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小賢子 wrote:我個人的看法是一個行政院秘書長的函竟然能凌駕法律、憲法,很不可思議! 這倒是這個函本身可能就違法的地方秘書長本身不是行政院這個機關的代表人依據行政院組織法行政院置秘書長一人,特任,綜合處理本院幕僚事務基本上是不具決策權限的幕僚單位對於法務部他是沒有直接的指揮權限的一個幕僚單位還真不知道哪來的權限可以代院長正式發函廢止法務部的函釋感覺就是大仁哥又想躲著不背責任了
Panchrotal wrote:美國說PRC是中國區唯一合法政府所以只有一個國家另一個是地方政權傻傻以為管不到=不同國?地球上很多地方政權都沒被列為兩個國家 所以你的國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吧? 對你來說中華民國不是個國家,只是個地方政權你已經先入籍中華人民共和國了嗎? 還是你是大陸人?
bulldog2005 wrote:講到這個,要多嘴一下。每次要跟這些人認真一點,讓他們舉出證據...他們就毫不猶豫的逃了。這裏到底是論壇還是廣告集中營啊? 今天湊巧看見鄉民這樣說的分享與你。他們不是傻或笨,他們是壞。
bulldog2005 wrote:很直接的回答你:1. 我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護照或是國籍(不過的確有臺胞證以及港澳臺同胞居留證)。2. 我的國籍就是中華民國,但我的確不止擁有這一本。3. 我認爲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4. 而中華民國并不是“在台灣”,而是“包括台灣”。關於我的立場,在這裏已經説了很多次了。不過我不介意重複。因爲我一直認爲雖然現在的中華民國政府烏烟瘴氣,但我還是爲了這個國家而自豪。 這個回答不錯 , 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是個中華民國派不是那種舔共派,舔共派都不會回答這個問題,他們內心是可以消滅中華民國,接受中共統治的。
CommonwealthB wrote:國共內戰早就結束啦!...(恕刪) 看不懂,這是要為5億高中命案中,死者的老媽 200萬問題的解法嗎?那我很好奇 ,公布後 死者的老媽 可以獲得多少錢?選項A:0元 B:還是200萬 c:台灣法50% 2.5億 D:上繳國庫
銀河王 wrote:所以你的國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吧? 對你來說中華民國不是個國家,只是個地方政權你已經先入籍中華人民共和國了嗎? 還是你是大陸人? 我只是常和外國人來往不管是美國的FedEx UPS還是德國的DHL或是荷蘭的TNT都會將台灣加上Province of China不高興被強加台灣省可以不要用那就自絕於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