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航機位超賣逼乘客下機濺血拖離「華裔男」

nopal wrote:
如果是台灣, 乘客會...(恕刪)

警察打人英文要怎麼講?我要趕快學起來!
crab69 wrote:
而且混的還不是國外的論壇,而是台灣理盲魯蛇在混的論壇

其實國外的論壇一樣理盲魯蛇一堆啊。

nopal wrote:
如果是台灣, 乘客會說
"我認識某某立委" "我姓蔡" "我有黨證" "我NGO的" "我黑龍堂的,送你慶記"

這醫師傻傻的只會說 我要找律師, 實在太弱,

連個 警察打人 都不會喊.


我猜是律師教的

這句話不能亂喊,如果警察沒有打

看他被拖時也沒有任何掙扎

官官相護,只要逮到你有一點點犯規的行為,他們就有機會咬著不放

之後能拿到一大筆和解金才是最實在
horizon0001 wrote:
對啦對啦,台灣覺青好棒棒
地球是繞著台灣轉的
除了空心菜的懿旨,其他人說的都是屁

也難怪闖進去偷吃別人太陽餅的覺青,有臉罵人小氣
違反關說的人,義正辭嚴的叫查關說的人認罪

當事的聯航老闆都認錯了,你這個路人還一堆意見
台灣的愚民化教育還真是成功呀

你的聯想力真豐富
過期無效 wrote:
我猜是律師教的
這句...(恕刪)


根據本人在電視上觀看318得到的經驗,

由於警察觸摸到民眾的 皮膚,而引起民眾的 強烈痛覺, 民眾因為 強烈痛覺 而大喊警察打人, 不為過吧.

又根據本人在電視上觀看NBA得到的經驗,

看似輕微的觸碰,其實力道非常大,小小的觸碰點,其實暗藏肉眼看不到的洪荒之力,
選手們懂得施展卸力的技巧,刻意彈飛老遠以避免內傷.

那麼警察碰觸民眾的皮膚,民眾並不會NBA選手的卸力技巧,五臟六腑受到肉眼看不到的衝擊,引起民眾身體不適, 此時大喊 警察打人, 不為過吧.

對了, 如果是正妹, 可以改喊 警察性騷擾.

CUFOX wrote:
這並不能證明喔。


公司的CEO說的話不能證明公司有沒有作這個決定?
哈哈哈!



CUFOX wrote:
為啥?
沒證據就在說人違法的可不是我。


不是你先說公司依合約合法取消人家的權利嗎?
所以人家在飛機上賴著不走就是違法啦,
所以現在是你要先證明那個乘客怎麼違法了。
邏輯概念可以好一點嗎?

CUFOX wrote:
如果對答案啥有疑問歡迎提出,
如果一直跳針問類似的問題,那也只是導到相同的答案而已。


早就提出了,
請自己去爬文。
謝謝。

TD4 wrote:
這個理論是不能成立的
連顧客自己不小心被咖啡燙傷
都可以提告並且拿到高額賠償
你為什麼會認為 某公司怕被告就等於是自認違法呢?
而且還常常拿這邏輯出來?


都判賠了,還沒違法?
沒有違法會被判賠?

CUFOX wrote:
因為有人想以乘客沒違法來證明航空公司有違法,
要這樣做,那就得先證明乘客沒違法。


說反了吧,
是你先想要用乘客違法(搭機權被取消還賴著不走)來證明UA合法。
所以應該是你要先證明乘客違法,
然後在證明乘客違法跟UA合法之間的因果關係。
vivian93 wrote:
至少比你有公信力吧。

就算他比我有公信力,說的話也無法直接證明合法與否。
更何況他的並沒有直接承認UA犯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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