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專責機關回論文門:揭露口委名單會造成蔡英文「傷害與痛苦」

dgame wrote:
根據教育部高教司講法(恕刪)


我老粗只有大學畢業,沒有寫過論文

但是就以邏輯來看

t先生舉出13項非常態的特例發生在小英身上

若每樣階為 1/100 的話,為 1/兆,比全球人少還多了13 倍
太利害了!T大一人戰多人!
到底護航"論文門事件"可能會有多少好處!
為何願意這樣沒有下限的出賣自己!
T大這號人物是誰呢!
我頂一下!
2019年10月8日LSE發布聲明後
隨即蔡英文臉書登出



但是對照LSE原文"The Senate House Library records confirm that a copy was received and sent by them to the Institute of Advanced Legal Studies (IALS). "
https://www.taiwannews.com.tw/ch/news/3792833

事實上 1984年SHL和IALS都沒收到論文, 可見LSE原文聲明裡指的是SHL在2011年收過一本蔡英文論文

由此看得出來蔡英文說"當初也有繳交博士論文到圖書館"一語
有意混淆兩個地方 (也可懷疑LSE與蔡英文已喬好, 使用模糊語句 )

1. 論文不是由學生繳交給圖書館,而是由高階學位辦公室轉交

2. LSE聲明中記錄指的是2011年有人送一份論文的" a third copy " 到SHL
而蔡英文使用"當初" 去製造是1984年的錯覺

參見turtlins發文< 倫敦大學圖書館掉論文不是什麼奇事 >
一段有關SHL和IALS在2011年的回信:

".......詢問者問SHL,SHL的答覆是:

「根據我們的卡片目錄,似乎SHL當時不曾從校外口試委員那兒收到這份論文的這些原始複本。後來的紀錄指出,2011年有第三份複本送到SHL,然後這份複本被送去IALS。然而,看起來在那之後,IALS已經確認他們未再保有這份複本。」

詢問者問IALS,IALS的答覆是:

「我們已經被問這份論文很多次了,但我們的館藏現在沒有複本,也沒有紀錄顯示我們曾收到這份送給我們的複本。」

這兩封信有幾個重點:
1. 當年的論文是由校外口試委員送交給SHL,不是由學生送交。
2. SHL的紀錄卡顯示口試委員沒有把論文交給SHL。
3. 紀錄顯示,2011年,SHL收到第三份論文複本,而且這份複本被送去IALS。
4. IALS聲稱沒有收到這第三份複本。"
....................

為什麼蔡英文那麼在意1984年她有繳交論文
明知事實卻不惜使用混淆手法去製造1984年她有繳交論文的假象
從心理學可以反推: 她1984年其實是沒繳交論文
而總統府展示的種種證明文件裡 , 也唯獨缺少1984年繳交論文的紀錄文件
如果當年LSE的學位頒授程序是
通過口試後, 學位和論文題目就先通知高階學位辦公室
論文則由學生依照口委意見修正完成後 , 再送至高階學位辦公室
(由此就可以解釋為何IALS論文索引有登錄蔡英文的學位 , 論文題目)

那麼....... 會不會論文門拼圖的其中一塊是:

通過口試後, 蔡英文沒有繳交最後修正完的定稿博士論文?
livebookart wrote:
通過口試後, 學位和論文題目就先通知高階學位辦公室
論文則由學生依照口委意見修正完成後 , 再送至高階學位辦公室
(由此就可以解釋為何IALS論文索引有登錄蔡英文的學位 , 論文題目)

那麼....... 會不會論文門拼圖的其中一塊是:

通過口試後, 蔡英文沒有繳交最後修正完的定稿博士論文?


推論的很好…但是如果有通過口試,我相信就不會有WD…

所以一般言…要參與博士資格考時,就必須繳交論文題目至高階學位辦公室…

我之前寫碩士論文要proposal時…也是這樣…要先送題目及前三章(通常是第一章、緒論、第二章、文獻、第三章、研究方法),講完前三章,大概教授可以評斷你的論文想法是否可行…如果不可行就退回修改,再訂另一次的時間,再進行一次…然後通過後,才可以寫論文。(這部份由系辦認證完成),待完成論文後,經論文口試通過才可以,送繳論文,通常論文修訂完,自行要送精裝本時,都會算要送幾本,因為裝訂精裝本,價格不便宜,所以要先算好,依畢業規定校本圖書館要一本,國家圖書館由學校轉送也要一本,另外該學系會留存一本,供後面學弟妹參考跟隨學術腳步,另外指導老師那邊最好也送一本以示尊重,自己留存一本(留念),而精裝本中,圖書館都有規定要按既定格式審核(各校規範不一),臺灣則是有授權給學校的授權書,口試委員審定書,當然還有致謝頁,加浮水印,及繳交時圖書館時,還要有快刀系統證明頁(比對是否有無抄襲)。所以以我為例,就印了5本…怎麼可能5本通通不見。

