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都動工了!!那些人在擋下去有意義??

肥貓宅男 wrote:
聯盟就是誇大而建設公司說的就是正確...(恕刪)


那些數字,是都更受害者聯盟提供,因為數字有誤被抓包,

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回應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案 聲明稿
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寫於 2011年8月16日20:44
• 本案更新後價值19億35,322,222元
• 本案更新後面積4113.03坪,車位93部
• 地主實際分配權利價值8億73 ,997,570元 (約等於1749.45 x 47萬/坪 + 45 x 200萬/車位)
• 地主實際分配坪數1749.45坪、車位45個
• 樂揚分走2363.58坪、車位38個→現在價值一坪65萬,車位250萬=16億3132.7萬
• 樂揚審定成本8億63,294,685元加管理費2億0,372,093元,共計10億67014778元
• 可超賣差價獲利5億64,312,222,可超賣差價增值幅度52.88%



本案更新後價值 = 地主實際分配權利價值 + 樂揚分走

19億35,322,222元 = 8億73 ,997,570元 + 16億3132.7萬 = 25億05,324,570元

奇怪 19億35,322,222元 怎麼會等於 25億05,324,570元

看到沒有,都更受害者聯盟將建商預售屋售價灌水的破綻在這裡....看看以下破綻的說明.....







肥貓宅男 wrote:
聯盟就是誇大而建設公...(恕刪)
Erichuangtw1980 wrote:
營建署於100年2月10日協助文林苑都更案不同意參加之地主,邀集臺北市政府及實施者共同參加都市更新個別輔導會議,進行對話溝通;營建署之個別輔導會議,是提供法令釋疑及各方意見溝通對話之平台,並不干涉或變更其他機關已決定之計畫。

你的解釋能力真令人瞠目結舌。
明明上述聲明表明:營建署就是只負責提供可能之解決方案,但不干涉北市府的職權。也就是北市府搞出這個大蔞子,營建署不負責擦屁股。

你竟然就扭曲成營建署沒說過這句話。

若要這麼曲解,我可以說目前王家土地產權和文林苑仍處於分割狀態,所以王家土地是可以劃出去的嘛?這倒是現實狀況下的真相,好好面對吧!
Erichuangtw1980 wrote:
那些數字,是都更受害者聯盟提供,因為數字有誤被抓包,

這些數字有什麼用?
代表建商有打算分錢給王家了,王家就一定要屈服?

不管建商派數字怎麼掰,王家不答應賣地,文林苑就無法興建,這是無法逃避的事實。
不然你告訴我,王家不賣地,建商如何拿到使用執照?

kuoyuan1 wrote:
你的解釋能力真令人瞠...(恕刪)


您說的甚是,因為,從抗爭事件發生後,並沒有政府官員,

敢再強調文林苑案一定不可以排除王家。

但是,根據幾個月來調解結果,不肯放棄王家的,是都更戶。

當然,也可以說是樂揚建設。因為兩者利益共通的。

費時夠久的永春公寓都更案尚且可以排除不同意戶,

除非政府要求王家不可以被排除,當然政府也要為這個決策負責。

否則文林苑的建商樂揚建設,沒有理由不排除王家。

"現在"價值一坪65萬

建商說一坪47萬

價格是由建商決定的?

看見了嗎? 一切都由建商估價, 這不合理

都更條例必須整體廢除,以避免熱心人士再藉此操作.

還在廢止中, 目前相關都更的活動(申請, 審查, 或執行中)都該禁止, 避免擴大傷害

ens93 wrote:
建商說一坪47萬

價格是由建商決定的?

看見了嗎? 一切都由建商估價, 這不合理...(恕刪)



市場決定價格,一坪47萬是那時候的預售價格,屋子早賣光了,

所以王家和都更受害者聯盟才抗議預售屋賣了的問題.....

kuoyuan1 wrote:
你的解釋能力真令人瞠目結舌。
明明上述聲明表明:營建署就是只負責提供可能之解決方案,但不干涉北市府的職權。也就是北市府搞出這個大蔞子,營建署不負責擦屁股。

你竟然就扭曲成營建署沒說過這句話。
...(恕刪)




沒有錯,營建署是說,營建署就是只負責提供可能之解決方案,但不干涉北市府的職權,


可是你是說,

“營建署說過,只要王家願意簽切結書,而且樂揚同意,是可以排除的。這件事也已經討論了一年多了”,

兩者差很多吧,

另外,如果合法排除王家的畸零地呢? 呢是王家要的嗎?和是都更受害者聯盟的堅持呢?
Erichuangtw1980 wrote:
沒有錯,營建署是說,營建署就是只負責提供可能之解決方案,但不干涉北市府的職權

既然你承認這一點就好。都更主管單位是認為王家有辦法排除的。
北市府也說過此方案因為樂楊不點頭,所以不可行
總歸一句話,王家不能被排除是因為樂楊不願意放棄。

而你還在掰依法王家不能被排除。是依你的法還是依樂楊的法?

搞清楚,王家可是連切結書都已經簽好,只等樂楊蓋章。
要不要叫你的老闆看開一點,蓋章下去試試看。
kuoyuan1 wrote:
既然你承認這一點就好。都更主管單位是認為王家有辦法排除的。
北市府也說過此方案因為樂楊不點頭,所以不可行。
總歸一句話,王家不能被排除是因為樂楊不願意放棄。

而你還在掰依法王家不能被排除。是依你的法還是依樂楊的法?

搞清楚,王家可是連切結書都已經簽好,只等樂楊蓋章。
要不要叫你的老闆看開一點,蓋章下去試試看。...(恕刪)


屋子被拆後,王家早想退場加入都更,

還是幫忙想辦法勸退學生吧。

依照法規,

王家退出的辦法,就是王家801地和803地要取得連外道路和建築線,得一直買土地買到後街,就是買下778,779地和802地,成為整個獨立更新單元。

802地和778地不願退出,你們願意一起樂捐,幫王家買地嗎?



Erichuangtw1980 wrote:
屋子被拆後,王家早想退場加入都更...(恕刪)

你真是睜眼說瞎話,王老先生(地主)可是到目前為止還是堅決反對加入都更的,十幾天前還上過新聞的。
不然樂楊開協調會開假的?

快點勸樂楊讓步吧!否則拖下去,樂楊的商譽將會重創。

802關王家何事?
王家根本不需要經過其他私人土地就可以出入。
只要附切結書,王家可以選擇把地空著養蚊子。
更何況若都更破局,樂楊或政府還得負責幫王家恢復原狀(畢竟是樂楊以都更為原因申請拆屋的)。其餘同意戶恐怕等不到樂楊幫它重建了。

就像王家想不想都更憑自主意識。
802想都更,就請賴先生重新再發起一次都更、並順便排除以是世仇的王家就行了。
難不成802號地特別偉大,和建商的關係特別密切,所以你特別關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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