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4童爭看電視權我傻眼了 父母難當!!

苗栗縣一名小學四年級男童,不滿父親不准他看電視,揚言要去睡公園,父子因而吵進警局,爭得面紅耳赤,還驚動分局長出馬調停,3小時後員警告訴男童,父親態度軟化,同意離開警局後不再罵他,男童才釋懷,點頭同意回家。

家裡沒電視 盼增親子互動

小四男童喜歡閱讀,班上成績名列前茅,口齒伶俐。警方表示,男童父母在竹南科學園區上班,母親工作較忙碌,男童和他的妹妹多由父親管教,男童父親希望子女多花點時間在課業上,不准子女看電視,家裡也沒電視機,父親認為少了電視,更能增加親子互動。

阿嬤家能看 特別期待前往

但男童喜歡看電視,特別喜歡去阿嬤家,因為阿嬤會讓他看。本月6日,男童父親原本答應兒子,當天晚上可以到阿嬤家,後來以「母親提前一天回國,要一起吃飯」不准他去,男童十分生氣,認為父親食言,與家人用餐後不願回家,揚言要去睡公園、睡路邊,並在車上大鬧。

媽媽回台灣 去阿嬤家泡湯

父親無奈之餘,晚上7點多載兒子到警局,兩人在值班台前爭論,男童母親覺得太丟臉了,留在車上。

男童當警察的面說「看電視是『基本人權』,政府也沒禁止,父親沒權力剝奪」;其父反駁「聽話是當兒子應盡的義務,小孩自由本來就應受限制。」

氣說睡公園 只好載去警局

男童反指「父親曾答應考前5名,要買平板電腦給我,結果失信,現在憑什麼限制我?」

男童父親雙手一攤,向警方大吐苦水「你們看,他這樣我要怎麼教!」

買平板食言 兒子翻出舊帳

男童也不甘示弱對員警說「我不要『他』教,送我去寄養家庭好了!」

員警見雙方僵持不下,將父子各自帶開,男童父親告訴警方,曾試過體罰,效果不好,後來改講道理,卻越講越不清。還指家中有傭人負責洗碗,他為了讓子女養成好習慣,規定小孩子的碗自己洗,但兒子就是不服,竟反問「我上課也要很早起床,跟你們上班一樣辛苦,為什麼碗就要自己洗?」

而男童被帶開後,態度依舊強硬,員警輪番「懇談」,連分局長都出馬勸說,男童卻對想安撫他的員警說「不要摸我的頭喔,我沒同意讓你摸,小心我告你!」

父保證不罵 兒才願意回家

警局社工阿姨來打圓場,男童回了句「我不需要社工阿姨,誰要妳來的!」就轉頭不理人。

父子僵持到晚上10點多,偵查佐吳昌鏡告訴男童,父親態度已軟化,同意離開警局後不再罵他,男童才同意回家。


李汶 wrote:
小4童爭看電視權我傻...(恕刪)


這個小鬼很可愛...........

他的家長應該要高興才對,至少養了一個聰明的孩子.

家長言而無信是不行的,過去還可以訴諸威權硬拗,現在時代不一樣了,
小孩子如果願意講道理,當家長的當然更沒有理由不好好溝通.
折衷與必要的妥協是門藝術,不過合理該堅持的原則就必須清楚讓小孩知道.
還有以身作則,言教不如身教,說一套作一套是最要不得的示範.



CleanRoom wrote:
這個小鬼很可愛......(恕刪)


我一點也不覺得這有啥可愛。
不過小孩會這樣,父母是脫不了責任的,只能說自作自受

解決之道:該扁的時候請用力扁

李汶 wrote:
小4童爭看電視權我傻...(恕刪)


只能說
教的太精明了
~~來自美濃的鄉下客家人~~
以前我敢這樣的話
早就被我媽打的在地上滾了
小屁孩真是欠揍...
陳元方答客問:

~~~君與家君期日中.日中不至,則是無信;對子罵父,則是無禮~~~

父母失信在先

以前小孩礙與權威敢怒不敢言

現在小孩精得跟猴兒一樣

所以阿

父母答應的事就應該做到,不要隨便敷衍,

畢竟以新聞內容看來,小男生也為了得到平板電腦而努力了不是嗎

父母自己請傭人洗碗,卻要小孩自己洗碗?誰理你?

別鬧了,小孩會這樣是自己教出來的
看電視不是基本人權,
這死小孩是哪裡學來的基本人權這話的。

這個爸爸說到卻沒有做到,
已答應的事情卻反悔。
難怪精明的小孩會這樣反抗。

真的一切都是自己教出來的,
自以為拿掉電視,就會如書上所說的與小孩多些時間相處,
卻忘記了書上也有說做父母親的絕對不能食言,
自己一切的行為都在小孩眼中、記在心裡而不自知。

引以為戒,引以為戒。
留七分正經以度生,留三分癡呆以防死。
我一點也不覺得這有啥可愛。
不過小孩會這樣,父母是脫不了責任的,只能說自作自受

解決之道:該扁的時候請用力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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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這小孩莫名其妙。

家裡又不是講民主的地方。

軍隊裡面,也沒人跟你講民主。

這種搞不清楚狀況的小鬼,
出社會一定會處處碰壁,
看誰會跟你講道理。

如果去當兵,一定會被搞死。
我很認真的請教,看電視何時變成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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