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準黃安的箭,不會射中周子瑜嗎?/聯合報社論

嘴砲人生 wrote:
當負責人的都是這樣當(恕刪)


沒錯!!雇主/自營商等收入超過182K(最高級距)一個月 繳交健保費是8536 /人...
勞工最高級距也是182K ,最高繳 2561 / 人

兩種都是超過第5人(眷屬)就免再繳~
vincent4501 wrote:


當練習生沒賺什麼...(恕刪)

他去韓國也是在當地就學,按照台灣規定國外就學也能享有健保這部分不會改
DandelionJack wrote:
https://udn(恕刪)


感謝大家分享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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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delionJack wrote:
可以參加工會,因為有(恕刪)

我說的是嫁雞隨雞, 住在國外的家庭主婦
jenru wrote:
我說的是嫁雞隨雞, 住在國外的家庭主婦 (恕刪)


當年健保推出的時候,旅外國人也就是赴國外工作的國人不是那麼多,
這類問題還沒浮現。

你所謂的 "住在國外的家庭主婦 ",可以更明確一點來講嗎?
嫁雞隨雞?
那雞歸屬那一國,不就會按照那個國家的規則運作嗎?
住在國外的家庭主婦只要沒放棄本國籍,還是以中華民國公民身份繳交健保費,
或者你有特殊情況。
知道有些例外規定,這方面沒有去查,因為那個規則很細。
這部分你要打電話直接問健保局。

= = = = = = = = = = = = = =

下面這個辦法不適用的話,不知道可以適用那個辦法?

可以參加工會,因為有的地方提供的工作是不提供勞健保,也不開納稅證明。
(通常都迷你企業,或者是小型補習班之類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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