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號角0859 wrote:既然你無法用法律來證明真偽,你憑甚麼武斷去誣衊別人?請問,你的大腦邏輯是黑白不明.是非不分嗎? 法律哪能證明真偽?法律是拿來[限制]的,不是拿來證明真偽的。你的邏輯應該是餵狗了吧?整天拿著台灣關係法和舊金山合約意淫台灣人的定位和主權,不累嗎?
ccy4343 wrote:到現在還有人在爭論「(恕刪) 中華民國統治台澎金馬,是依一般命令第一號授予蔣介石的台灣軍事佔領權而來的台灣關係法將中華民國擁有的台灣治權移轉給台灣統治當局,改由台灣統治當局代表台灣李登輝修憲後,憲法明定為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只有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人民有台灣治權
神號角0859 wrote:聯合國2758號決議(恕刪) 联合国无法决定中国的主权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客观存在的事实,不需要联合国1972年来承认,联合国决议的只是在联合国的席位由谁来坐。在1972年以前,中国已经与世界上多数国家建交。
Brian 168 wrote:你自己同意是筆戰文,製造對立仇恨是此文作用。何須你辯駁。承認為製造仇恨而筆戰,很難嗎? 筆戰文是你引用的,製造對立仇恨就是你啊!你承認引用筆戰文是你為製造仇恨而筆戰的,這事實你很難逃避的
神號角0859 wrote:能夠改變的就是台灣關係法,變更國號或修改中華民國憲法是無權改變的。 台灣關係法是[美國國內法],除非美國證實承認台灣是美國的一部分,不然國內法如何規範到國家以外的事務?你的邏輯又餵狗了嗎?
神號角0859 wrote:中華民國統治台澎金馬(恕刪) 中国对日本的主权及统治性,由日本天皇及幕府将军接受中国中央王朝的册封而来。中国历届中央政府并未承认美国对中国藩属国日本的军事占领。美国应该依据汉武帝及明成祖、明神宗的圣旨,将日本改由中国中央政府敕封的日本代理人来统治。历届日本地方政权,均未提及日本从中国独立。因此,只有获得中国中央政府同意的日本人民才有日本的治权。
iviso wrote:联合国无法决定中国的(恕刪) 中國主權,是舊金山和約決定的,而不是聯合國決定的。舊金山和約授權中華民國政府簽訂中日和約擁有2戰的中國權益聯合國2758決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代表中國的政府,屬於政府承認。中國共產黨必須承認中華民國代表"中國"的事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才能進入聯合國繼承中華民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