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轉PO的,筆者是我同事的老婆,希望大家能幫推,讓更多人知道真相,進而讓受害家人得到真正的道歉。
關於1月14日投票日,總統府維安拒馬於博愛特區過失致死事件,我正是死者范森雄博士的女兒。
爸爸因為政府原可避免的嚴重疏失而死去,我們家人的心痛至極,而政府機關的處理態度更讓我們無法接受。雖然我知道以普通人民微小的力量並不足以和政府機關對抗,但我答應爸爸要替他伸張正義,就算政府機關有意封鎖消息,或對害死一個既非名人亦不是高官的老百姓毫不在意,我仍想在這個自由的論壇表達整件事情的經過及家人的感受!
根據01月25日時載運拒馬的司機在我爸爸病床前懺悔描述,他早已警覺這輛肇事車輛寬度不足,載運拒馬時護欄無法升起,會有危險,向上呈報,要求更換車輛。保安科、警政署皆未依其要求,仍強迫他用此車載運,以致車輛寬度不足,只能將護欄放下。
隨行警員也描述,拒馬放車上搖搖晃晃,無法固定,只以起重機壓在拒馬上頭,與先前報導拒馬沒綁好根本不符。且01月14日時警方於記者採訪時說是捆綁鐵鍊斷掉造成,警方說謊部分詳見附加連結(http://www.youtube.com/watch?v=hJy_Z776pt4&feature=fvst)
事發家人質詢警方,為何載運拒馬時無前導及後引車,維護安全,警方辯稱有前導後引車,只是在路口處被紅綠燈分散。但我們至警察局調閱監視器畫面,12:40-12:59羅斯福與師大路口(監視器LADB152-01);12:56-13:00羅斯福路3段95號與浦城街口(監視器LADB163-01)羅斯福與師大路口監視器;13:00-13:02羅斯福路和愛西路口(監視器LAFD006-1),發現除肇事車輛外皆無前導後引車,警方明顯說謊搪塞!且除了肇事車輛外,另一輛載運拒馬之貨車護欄亦放下,也是明顯違反規定強行運送,只因放置拒馬疊數較少而未釀成其他傷害!
從案發至今近兩個月,警方對於肇事責任歸屬,一直態度閃爍,若打電話詢問,都只以正在偵查中敷衍了事!截至今日完全沒有檢討為何會發生如此重大意外致死事件,也沒有說明如何防止相同事件繼續發生,只有倒楣司機移送法辦,官員皆事不關己無須究責!!警察坐警車上,警方公然違法。
昨天被立委於記者會上質詢,警察局才首度坦承監督不周,政府不是早該主動向社會大眾道歉嗎?今天我們家人在案發後近兩個月才出來開記者會,是因為之前在搶救爸爸,陪伴爸爸!而爸爸走後想替他辦個簡單卻慎重的告別式,因為他的離開,是這麼的突然,這麼的委屈!且除了爸爸傷重不治,車上另外三個家人亦受傷至今仍未恢復。
媽媽車禍後水晶體強烈撞擊出血導致視野產生很多大塊黑影無法消去,頭部撕裂傷縫合,留下永遠的疤痕,心靈嚴重受創,需看精神科醫師。
我左臂肩胛骨斷裂,臂神經叢嚴重受損,以後恐也無法正常抬起手。牙骨裂開以致牙齒掉落無法植牙,臉部撕裂傷,精神受創嚴重,復健之路遙遙無期。
97歲外公胸部挫傷,精神受創,夜夜無法入睡只能仰賴藥物。而警方在家人們出院後,並無聞問,也是我們詢問法規問題時,才被告知警方早已找好律師!並在2/14發出一紙律師函要求我們儘快找律師以免影響自身權益!受害人該受如此對待嗎?政府如此冷血嗎?
今天我想知道,政府機關嚴重疏失致死的態度,就是等著家屬自己找律師,曠日費時的上法院打官司嗎?東興大樓一案拖了十年,難不成也要我們一再的受折磨嗎?民間若有車輛碰撞糾紛,警方尚且要求過失方,儘速與受害方和解否則移送法辦。
我們只是想讓總統主持公道,請警政單位迅速釐清責任,不要逃避拖延!今天危險的千斤拒馬都可以不綁,為了便宜行事可以未申請就進入博愛特區,如此不定時炸彈,滿街跑,還不只一輛,難保不會掉在台灣任何其他人的車上!政府竟能如此草率了事!
今天爸爸因為總統大選派遣的政府維安拒馬而喪命,我希望總統能關切此事,政府拿出誠意來僅速查明真相,懲處該負責的相關人士。擬訂嚴謹的改善措施,給我爸爸一個交代!打國賠官司曠日費時,我們家已經因為政府疏失而家破人亡,身心受創,不要再讓我們陷入無止盡的抗戰及痛苦中!
我已經再也無法和爸爸打網球,再也無法被他載著上班一路上說說笑笑,再也無法幫他慶生,給他過年的紅包,再也無法全家人一同歡樂的出遊,如今我唯一能為爸爸做的事,就僅剩下請政府還他一個公道,這個聽起來容易卻困難重重的心願而已。
肇事現場畫面連結如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zm56_vYjBY8&feature=player_embedded#!
3/9日記者會記錄
http://www.youtube.com/watch?v=E5oxOffwJC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