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onpone wrote:
講的很清楚呀!只是T(恕刪)
基本上 就這個三篇國內論文的事件
我是後者
我並不認為蔡總統有學術倫理問題
邏輯如下:
1. 那三篇存在一般論文不會出現的錯誤
包含 歷史事件的混淆, GATT 的法理定位 跟 對於壟斷/關貿懲罰 的特殊見解
如果沒有 夠大咖的指導教授做出這樣的判斷與定義
這樣的論文很難公之於眾
而那個時間點 蔡總統所宣稱的指導者: Elliot 並沒有那麼高的學術地位
能夠對GATT 法理定位 跟 一些廣義的貿易法則 做出特殊的解釋與定義
2. 那三篇 蔡總統使用的是 LSE 博士
但是 引用自己尚未完成的論文,如果有經過指導教授/口試委員同意
就不可能會使用 "博士"而是該使用"博士候選人" 或者是"博士生"
顯然 刊文者 並沒有考量 指導教授的 與口試委員的學術地位
會這樣講,是那個時代 或許拿自己論文部分出來當短篇期刊論文的有之
但是 絕無拿自己論文當短篇期刊之時,卻不去詢問自己指導教授意見
而詢問之後,卻又以"博士"刊登這樣的論文....
這樣的動作不論時代,都是極為不尊重自己老師的作法
3. 將論文部分當期刊論文
往往是為了爭取學術/專利的時效性
將自己的創見,能夠在他人之前發表
但是 顯然這不是蔡總統的意圖(從論文內容來說,對於解決方法並無特殊創見)
而從事後來看,學位論文發表後,卻以期刊論文當作升等的資料
而非繳交學位論文
照理說 學位論文才是完整的論文,而期刊只是其中之一
不可能捨全 而取其部分當作升等資料
因為審核委員,看到部分內容,必然會有很多疑問
與其讓人發問,不如主動去澄清問題,這是一般升等的做法
會採用部分論文這樣的做法,除非是對於自己全篇論文沒有信心
只對其中部分有把握....
當然,這是一般博士生的作法
或許 真的因為時代不同....作法已經有太大的差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