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頸案受害家屬聲明「反廢死」, 廢死聯盟回擊:死刑違反人性尊嚴

如果殺人焚屍或分屍,有沒有違反人性尊嚴?

怎麼沒人去回廢死聯盟這一句話。

還是用咳咳咳來迴避一切。或者是推給馬英九的兩公約。

都遵守兩公約了,那為何不去遵守中華民國法律賦予的死刑權力

兩公約大於中華民國法律,我快笑死了
sicomtw wrote:
如果殺人焚屍或分屍,有沒有違反人性尊嚴?

沒有喔~

死人是沒有人權的,當然更沒有啥人性尊嚴可說

人權、尊嚴啥的,只針對活人有效,既然已經死了,即使是被殘酷殺害的,就都不用再說啥人權人性了

這就是廢死的核心精神~一個人不管再禽獸、再怎麼禽獸不如,只要他還活著,就必須給予毫無限制的人性尊嚴唷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gufan
以色列屠殺巴勒斯坦人,也沒聽廢死去抗議以色列違反生命尊嚴啊,難道壞人殺人就沒事嗎?
張政之
gufan 關達那摩監獄虐囚也沒看到廢死團體關心[沒有不敬的意思]
殺人犯要什麼人性尊嚴
改成死鴨子嘴硬聯盟好了

罰單算不算違反人性尊嚴
坐牢算不算違反人性尊嚴
犯人上手銬算不算違反人性尊嚴

什麼是人性尊嚴?
廢死聯盟憑什麼要受害人、家屬怎麼處置?
少數人霸凌多數人,尤其這些人跟政客聯手。
oggyoggy wrote:
死刑構成《公政公約》第7條所謂「殘忍和不人道之處遇」。


一個好孩子被殘忍的捅、切十幾刀殺掉

這就不殘忍 ?

這就合人道 ?

行阿, 讓你們的孩子、 你們的父母、 你們的祖父母去受這種罪吧

不是自己受害就站著說話不腰疼。

看那刀割你孩子脖子上,
等那刀捅你父母胸口,

看你還能在台上義正嚴辭不 ?
先不管廢死,依現行法令,割頸案的兇手就是不會被判死刑,

受害者家屬反廢死大概弄錯方向,他們應該主張把死刑下調年齡。
都已經明確現抓的殺人或重大惡極的"現行犯"還講人權?腦袋裝屎嗎?
手上有槍 , 不一定是為了戰爭時對抗敵人 , 坦白說 .... 也許是為了鎮壓叛亂 !
張政之
結果王捌仟還把參加會議詳細過程PO在自己臉書這不算洩密?還有綠委110年度凍結潛艦國造第二階段[沒有不敬的意思]
賴清德躲避廢死議題

太棒了,難得支持廢死聯盟
我沒聽到啊,再喊大聲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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