另外,學校畢業是要跑畢業流程的,沒有跑完畢業流程,是領不到畢業證書的,沒有辦離校手續,LSE真是好呀…竟有那種把畢業證書跨海寄到蔡同學手裡的情事,我很難想像,聽說海外留學回國,其證書不是還要經外館認證嗎???(這方便我不予置評,因為我沒有海外留學過)

所以我的推論是…蔡同學的草稿…就是proposal,他論文中也有寫到就是proposal
論文的第10頁…因為他沒有標好頁碼,所以就只好自己算…

後來沒有過,只好WD了…所以紀錄表上有授予學位的註定(肯定有問題)

最終…就事實呈現而言…這一本絕非博士之論文,講實在話水準不符,不要說LSE法學院了,連臺灣的應該也不會讓他過,如果說是proposal滿符合的,而且也沒改好…唉,要假造也至少弄像樣點…這水準…不予置評了。

所以不是口試通過,而是資格考沒通過,因此根本沒有指導教授、口試委員等人…你要叫蔡同學怎麼找出來呢??而proposal與他一同在博士資格考試proposal的,或者就有Mr. Michael J. Elliott …以上就是我個人推論了。至於是不是我也不知道。

最終…不見1984年原稿論文,也是此案最讓人無法直接信服,蔡同學有博士學位的致命傷了。
turtlins wrote:
那何不你自己直接寫一封電郵去問,
用你認為最正確的問法去問,
看看對方會回答什麼,
順便也可以自己親自證實一下電郵回覆到底可不可信啊。
換我來檢視一下你的問法正不正確、對方的回覆到底有沒有證明了什麼啊。
套句你的話,事情很簡單,你就是不敢嘛。(恕刪)


就知道你會這樣說。

但是問題是:

我覺得學校的申請單很好,電郵回覆內容也沒錯啊(也就是官樣文章,等於什麼也沒說),要我問什麼?

是你對學校申請單的內容有意見,假設條件又是你定的,你跟學校交涉的過程像擠牙膏一樣,一點一點透露,只有你清楚全部過程。最重要的是,是你問題沒問到核心,要求你完善一下,這沒錯吧?

放心,寫英文電郵對我應該不是個大問題,等你補充好了後,證明是學校自我矛盾,我一定寫信去糾正學校申請單內容有誤。


怕你忘記重點,再貼一下。

這事情其實很簡單。

我以前說過,重點是你郵件中 apply (申請)這個字。

你先"假設"了一個情況之後,問 LSE 可不可以提出"申請",而不是問申請後會不會通過。

他們針對你"假設"的情況回答說: "你可能有機會可以提出申請"。

提出申請的權力在申請者,會不會通過在學校,可以提出申請並不表示會通過,你有問跟沒問一樣。

你除了證明申請者可以提出申請這個大家都知道的事之外,你沒有證明任何東西。


這樣好了,我們來直球對決。

你再追加一封信,把你所有的大道理跟學校說,問學校會不會不理會申請單上"一人一生只能申請一次"的文字而告訴你它們會通過你的申請。

他說會的話,請你把學校的回應和聯絡人私訊給我,我好寫信去確認,順便請學校修改申請單上的文字。

確認成功後,我再回來這裡公開說你是對的。



turtlins wrote:
「會不會通過在學校」,
學校可能「會」通過,也可能「不會」通過,
這不就證明了學校有可能「會」補發第二次嗎?


