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sumi wrote:
不討論水準問題,單純就界面來說,BBS的界面似乎沒法像論壇一樣的『論戰』?...

話雖如此,也用不著用字遣詞都蛆來蛆去的

katsumi wrote:
不討論水準問題,單純就界面來說,BBS的界面似乎沒法像論壇一樣的『論戰』?


正因為只有第一個發文者可以寫很多內容, 但底下的人不能做太多的回文會被篇幅切斷.
所以到最後回文就變成推 or 幫高調等等簡單的用詞或單純的推或噓, 也逐漸演變成懶人包盛行(斷章取義後別人要辯駁不容易).

所以PTT的文章發文樓的樓主很重要
不是說PTT沒有好文章, 只是版面設計上讓有心發文來刻意誤導的人往往很容易被推被強調
底下回文辯駁太長的話會被切得亂七八糟而無濟於事, 除非回文中有名人或者直接證據才會被重視
^^A 請多多指教~

J1977 wrote:
話雖如此,也用不著用字遣詞都蛆來蛆去的


一句話:「無腦論壇」,結案 (模仿PTT風格)
MUS wrote:
剛看到一個討論串討...(恕刪)


PTT網友表示「01是深藍、資方代表」所以「01的文不值得一看」,也有人表示「太長了,不想看」,其「優良素質」嶄露無疑。其實,真理一向越辯越明,這棟90幾樓的文,真的值得一樣,不論是「反蛋」還是「擁蛋」,辯論的都非常精彩,你來我往,言之有物;反觀PTT,只愛懶人包,一昧情緒化的發言,才真的是「不值一看」。

tgdlyg wrote:
遠雄102年設計變...(恕刪)


您955樓提供的資料很讚
退一萬步講
幾個樓梯與圖面不符,就應該要把幾百億的工程停工?

這比例原則也太太大了吧!

還有現在那個什麼竹中什麼所的恐攻公安標準還要不要符合?最近好像從柯P的口中消失了。

台北市政府有人可以說清楚,到底大熊要符合樓梯?還是恐攻?還是什麼?

可以說清楚嗎?我們看了一年半的戲還是搞不清楚!
cloud1025 wrote:
退一萬步講幾個樓梯...(恕刪)

一開始大巨蛋是弊案,然後被打臉,發現根本沒有弊。

花400萬,用奇葩的公安標準,讓大巨蛋變成危險蛋。柯找一個已經退休的人,花了400萬,運作了一套連日本自己都沒用過的軟體,只為了把不安全的帽子套在遠雄頭上。

再用101年的圖審依102年的圖蓋的建築物,說有79處不符,勒令停工,還替地派人把工地的工人通通趕出來(1年之後又怪遠雄沒有負起維護的責任,當初誰趕人走的?)。如果依照102年的圖審,僅有17處不符,且這17處樓梯不僅不是主要結構,而且根本不在巨蛋內,而是在旅辦和商場大樓內

同時,政府批大巨蛋「未按圖施工」,結果台北市營造業審議委員會證實「大巨蛋按圖施工」。

之後又變成「102年的圖只有柱位變更,其他通通沒有變」,結果事實上1000多張圖送審,章也都蓋了。裁決結果即說明遠雄營造是按照民國102年5月2日的圖說施工,1300多張圖說都有北市府的發照用印

柯p這四年就是停工了

下一任市長如果不是柯p就復工了

要不要蓋是市長一句話而已

建管處的人如果刁難使照申請會故意請假

拖個幾天建商就受不了

公宅挨批圖利廠商 林洲民:修正肩寬、袖長不是弊端


都發局長林洲民今年初遭議員童仲彥爆料違反《採購法》,涉綁標、圖利,讓原本信義區三興段公共住宅要建七百多戶,但讓設計五百戶的廠商得標。市議員許淑華近日又發現,廠商得標後,公宅戶數立刻變更設計,從五百戶改為七百多戶,痛批宛如大巨蛋翻版。林洲民今天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澄清,契約本來就保有履約階段調整的空間,「修正肩寬、袖長不是弊端。」

以下..............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753641



這樣可以說遠雄賺到了嗎.....

庭上拿這件事出來說....

豬隊友??
rezphiuv wrote:
tgdlyg獨戰眾人到現在,這種毅力真是值得大家學習,不怕苦,不怕難,不怕被打臉

rezphiuv wrote:
PTT網友表示「01是深藍、資方代表」所以「01的文不值得一看」,也有人表示「太長了,不想看」,其「優良素質」嶄露無疑。其實,真理一向越辯越明,這棟90幾樓的文,真的值得一樣,不論是「反蛋」還是「擁蛋」,辯論的都非常精彩,你來我往,言之有物;反觀PTT,只愛懶人包,一昧情緒化的發言,才真的是「不值一看」。

所以你的發言跟你所謂的PTT有甚麼不同嗎?
瑞士刀達人虐的老莫嫑嫑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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