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牛CEO wrote:神奇天鵝 w...(恕刪) 老師可以報警,但是不代表報警的一方就是對的,因為從報導中可以看到,老師當初也對學生進行壓制。如果你有跟人互毆上法院的經驗,就會知道就算被動回擊、自保,都必須拿出「不得不反擊」的證明。更不用說這種老師一面倒壓制學生的狀況,不見得是老師100%正確但是員警不能在沒有監護人陪同下將學生自學校帶走同樣的,學校沒有授權讓學生被員警帶走
kantinger wrote:yanyu_...(恕刪) 報警是當事人的權力但是不代表警察有權力把學生從校園帶走尤其是沒有在監護人陪同下或是經過監護人同意下,擅自將學生帶走錯的是員警以及校方校方第一時間讓員警入校就錯了
always CoCa Cola wrote:我是蠻贊成校...(恕刪) 校園暴力與民主抗爭,很難用一句話分辨之所以維護校園的獨立性,並要求警方不得入校拘提學生,有制定相關規定的原因不代表當事人的不能報警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校方不應該讓警方在沒有搜索票或是法院授權下入校逮捕學生而警方也不能在沒有監護人陪同或是至少取得監護人同意下將學生帶走就算要利用員警來威嚇或是懲戒學生,也不能將學生帶離校園
casio9930 wrote:看了幾篇回文...(恕刪) 如果這種事情處理不好,要學務主任訓導主任做什麼,今天學生不對,隔天跟老師道歉,老師堅持報案,這他的權利,不過他造成學生受傷,家長要去驗傷一下,準備後續的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