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一次貓貓走私事件來看, 台灣的法律真的很有問題且又不改進

jason 567 wrote:
「走私豬隻帶來的口蹄疫,全台當時撲殺400萬頭豬隻」




老是舉豬的例子, !!!!!
豬就算不是被撲殺, 也會被人宰殺被人吃掉!!!!!
你說怎麼死的對她們來說真的有差別嗎!!!!!!

要說豬可憐,對, 我同意,
那你和我一樣來吃素啊!!!!!!
法律本來就不完善,現實擺在面前也是只能依法處理,真覺得不完善的法,就該大力push這些立委們去修法

但這種傳染病的措施....基本上很難放寬

然後繼續模糊焦點
你每天吃的 雞鴨牛豬 就不是生命嗎

怎不見動保人士 出來喊
花錢買純種貓狗 然後一天到晚喊領養代替購買

這些人請一起安樂死
按這樣說,全世界都很落後
iamaminimalist wrote:
老是舉豬的例子, !!!!!
豬就算不是被撲殺, 也會被人宰殺被人吃掉!!!!!
你說怎麼死的對她們來說真的有差別嗎!!!!!!


就算死法沒差
你要台灣一次殺400萬頭豬?

若走私的貓帶病 且為貓傳貓 你看愛貓人士會不會強烈要求撲殺浪貓
foxconn360d wrote:
殊不知每年有多少活體動物被銷毀只因為沒人炒作或者它不可愛

今天會上新聞跟引起廣泛討論只是因為他是可愛的貓

動保只在乎可愛的生物其它什麼豬啊牛啊雞鴨魚等等都很好吃

台灣人雙標難波萬蒸蚌!

平均每年走私
139.5隻鳥
1.6隻狗
1.5隻貓
46.5隻爬蟲其他動物
其中保育類的會送動物園
每年銷毀活體只有百隻左右

這次一天就銷毀超過一年份!
法規規定就是這樣依法行政 這是公務員的職責 ~~

民主法治國家 就該依法行政

不滿的人請提出修法提案 法條修正後一樣照章行事
怎麼不說那些走私的人更有問題
george306 wrote:
不管是不是貓咪, 不...(恕刪)


有問題的是商人和法律一點關係都沒有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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