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al wrote:如果是台灣, 乘客會說"我認識某某立委" "我姓蔡" "我有黨證" "我NGO的" "我黑龍堂的,送你慶記"這醫師傻傻的只會說 我要找律師, 實在太弱,連個 警察打人 都不會喊. 我猜是律師教的這句話不能亂喊,如果警察沒有打看他被拖時也沒有任何掙扎官官相護,只要逮到你有一點點犯規的行為,他們就有機會咬著不放之後能拿到一大筆和解金才是最實在
horizon0001 wrote:對啦對啦,台灣覺青好棒棒地球是繞著台灣轉的除了空心菜的懿旨,其他人說的都是屁也難怪闖進去偷吃別人太陽餅的覺青,有臉罵人小氣違反關說的人,義正辭嚴的叫查關說的人認罪當事的聯航老闆都認錯了,你這個路人還一堆意見台灣的愚民化教育還真是成功呀 你的聯想力真豐富
過期無效 wrote:我猜是律師教的這句...(恕刪) 根據本人在電視上觀看318得到的經驗,由於警察觸摸到民眾的 皮膚,而引起民眾的 強烈痛覺, 民眾因為 強烈痛覺 而大喊警察打人, 不為過吧.又根據本人在電視上觀看NBA得到的經驗,看似輕微的觸碰,其實力道非常大,小小的觸碰點,其實暗藏肉眼看不到的洪荒之力,選手們懂得施展卸力的技巧,刻意彈飛老遠以避免內傷.那麼警察碰觸民眾的皮膚,民眾並不會NBA選手的卸力技巧,五臟六腑受到肉眼看不到的衝擊,引起民眾身體不適, 此時大喊 警察打人, 不為過吧.對了, 如果是正妹, 可以改喊 警察性騷擾.
CUFOX wrote:這並不能證明喔。 公司的CEO說的話不能證明公司有沒有作這個決定?哈哈哈!CUFOX wrote:為啥?沒證據就在說人違法的可不是我。 不是你先說公司依合約合法取消人家的權利嗎?所以人家在飛機上賴著不走就是違法啦,所以現在是你要先證明那個乘客怎麼違法了。邏輯概念可以好一點嗎?
TD4 wrote:這個理論是不能成立的連顧客自己不小心被咖啡燙傷都可以提告並且拿到高額賠償你為什麼會認為 某公司怕被告就等於是自認違法呢?而且還常常拿這邏輯出來? 都判賠了,還沒違法?沒有違法會被判賠?
CUFOX wrote:因為有人想以乘客沒違法來證明航空公司有違法,要這樣做,那就得先證明乘客沒違法。 說反了吧,是你先想要用乘客違法(搭機權被取消還賴著不走)來證明UA合法。所以應該是你要先證明乘客違法,然後在證明乘客違法跟UA合法之間的因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