這是強辯啦,沒意思。

任何事都可以說是有可能,蔡小姐的論文也有可能是真的。

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你連人家申請書收不收都沒法證明,急著下什麼結論?


turtlins wrote:
至於你要不要複製貼上,那是你的自由,無須特別聲明給我看。
就算你再次如你之前好幾次聲稱「最後一次回你」卻又一回再回三回,
我也不會有任何意見啊。


你說的話可供質疑的地方很多,我打字慢,沒法全回,也有點浪費時間。

說實話,我自認寫的東西也沒不禮貌,也沒扣帽子,有錯還會認錯。

但你回文的口氣真不怎麼樣,邏輯有些時候我認為也怪怪的。

所以就忍不住回文了。。。。。我也不想啊。

(不過你要是不理我,我短時間也不會回你了,這樣如何?你好我好大家好。)
hotonpone wrote:
就事實呈現而言…這一本絕非博士之論文,講實在話水準不符,不要說LSE法學院了,連臺灣的應該也不會讓他過,如果說是proposal滿符合的,而且也沒改好…唉,要假造也至少弄像樣點…這水準…不予置評了。

這也是看過 央圖論文的人(我只看了幾個chapter)
最大的問題...
只要邊看邊google,就會發現他給的幾個歷史事件
還有關於GATT 的相關法理定義
都與google 到的相差甚遠

除非當時的相關論述 跟現在有顯著差異

甚至於 他在政大哪幾篇
翻譯都有問題
讓人質疑這樣的文章,為啥政大會完全沒審核而入期刊
難道真的如當時的背景
GATT相關研究的人太少了?!

-----
也難怪 蔡總統的論文site 的人甚少
T大消失了…該不會被版管盯上…禁言了???

不然依他的個性…應該會又貼長篇貼文凹下去才對呀!

人還真奇怪,他在時發言好笑又好氣…

人不在…還覺得無趣…人呀…唉
hotonpone wrote:
推論的很好…但是如果有通過口試,我相信就不會有WD…(恕刪)

其實從815樓turtlins提供的1981年2月到1984年2月
IALS歷年論文索引已證明沒有退學的問題

1984年2月索引 期刊即已登載PhD,題目是 Unfair trade practices and safeguard actions
再參考總統府資料顯示遠在1983年 1月19日就已正式核準論文題目


由此也可證明1985年那本索引特刊的資料來源至少在1984年2月前(甚至在1983年)就已取得
絕非是等到頒授學位之後才登錄進去
這樣的話, 即使1985年那本索引特刊有登錄蔡英文的學位, 論文題目
蔡英文 "口試沒通過" 或是
"通過口試, 沒繳交博士正式論文 "都有可能

所以在相信口試通過通知書為真的前提下
通過口試, 沒繳交博士正式論文
也許是蔡英文想要掩飾的真相

接下來的論文門版本, 還可延伸到本棟樓的主題:
揭露口委名單(意見書)會造成蔡英文「傷害與痛苦」
還記得之前蔡英文曾說想燒掉論文
再加上1.5個博士的吹噓
我覺得有可能是口試委員對蔡英文論文不滿意
意見書上加註各種不滿意的意見 (揭露口委名單(意見書)會造成蔡英文「傷害與痛苦」)
口頭上其實是說只想給她0.5個博士 (不是1.5)
最後勉強接受論文通過
但是要他大量更改內容,才能算是合格博士論文
蔡英文之後再怎麼努力都未如期完成口委的要求 (讓她想燒了論文)
也無法繳交正式論文給高階學位辦公室
直到2011年面臨2012總統大選
才開始彌補當年的缺憾
之後面對論文遺失質疑才有種種不合常理的作為
livebookart wrote:
其實從815樓turtlins...

所以在相信口試通過通知書為真的前提下
通過口試, 沒繳交博士正式論文
也許是蔡英文想要掩飾的真相(恕刪)

您的講法或有可能為真
那就符合我的猜想中
學術論文可能有另一本(錯誤修改完成之後的那本)
而非錯誤百出,又當作翻譯 刊登國內期刊的那本(即央圖那本)

這樣也確實符合為啥當年蔡總統論文
並沒有被收藏進LSE 圖書館中
而且也解釋了為何蔡總統印象中 的論文
有那麼多"可能的"命名
即修改後 連名字也需要一併修改
所以提出了幾個可能的論文命名
不然 一個碩博士對於論文或有記憶不清的可能
但是名字出現那麼大的差異 倒是很少見
ac12acx wrote:
期刊預支博士頭銜,學術上是嚴重的逾矩行為,


這個問題很久以前就討論過了。

我沒有證據可以確認政大法學上的學位頭銜是誰決定的,

所以,以下是我個人基於經驗,以及比較蔡英文在台大與政大兩種期刊上的學位頭銜變化,所做的推測:

