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補助款放自己口袋合法但吃像難看

sonadora wrote:
民眾黨設立白紙黑字的...(恕刪)


對嘛!

覺得現有辦法的規定不夠清楚、不夠完善,或是沒有罰則、限制條件

修法呀!

我不反對透過修法完善化

也不反對改用其他方法解決「保護弱勢合法政黨的參政權力」

提出來討論看看呀!

不要嘴巴上厭惡現有模式,卻又提不出更好的解決方法去達成你要的目標



順便提一下萊克多巴胺的案例

民進黨、蔡英文當初鐵了心要睜眼說瞎話的愚弄人民

而台灣有投票權的公民中又有817萬「不在乎被蔡英文政權欺騙」,而繼續讓蔡英文執政

事後找了一堆理由說啥....不想投給韓國瑜...

這都是屁話

因為,蔡英文當初的作為是「進行式」,而韓國瑜沒當選前指控韓國瑜做的會多爛,都是「假設」

這些過程,只代表人民的素質問題
1. 不問是非對錯,盲從當時刻意營造的主流民意

2. 選舉過後又不敢、不想承擔自己所託非人的結果 - 不敢承認自己所託非人,卻找韓國瑜很爛作為給自己下台階的藉口

嘴硬不認錯,或許也是造成我們如今社會中政客可以不斷欺騙選民的原因?


另外
「要比道德,我上面都說到關鍵字了,這幾年,要比捐多少,哪個檯面上的政客可以跟郭台銘比?
500萬劑BNT一劑30鎂,45億新台幣應該是跑不掉,馬英九捐多少?陳水扁、蔡英文捐多少?」

這是你的盲點

捐款金額作為道德標準?

你怎麼忽略了鴻海在崛起的過程中,政府、社會、員工提供了多少資源?

郭台銘的捐款是來自於個人的成就收入? 還是鴻海股東、員工的勞動結果?

郭台銘捐款、捐疫苗這不叫道德

這只是單純的回饋社會

不要把贖罪券的觀念跟道德行為扯在一起
JasonQ wrote:
選舉補助款的設立基礎,是透過國家力量去成就政黨政治、民主選舉制度

因為選舉需要費用去因應人力、活動、場地、文宣、廣告、設備....

透過選舉補助款的協助,才能避免「號稱民主選舉卻只有財閥或是財閥的支持者能夠成為候選人」的弊端

依照得票數的規定,更是讓「受到多數公民青睞的候選人可以有穩定從政的機會」


不能因為有人濫用制度的瑕疵,就把這個制度廢棄

要檢討處理的是挖洞的老鼠,不是幫你遮風擋雨的圍牆
正解
一個幫貪汙扁開罪的人,跟明進詐騙雙標黨一樣的爛
JasonQ wrote:
對嘛!覺得現有辦法的...(恕刪)


所以我才說只拿著各說各話的道德做評斷根本是胡鬧
提到捐款金額比不過人就會開始拉扯各式各樣的條件
鴻海有用到社會資源有回饋社會的必要,啊政黨是都沒有用到社會資源膩?民進黨可以被扶植起來國家是都沒幫忙?然後買疫苗送國家施打是鴻海郭台銘的社會責任膩?

這不是以前那種黨跟國分不開的時代,陳以信那種論述方式就是「你看我國民黨的候選人多棒,都會回捐給黨,我們也會好好作帳,我們很有品格,請把票給我們黨」
麻煩一下,我們是苦主,只能吐錢的納稅人,對黨有功不代表我死老百姓會有感,因為你們那個黨不等於我們這個國,自己黨有吃到的當然老王賣瓜自賣自誇,民進黨不也一樣嗎?我是幹嘛要為了政黨總統候選人回捐補助款給你們黨而拍手叫好?真的有受益的又不是所有國民,反而疫苗施打不分黨派族群咧,這才叫功在國家跟國民好嗎
今天如果國民黨是執政黨,這種發言就叫保皇黨,跟我現在一直追著罵的綠色生物基本沒什麼差,要比政績拿訂了萊牛法規換免簽我還比較有感能同意,拿國家的補助款還要老百姓來歌功頌德是哪招?
這就叫道德勒索…

繳了一堆稅看一堆搞政治的耍把戲搬錢還要我們感恩戴德稱讚政客很有格調,知道那有多…X...嗎?

