人,表示他不怕影響工作嘛,那還替他擔心什麼?因而無照駕駛的情況,更簡單啊。就做特別規定:因酒駕或毒駕之類被吊照,而無照駕駛者,加重罰 XXX 。這不就解決了嗎。當然這只是幫忙想辦法而已,光吊照絕對不夠警惕。
搖曳麥穗 wrote:酒駕修法吊照2年 ...(恕刪) 酒駕固然不對但凡事還是要符合比例原則僥倖心態是人性重點是不要發生事故紅燈右轉的現象比比皆是是不是也是肇事的元凶之一?所以這些立委真的是想太多了2年是最重而不是一定就2年不是嗎?我倒是覺得2年還不夠最好是直接死刑反正怎麼講怎麼罰都不會改直接砍掉比較快
搖曳麥穗 wrote:酒駕修法後,將罰3萬到9萬,吊扣駕照2年,民進黨立委周春米擔心,在大眾運輸交通不足的城市,其駕照被吊扣兩年,無法以機車代步,可能就會影響生活和工作。 那就直接專去關兩年吧,不得假釋這樣就不用擔心交通問題了
光吊扣駕照有什麼用敢酒駕的人會不敢無照駕駛?為什麼不扣照再加上直接扣車?讓你連交通工具 (殺人工具) 都沒有看你要怎麼酒駕租車? 沒駕照怎麼租車?借車? 酒駕再扣, 管你是誰的車你借十台酒駕就扣十台扣到沒人敢借你車然後你就慢慢去賠給人家車錢吧看你還敢酒駕
原來被酒駕撞死的家人都不會生活不便....我看台灣法律系出身的民意代表太多,以後法律系的我一律不投,因為這些高高在上的法律人或法官已經跟社會脫節太久了...另外她是民進黨不分區立委,要她下台,只能明年1月11日再來滅東廠一次了.....
搖曳麥穗 wrote:酒駕修法吊照2年 立...(恕刪) 應該還要要求所有賣麻油雞、薑母鴨、荔枝!?...等等,所有可能會造成酒測不合格的食品,都必須標示"本商品可能會造成酒測不合格,請現場用餐的客人需找代駕,或請外帶回家享用,否則本店不予負責"酒駕重罰是一定要的,但是新聞不是有報,我們警察使用的測定器,好像...似乎...並不是100%準確的耶,想想,以後光是儀器"誤差"就可能讓你褫奪2年的道路行駛權(個人覺得比褫奪公權還嚴重哦...),這樣想想,又好像覺得是不是要先把檢測設備給弄準了才有公信力阿?? 不然我看又有的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