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rtlins wrote:不用告啊,就等他拿出「一槍斃命」的證據來啊。 不用告的意思..就是讓彭P一直造謠一直損壞國家領袖的名譽...是這個意思嗎?不要說給我笑 OK!爛綠執政的,對假消息都直接社違法了,這種扯謊造謠卻可以不要告?只有一種可能[你也在懷疑]ing.
Deoxyribose wrote:你知道AIT等同大使館, 算美國領土嗎? 又是一個腦袋壞掉的...根據《臺灣關係法》來設置該協會。協會名義上為非營利私人公司..等同大使館?呵呵..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根本沒有邦交哪來大使館?大屎館?自己往自己臉上貼金?AIT是非營利私人公司..你不認識字?我們就是一個沒有名份的小三..只能偷偷摸摸暗中往來..正宮一生氣馬上就被丟一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