再來提到民眾黨,現在連民眾黨自己內部都在窩裡反,啊哩咧你們黨自己訂定的規範我Google都Google得到,你黨員不知道你黨的規範這樣定?啊是在繳黨費繳心酸的?
我自己光拿自己的生活經驗參與社區區權人會議都知道有一種人就是平常不關心不出席不開會,等到有問題了再來鬼叫我不知道、沒人告知、我沒授權…這種人連自己相關的事都不關心,有本事搞什麼政治…

民眾黨自己的規定就在那邊,黨員覺得權益受損,麻煩自己先修黨的規範,自己黨的規範就出大包了,活該你們以前不關心

其他黨的要嘴,就從國家法規改起來,拿著自己的道德標準嘴其他黨的家務事,並沒有比較高尚…因為在那個道德規範下,真正受益的只有你們黨…

在很多老百姓看起來,不管哪個黨的其實都是一樣在搬錢…搬老百姓的錢,過去法規就這樣訂,沒有干涉政黨如何處理補助款,那我就這樣摸摸鼻子算了,現在要吵,就把規矩訂明白講清楚,不是民眾黨把黨主席的財產充公到黨的經費就表示國民黨或民進黨就好棒棒,OX的都黨都拿走了我又拿不到…根本烏龜笑王八…

這就是為什麼我至今沒捐過任何錢給政治人物或政黨的原因,每個都比我有錢是在要我捐什麼捐
選舉補助款放口袋不違法,那也是藍綠不想讓它違法啊,
怎麼該被指責的人反而指責遵守遊戲規則的人,太有恥了。
sonadora wrote:
所以我才說只拿著各說...(恕刪)


基本上,我大概能理解你的想法,也我的態度也跟你差不多,但是....

「你看我國民黨的候選人多棒,都會回捐給黨,我們也會好好作帳,我們很有品格,請把票給我們黨」

並不是這樣

而是,在這些政治人物中(總統參選人),守規矩的就兩個。守規矩只是基本要求罷了

蔡英文、賴清德在運用補助款上的曲解規定而利己,將費用轉移到基金會,所以受到輿論撻伐,時時有人盯著會計簽核。

柯文哲卻更嚴重,把補助款轉為私人財產,不只曲解規定鑽漏洞,還讓人沒辦法監督。

如此,並不是說國民黨的馬英九、侯友宜的行為就可以變成評論國民黨的基礎,而是...
「目前的國民黨確實了解是非對錯」

或者是說
「國民黨至少推出了了解規定、願意遵守規定」的候選人

民眾黨、柯文哲呢?
從創立之初到最近發生引人議論的事件,在在都證明了民眾黨是柯文哲一人至上的政黨

這不是只有柯文哲的問題,而是當民眾黨通過補助款分配規則當下到底在想啥!?

明明知道綠營爛,卻還跟著學....

超越藍綠,如今看來就是笑話
JasonQ wrote:
基本上,我大概能理解...(恕刪)


柯文哲個性和馬英九一樣,合法的好處不會放過所以特別費沒用完就放自己口袋。
但違法的是不會做。
所以京華城案沒意外就是利益交換。
柯文哲幫威京集團換來外省派和軍系對他支持。只要沒直接收錢就合法。
馬英九特別費用於私人支出被咬之後,國民黨立刻修法通過特別費除罪化,
藍綠各為馬英九陳水扁修法除罪的高道德標準,是有哪一個黨比得上。
clean1118 wrote:
馬英九特別費用於私人...(恕刪)


有前車之鑑,還重蹈覆轍?

你說,是前面犯錯的人爛? 還是後面再犯的人蠢?
clean1118
是在講藍綠立法律人,修法為己的標準,柯文哲及黨的品德已經接近完美,選民閉著眼睛支持都沒有問題。
拿公款買房,應該要掛在政黨名下吧 ,怎麼會掛在個人名下?滿好奇柯的
理由是什麼。

補助款來自選票,而柯的選票,是所有團隊一起努力贏來的,不是他一個
人的功勞。怎麼用補助款買的辦公室 卻只掛在他名下?
合法~~就不需要再嘴
吃相難看????
有比風電、光電、前瞻、數發、疫苗、雞蛋......等等吃相難看嗎???
說甚麼鬼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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