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蔡蘇政府正在用三倍券侵犯你的人權嗎?

惡魔推銷員 wrote:
1.供保險對象於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作醫療使用。
2.申辦保險人提供之服務或保險人與其他政府機關(構)合作之網路服務使用
所以呢?規定明明就可以讓健保局與其他政府機關合作之網路服務使用



超商是政府機關?

去看一下唐某人的解釋就會知道民退黨在知法玩法
freedomhome wrote:
去看我貼的15.16條

1.供保險對象於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作醫療使用。
2.申辦保險人提供之服務或保險人與其他政府機關(構)合作之網路服務使用。

你貼的15.16條,是用來規範第一項的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不是用來規範第二項的其他政府機關合作之網路服務喔!
惡魔推銷員 wrote:
1.供保險對象於保險(恕刪)


天啊
你連法都看不懂

你知道<保險人>三個字的意思嗎?
說來聽聽看

================

第 15 條
保險人對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登錄及上傳之資料,得為下列目的之運用:
一、保險對象就醫或醫師診療行為之管理及稽核。
二、高就診次數保險對象之即時輔導。
三、保險對象用藥之管理。
四、配合相關防疫及衛生政策之運用。

第 16 條
保險人對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上傳之資料,應採取下列措施:
一、儲存、運用該資料之資訊系統,應建置嚴格之資訊安全機制,明定標
準作業程序,並落實執行。
二、健保資訊網之線路,應建立可確保資訊傳送品質、安全及效率之監控
管理機制。
三、原始上傳資料及經內部處理後之資料,有適當保護機制,避免未經授
權人員接觸資料;內部人員接觸及使用資料時,應經授權。
jerry2529 wrote:
我在39樓已經引用【拿健保卡領取三倍券】的辦法和所依據的母法了
根本不需轉移焦點阿
反倒是你應該學freedomhome大,多花時間找資料,同時學習如何讀懂法規條文

此外,你提到【單這段話,「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以下稱健保卡)供保險對象於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作醫療使用」...... ,你就要乖乖跪地吃土】

第 2 條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以下稱健保卡)供保險對象於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作醫療使用、申辦保險人提供之服務或保險人與其他政府機關(構)合作之網路服務使用。但不得存放非供醫療使用目的及與保險對象接受本保險醫療服務無關之內容。

簡單解釋就是,健保卡供保險對象(被保險人)於:
1、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作醫療使用
2、申辦保險人提供之服務
3、保險人與其他政府機關(構)合作之網路服務使用
總共有3大項用途,不是你所認為健保卡只限定第1項用途

你真的知道法條要怎麼讀嗎??
誰吃滿嘴的土了?(恕刪)




1.振興券是保險業務??

2.超商是政府機關???


3. 這是你在39樓找的: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三倍券發放辦法總說明為協助受疫情影響之內需型產業,活絡經濟、促進商業發展,爰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九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振興三倍券(以下簡稱三倍券)之項目、金額及其他相關事項,訂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三倍券發放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其要點如下:.......................

我不是法律出身的,但我想請問「法律」的位階會小於「命令(辦法)」嗎?
為什麼一定要用健保卡??不能用身份證??不能用自然人憑證??
超商那台機器不是也能掃條碼??




你還是去旁邊乖乖吃土吧~
817表示:不爽不要領..不爽不要領..不爽不要領..不爽不要領..不爽不要領..不爽不要領..不爽不要領..不爽不要領..不爽不要領..不爽不要領..不爽不要領..不爽不要領..不爽不要領..不爽不要領..不爽不要領..不爽不要領..不爽不要領..不爽不要領..不爽不要領..不爽不要領..不爽不要領..不爽不要領..不爽不要領..不爽不要領..
不要因為我的外表,就認為我是一個花瓶.....
BK-201 wrote:
超商是政府機關?

其他政府機關合作之網路服務。
當你在超商使用機器進入三倍券預購區,就是進入政府機關提供的服務了。
這篇真的是笑話,
樓主會領三倍券嗎?部會是 罵三倍券領三倍券吧
freedomhome wrote:
天啊
你連法都看不懂

你知道<保險人>三個字的意思嗎?
說來聽聽看

================

第 15 條
保險人對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登錄及上傳之資料,得為下列目的之運用:
 
這些項目,不就是規定健保局(保險人),對於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上傳的資料該怎麼處理嗎?
 
1.供保險對象於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作醫療使用。
2.申辦保險人提供之服務或保險人與其他政府機關(構)合作之網路服務使用
所以15、16並不是規範「保險人與其他政府機關(構)合作之網路服務使用」,而是規範「保險人對保險對象於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作醫療使用」。
惡魔推銷員 wrote:
其他政府機關合作之網路服務。
當你在超商使用機器進入三倍券預購區,就是進入政府機關提供的服務了。


你是想說超商裡的那台機器是公物嗎??
為什麼不靠自己的智慧型手機或家裡的網路,連接政府官網就好??
惡魔推銷員 wrote:
其他政府機關合作之網路服務。
當你在超商使用機器進入三倍券預購區,就是進入政府機關提供的服務了。


胡說八道

超商的機器與系統是政府建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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