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判決好神~!!男酒駕撞樹失智失憶國賠1059萬

今天看到這個新聞,
我突然覺得台灣的判決實在是太神了~!!!!

酒駕自己去撞樹,
還可以告樹,告區公所...

區公所得賠償1059萬這些都不是納稅人的錢???

以後大家沒錢也不用想東想西去騙保險了,
撞樹就可以養活全家了!!

這是什麼鬼判決?
現在判賠都千來千去的??



男酒駕撞樹失智失憶 國賠1059萬
東森新聞記者張智鈞、陳學風/台中報導

酒醉騎車出車禍,竟然還可以獲得國賠。3年前,台中民廖顯得在颱風過後3天酒駕騎車,結果撞上倒塌路樹造成失智,走路搖搖晃晃甚至會尿床,生活都得由家人照顧,家屬提出國賠2千萬。法院審理後,認為龍井區公所沒設置警示標語有疏失,加上男子是酒駕也有錯,雙方都得負一半責任,最後判區公所得賠償1059萬。

「你知道我是誰嗎?」27歲的廖顯得現在智力就像5歲小孩,他的母親每天得帶著兒子做復建,照顧他生活起居,單親家庭的她真的是心力交瘁。廖媽媽表示,「而且公所的人講話都很不客氣,就說好啊,要告去告啊,隨便你告,你以為申請國賠很簡單。」

面對漫長的官司,花了8個月進行訴訟,雖然很難熬,但最辛苦的是兒子出車禍所留下的永久傷害。3年前莫拉克颱風期間,廖顯得酒駕騎車外出撞到路樹,導致他頭部重創,從此失智失憶,走路搖搖晃晃還會尿床,生活都得靠家人,廖媽媽認為公所有疏失,提出國賠2千萬。

廖媽媽說,「整個樹已經在路中間,而且也沒有封鎖,都經過了三天,颱風天都經過三天。」龍井區公所主秘陳嘉榮反駁,「樹不是倒在路中間,那個是經過…當時我們清潔隊員,他們有去清除掉。」
官司進行將近3年,法院認為公所沒有警告標語,明顯有疏失,但廖姓男子酒駕騎車也違法,雙方都得負一半責任,最後判賠區公所得賠償1059萬。龍井區公所對判決不服,表示一定會上訴。


原文網址: 男酒駕撞樹失智失憶 國賠1059萬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405/36896.htm

巧巧兒 wrote:
今天看到這個新聞,我...(恕刪)


不知在台北酒駕, 因為路不平而摔車, 可否申請國賠...
因為颱風過了三天還沒將倒樹清掉,所以公所應該有責任。
但是要實測如果清醒的人騎車是否容易撞到,
才能論定公所須負多少責任。
所以買單的是全體人民?
而不是龍井區公所所有人?
但廖姓男子酒駕騎車也違法,雙方都得負一半責任,最後判賠區公所得賠償1059萬。龍井區公所對判決不服,表示一定會上訴。


=> 廖姓男子酒駕騎車

不知是酒測值多高

巧巧兒 wrote:
今天看到這個新聞,
...(恕刪)


這個真的會讓人很無言

自己選擇酒駕的

台灣真的讓人覺得沒救了
為人民服務?? 為人民幣服務!!!

巧巧兒 wrote:
今天看到這個新聞,我...(恕刪)


領到錢之後
記憶力應該會突飛猛進
問題是酒駕造成的,那一條路不可能當天只有他一個人
走過吧?如果別人走過都沒事?那當事人問題比較大!

看電視上那一則新聞,看到他們家人那一個態度;就知道
又是一個自己出事要錢的!
巧巧兒 wrote:
今天看到這個新聞,我...(恕刪)

又是個各打50大板的簡易判決,大家皆可當法官 so easy。
只能說法官很可憐啊。
這個法官這樣判說實在的沒錯。
錯就錯在原來癱瘓失智殘廢可以要求賠償這麼高的金額。
導致法官要求雙方各自負擔各自的責任是砍了50%還是一個驚人的數字。
一個偷懶換來上千萬的賠償。實在算是得不償失。
可見這個國家的風氣對公務人員有多苛刻。
今天萬一是私人公司的私人道路的路樹導致這樣的事件你就看看會不會判這麼重吧。
想都不用想肯定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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