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國小師報警被學生球棒打 制服警入校帶走學童偵訊惹議

tteffuB 特肥吧 wrote:
誰違法?犯了...(恕刪)


違法的是員警以及校方
coolnewbie wrote:
教師報警,不原諒,成...(恕刪)


黨的側翼來了,

只是警察居然還沒出來,

只是家長現在才說是生輔組長報警的,

結果被罵一整晚的那位沒報警,

盧會不會懲處錯人?



鐵牛CEO wrote:
神奇天鵝 w...(恕刪)


老師可以報警,但是不代表報警的一方就是對的,因為從報導中可以看到,老師當初也對學生進行壓制。

如果你有跟人互毆上法院的經驗,就會知道就算被動回擊、自保,都必須拿出「不得不反擊」的證明。更不用說這種老師一面倒壓制學生的狀況,不見得是老師100%正確

但是員警不能在沒有監護人陪同下將學生自學校帶走

同樣的,學校沒有授權讓學生被員警帶走
d2jtang
看 這裡的1450回文,如何 有理論述 也不會裡!感覺 又有人在操作。盧反應 可 操作1.讓警察進入校園,還是國小!沒想到盧 站在法理跟保護這邊。2.另一種說法-盧挺打人,老師無尊嚴。想想可怕!可憐!
hittaku0413
家長可以提告老師壓制傷害,這是他的權利。老師提告是老師之權。被攻擊,本就有自衛權,但不可過當。老師壓制完,學生未繼續攻擊,就不得有後續行為。
我是蠻贊成校園暴力就報警處理, 可以省下很多不必要資源浪費,
同時也能讓學生提早有法治的觀念,,
kantinger wrote:
yanyu_...(恕刪)


報警是當事人的權力

但是不代表警察有權力把學生從校園帶走

尤其是沒有在監護人陪同下或是經過監護人同意下,擅自將學生帶走

錯的是員警以及校方

校方第一時間讓員警入校就錯了
always CoCa Cola wrote:
我是蠻贊成校...(恕刪)


校園暴力與民主抗爭,很難用一句話分辨

之所以維護校園的獨立性,並要求警方不得入校拘提學生,有制定相關規定的原因

不代表當事人的不能報警維護自己的權益

但是校方不應該讓警方在沒有搜索票或是法院授權下入校逮捕學生

而警方也不能在沒有監護人陪同或是至少取得監護人同意下將學生帶走

就算要利用員警來威嚇或是懲戒學生,也不能將學生帶離校園
always CoCa Cola
讓法院去判就好了,
JasonQ
always CoCa Cola 判出來一定是員警和校方要承擔法律責任,因為相關法律規定早就限制警方入校逮捕學生的程序
管你拿什麼打老師
拿空氣也一樣,就是攻擊行為
這學生的家長也不知道怎麼教的

支持警察帶走偵訊
casio9930 wrote:
看了幾篇回文...(恕刪)
如果這種事情處理不好,要學務主任訓導主任做什麼,今天學生不對,隔天跟老師道歉,老師堅持報案,這他的權利,不過他造成學生受傷,家長要去驗傷一下,準備後續的司法程序
是啊,可是這樣還要學務主任的存在嗎?不過我聽到老師被樂樂棒球打說要提告,嗯呵
always CoCa Cola wrote:
我是蠻贊成校...(恕刪)
這事會不會讓學生以為「拿樂樂球棒隨意打人,只要道歉就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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