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到底 棒球場能告抄襲堅什麼?


JOB HO公務人員看監造的成果付款而已,公務人員甚至從工程開始到結束從來沒有去過工地,除非查到公務人員收錢,要不然很難公務人員會有事。現在就是營造商以及監造要完蛋了


你在錶林智堅
JOB HO
就像蔡英文去部隊視導,難道你真認為蔡英文懂部隊哦!
sivisionceo
所以蔣經國就懂十大建設工程?郭董罵得好,台灣現在一堆朽木為官,禽獸食祿
RR5 wrote:
支持查弊
但目前就是藍媒藍粉在自嗨

難道用廢棄物回填棒球場不算弊案嗎?
正常有腦的台灣民眾都認為非常扯
理所當然引起廣泛討論
甚麼叫做「藍媒藍粉在自嗨」?

明明就是綠霉和塔綠班哭個沒完沒了
崩~崩~崩~崩~崩

RR5 wrote:
新竹球場該徹查的是官商勾結的問題
發包過程與追加預算的不法

不肖廠商能用最低標承包工程
然後再數倍追加預算
這得感恩民進黨以「前瞻」為名的空白支票

民進黨黑金弊案一堆啦
想要來個徹底大掃除
唯有政黨輪替

RR5 wrote:目前看到一大堆缺失與豆腐渣都無法定林智堅的罪

民進黨柯建銘兒子吸毒
並涉嫌運輸二級毒品
結果法律上也無法定罪啊

但一模一樣的毒品案
有人收到大麻包裹
那就要面臨重罪
差別在哪?
有關係就沒關係咩
dc1132 wrote:
板主問的是要告什麼?...(恕刪)


林智堅可是說他定期巡查監工呢!
JOB HO
在法律上林智堅絕對不可能負監造的任何責任的,這個是用膝蓋就知道的事情,還需要在這裡討論嗎?監造的責任就是得標監造的廠商啊這還要講嘛!
JOB HO
林志堅如果說林志玲是他老婆,他可以說得很爽,但是在法律層面上毫無意義,除非林志玲要提告他。
Kevin567 wrote:
罪的定義很廣,不見得...(恕刪)


其實,從“瀆職”開始著手就好,畢竟...

1. 3億追加到12億,還沒有透過議會監督,甚至於林智堅團隊當初跟議會的說明都是只要3億就足夠....

多的9億來自於中央的特別預算

這筆預算,不是基層公務人員可以寫寫申請書就可以拿到的預算

沒有府級一級主管,中央會撥款?誰去爭取的預算,誰就要對資金的運用負責。

2. 中央的特別預算撥款後必定會有核銷程序與驗收流程

所以,新竹市政府除了自己在施工期間的驗收報告以外,還需要回報並安排中央專責單位的承辦人員進行驗收、查核後才能撥款支付廠商費用。

地方基層+中央承辦....在流程中有多少顆印章要核決?

光是瀆職、偽造文書....可能就處理不完了


有沒有收受廠商賄款、廠商有沒有官商勾結....那都是看證據到哪裡,才能做出判斷

以目前的資料來看

光是施工品質不符招標規格、驗收程序未確實、監工報告涉及偽造文書....

延伸出來的主管單位的瀆職問題,林市府團隊就搞不完了

林智堅和沈慧虹大概很難全身而退
JOB HO wrote:
公務人員看監造的成果付款而已,公務人員甚至從工程開始到結束從來沒有去過工地,
除非查到公務人員收錢,要不然很難公務人員會有事。
現在就是營造商以及監造要完蛋了...(恕刪)


這樣來說,承包政府的工程...政府只能讓營造商以及監造予取予求了?

以後100億的大工程,搞成500億也行? 政府人員就算不收錢...就沒事?

除非受賄被抓到...收賄沒被抓到,也反正最多是失職不察?

而且,若此次是DPP候選人當選,一定沒人會去查....那納稅人錢就這樣打水漂?

是不是台灣政府的工程都是如此啊? 能撈就撈...政府完全失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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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其實政府失靈我都覺得萬幸....

很多事找自己人來承接工程,底下過程汙穢不堪....

然後再找媒體側翼來帶風向,說這個好棒棒,怎能不給五星...