第一,刊登時間決定權在期刊編輯,不在蔡英文。

學術期刊收稿時間比出刊時間要早很多,像政大法學這種一年兩期的期刊,有時甚至一年前就開始。

1983年6月政大法學刊登蔡英文的文章,很可能是蔡英文在論文最後階段時同步中譯部分內容交給編輯,

至於什麼時候會刊登,這恐怕不是由蔡英文決定,而是編輯依哪一期有空檔,

或許83年的學刊開了天窗,編輯決定拿蔡英文這篇只是快要拿到學位的博士論文來幫忙填滿版面墊檔。

另外可以想見,蔡英文應該是向編輯預告自己的口試時間,甚至自信滿滿地說應該會過,

她大概也強調自己的研究領域是國際經濟法,可能還誇口自己不是一般法學博士,是橫跨法學和經濟、國際貿易,編輯大概就根據這些資訊決定蔡英文的頭銜。

第二,我之所以認為作者頭銜很可能是由編輯做最後決定,還有底下這個理由。

這是林環牆臉書上的圖表:



如果期刊上的頭銜是由作者全權決定,那為什麼政大法學的頭銜(國際經濟法博士)和台大法學(法學博士)的頭銜會不同呢?

甚至同樣是政大法學,27、28期是國際經濟法博士,31期是法學博士,32、33、34期又改回國際經濟法博士,41期的頭銜又變成法學博士。

如果依疑英派的說法,沒有國際經濟法博士這種頭銜(雖然事實可以證明確實有這種學位頭銜),是蔡英文自己吹噓,那既然蔡英文覺得這種頭銜比較拉風,又何必要改呢?

學位頭銜這樣變來變去,比較合理的可能解釋就是:學位頭銜由當期編輯根據各自取得的資料來源決定。

除了以上的個人推測之外,另外一個辦法就是去檢視那個年代各學刊上的學位論文作者頭銜是不是也有類似的情形,或是大家都規規矩矩地冠上博士生、博士候選人頭銜。

不過,就我的印象,提前冠上頭銜的情形,在以前的學界其實還滿常聽到。

我另外舉一個例子,雖然不是學術期刊上,不過也可以當作參照。

這是1983年10月20日聯合報刊登蔡英文的文章,署名倫敦政經學院國際經濟法博士:



這是1980年7月23日聯合報刊登馬英九的文章,署名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



這是馬英九自述求學經過,1980年秋天口試通過、1981年初獲頒學位:



蔡英文1983年10月16日口試通過,10月20日刊登文章署名博士,因為84年3月才正式獲頒學位,被罵是預支學位;

馬英九1980年7月23日刊登文章署名博士,其實他要到1980年秋天才口試通過、1981年初獲頒學位,那不就更該罵他預支學位?

我不這麼想,因為那是報社編輯掛上去的頭銜,當年這種情形並不少見。

ac12acx wrote:
而且從蔡總統所發表的期刊論文,全部忽略指導教授的貢獻,這點也極不尋常,
博士論文的發表,通常指導教授一定會掛上通訊作者(等同第一作者),不然至少也是作者群之一,
而且畢業後幾年所發表的任何論文,指導教授偶爾還是會出現在作者群裡,
但蔡總統的期刊上,找不到指導教授的任何蛛絲馬跡,也沒有掛名,
這點真的很難解釋!


你是指博士論文上掛指導教授為通訊作者、共同作者嗎?

不會是吧?

我想你說的應該是博論改寫登刊學術期刊的論文吧。

即使是這樣,事實上也並非如此。

這是前面提過的劉宗德:



還有許育典:



都只有一人掛作者名,完全沒看到其他名字,作者介紹欄也沒提到指導教授。

也許你的時代是這樣(雖然我還是滿懷疑,因為許育典已經是1999年了),但至少以1986年的劉宗德為例,當年應該不是你說的那樣。

ac12acx wrote:
當初蔡總統申請政大教職時,送審資料就已包含她的博士論文,
理當升等就不能再將博論的期刊論文拿去送審,
會有重複計點的問題,這點很明確!
而且蔡總統的博士論文是我看過唯一一本沒有圖表的論文,
沒有圖表的相關歸納,又能提出特殊創見的論文,
我還真是第一次看過,這一定是我才疏學淺!


重複計點的問題,我沒研究,也沒意見,

因為這和博士論文、學位的真假無關。

至於「唯一一本沒有圖表的論文」,

我想,至少你看的LSE論文一定不夠多,

因為LSE論文網上多的是這種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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