根本是共犯結構....
JOB HO
你哪裡看到我說政府會被監造、營造商與取予求,業主是付錢的大爺耶!工程付款一切按照進度執行,沒事不會100億變500億的。
JOB HO
aqazwsxz 業主在審查付款時,如果認真,那算是替政府看好錢袋子,如果過度刁難,監造、營盛營建商就要想說是不是需要給這位業主代表一點好處了,畢竟營造商不是每個手骨都很粗的
我的朋友有幹了一輩子的公務員、也有專門承包公家工程標案的,要不要聽聽他們的說法?

剛看到,有人來打臉了,樓主和樓上的,你們可要撐住阿 :
律師嗆新竹棒球場「未驗收」免送檢調 土木人3點狠打臉

林智群在臉書表示,竹市府工務局說球場還沒驗收完畢,驗收不過就是民事違約,若驗收完畢很離譜卻還通過,才有刑事問題;更酸高虹安「檢察官要處理的是a助理費這種事情啦」。

一名具土木背景的鄉民在PTT八卦版PO文打臉,「我說真的,他應該要多去了解一下工程再來」。原PO表示,一般情況下,公共工程對單項工程施工時都會設立一個檢驗停留點,材料進場前後也都會查驗。

他指出,取土前,營造廠、監造、專案管理等相關單位會去土方資源場或特定取土區勘查取樣,確保符合契約要求,還會派車跟著運送車,避免送審A卻拿B土用的情況。施工時,各單位還會再次檢查土方沒問題,並且每天檢查,換句話說,相關項目並非等驗收才檢查,施工中早就會檢查。

原PO認為,現在問題點可歸納為3個:

1.當初決定使用這些土方時,程序是否有問題?這關係著可能從一開始選用的土方就不合規定,卻能審查通過。

2.取土時確定是從審查通過的取土區取的?是否有紀錄?這點就是要防止前面所說送審A卻拿B土用的狀況

3.回填時的檢查抽驗是否確實?有時做到一半發現土有問題,就該立刻停工,而非繼續回填。

原PO表示,林智群根本不知道公共工程SOP,隨便找個有經驗的土木人應該都知道這些事,建議多了解再來分析。

事實上,新竹棒球場風波延燒至今,其他營造公司曾表示,無論是公共工程或大樓興建,施工前都有圖說標記施工規範,相關內容會清楚註明工區使用工法。基地向下開挖時,也會事先調查、標註土壤分類,有岩塊、礫石、碎石、砂土等都是正常現象,但棒球場卻挖出廢石塊、紅磚,甚至廢棄電線,這些屬於營建廢棄物,且都在土壤淺層被發現,照理說不該被回填。

更別說,堅堅都自爆了
小堅堅自曝這球場都是他親自監工的
監工確認地基要埋廢土.電線.磚頭 ?
所以, 光一個利用職權貪瀆和違反廢棄物處理法,就可以把他列入涉嫌人或關係人。
如果下面埋了有害化學物質、醫療廢棄物,甚至是爐渣、放射性廢料,可能導致罹癌的東西,那還有預謀殺人的刑事罪。
檢調還不約談,難道要等他先去爬山3天 ?
RR5 wrote:
支持查弊但目前就是藍...(恕刪)


不能定林智堅的罪

但能讓老百姓記得民進黨幹過啥鳥事

不好嗎?

說明白點,能定罪反而是停損…呵
查超跑堅金流,有沒有錢流進口袋,還是政治獻金剛好是這些廠商對價關係。
rickchiu wrote:
政府人員就算不收錢...就沒事?
除非受賄被抓到...收賄沒被抓到,也反正最多是失職不察?


公務人員還有一條 :  刑法131條圖利他人罪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不是沒收錢就會沒事,放水也會有事,現在就看檢調要不要深入調查,或找出汙點證人
我不知道發文者的邏輯到底什麼??

台南維冠金龍大樓的案例不知道嗎?還是忘了?

等發生事故再來追究責任嗎?

新竹棒球場還沒驗收完成就開始比賽,到底是為什麼?

誰下的令要讓球場開幕正式比賽的?難道不可以追究嗎?

樓主到底在護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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